第25节
孟柠闷闷地嗯了一声,说:“就是不伤心,我才伤心。”
这话可拗口了,但施荣竟然听明白了。这个智商极高的男人情商低到不可思议,惟独在孟柠身上,他什么都能一眼看透。“有什么好伤心的,她生了你,又没问你愿不愿意。”
听了这话,孟柠扑哧一笑,摇摇头说:“还是回去吧,我……想去看看。”
“为什么?”施荣不高兴了。为了一个无足轻重的人,要毁掉他们难得的两人假期?
孟柠踮起脚尖轻轻亲了他的脸颊一口:“就这样吧,你答应我好吗?我想回去看看。”
“没什么好看的。”施荣的眉头皱的死紧死紧。“丁家现在一团乱,你去了也不会高兴的。”
“一团乱?”孟柠问。
是的,一团乱。
丁怀志跟木绒绒的感情愈发深厚,两人现在已经是焦不离孟孟不离焦了,成天如胶似漆地黏在一起,要不是怕挂科,木绒绒连学都不想上了。虽然一开始对丁怀志没什么感情,接近他一方面是施荣的命令,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她的的确确想得到丁怀志。
丁怀志虽然年纪大了,但保养得宜,头发染得乌黑,看起来也顶多四十出点头。他年轻时也是极其帅气的男人,否则外貌协会的丁夫人怎么可能看得上呢?如今虽然老了,但五官走向还是在的,尤其是年纪大的男人和学校里青涩的男生比起来,真的可以说是魅力无边。他知道怎么宠爱一个女人,也极其温柔体贴,简直能让人沦陷到他的手心。
木绒绒不过是个二十岁的年轻姑娘,哪里经得起这个架势,少女爱大叔,这话也并不是没有道理的。虽然——她对金钱的渴望远远超过她对丁怀志的感情。
他们两人越是打得火热,丁夫人就越是气愤,她的病本来就不能动气,越是动气就越是减短寿命。本来就只有不到一年好活,现在更是奄奄一息,到了后来,已经躺在床上起不来了。丁怀志不来看她,就连亲生女儿丁灵都没时间来探望,除了护工,丁夫人身边空无一人。
年轻时候的她,美丽张扬,对未来和爱情充满美好的幻想。可她恐怕永远也没想到,如同飞蛾扑火般追求爱情的自己,最后会变成这样日落西山的太阳。
什么都没有,什么都失去了,什么都没能抓住。
绝望。
回光返照的时候,丁夫人突然起十年前,她的第一个女儿,那个体贴又可爱的孩子来找她的时候。那孩子的眼里满是孺慕之情,喊她妈妈。可那个时候她是怎么回答的?哦,她害怕被现在的丈夫和女儿知道,一巴掌挥开了她的手,说:我不是你妈妈!
那一声,凄厉又残忍,丁夫人不知怎地就想了起来。她睁着无神的眼睛,听着自己越发微弱的心跳声。她可真是后悔呀……为什么她会那么鬼迷心窍,连自己的亲女儿都能丢弃呢?她的露露明明是那么贴心,那么招人疼,可她为什么把她给弄丢了?
她可怜的露露,跪在雨地里,求她借给她一万块钱。
她不肯。
其实,平时她随手买个包包或者是买瓶香水都超过一万,就算是打赏侍者的小费也是成百上千,一万块钱真不算多少。可她却没有借,为什么呢?丁夫人想,也许是因为施荣的威胁,但更多的,怕还是自己害怕这个女儿是想要抓住自己的把柄,从此以后,以此为要挟,将她当做冤大头吧?
挥金如土,醉生梦死的自己怕是永远都不知道,那小小的一万块钱,对于那个时候的露露来说有多么重要。
她好后悔、她好后悔呀……丁夫人眼角落下一滴浑浊的泪。
她还想起了那个温和的男人。他对她是真的好,虽然没有深情厚爱,虽然没有好的条件,虽然不能让她过上奢侈的生活,但那段日子,却是她人生中最单纯最心安的。要是他的话,绝对不会像丁怀志这个狼心狗肺的负心汉,将她弃如敝屣,找个更年轻漂亮的女人在一起。要是他,必定会对她不离不弃……她好后悔,她好后悔呀!
即使日子过得可能会平淡些,但比起现在,人走茶凉,形单影只,能在丈夫女儿的不舍中离去,也是幸福的呀……
可惜,已经晚了。
丁夫人嘴巴不住地蠕动着,护工把耳朵凑近,才听清楚她嘴里喊得是“露露”。
露露……露露是谁?丁夫人的女儿不是叫丁灵吗?
护工奇怪地摇摇头,转身出去了。而就在她转身的那一瞬间,丁夫人彻底闭上了眼睛。
你看,你追寻一辈子的东西,到最后,到底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不是你的,就算强求得来,也终究会失去。掺杂了谎言和猜忌的爱情,永远都不能称之为爱情。
她这一辈子都在追求所谓的真爱,可那个真爱,到底是什么东西呢?
这个问题丁夫人永远都不会知道答案了,也许,她根本就不需要答案。
☆、第63章
可能丁怀志也没想到,孟柠会来参加丁夫人的葬礼——即使是以朋友的身份。
得到丁夫人的死讯,他的第一反应是松了口气,随后就是失落和伤心。人心都是肉长的,他也曾真心实意地爱过丁夫人,所以对于她的死,他怎么能不伤心?即使在这之前他觉得她千百般不好,可人一死,他所记得的,就只有她的好了。幸好绒绒不在意,甚至还温柔地安慰着他,否则他一个人肯定撑不下去。
孟柠穿着一袭黑色长裙,静静地望着遗像上仍旧美貌动人的女人。
她活着的时候,大半辈子都是幸福满足的,直到得了乳腺癌,人生开始急转直下,但她直到现在也不知道,当年潇洒的一走了之,给那对被丢弃的父女留下了多少烂摊子。
这个女人啊,活着的时候自私,就连死后也仍旧自私。孟柠挽着施荣的手臂,她不知道要不要把这个消息告诉爸爸,可就算爸爸知道了又能怎么样呢?他又不会从榕城赶来……可就在这时,孟柠突然睁大了眼,等等,那到底是她看错了,还是她爸爸真的来了?!
施荣微微低□□子,在她耳边轻声说:“我通知的。”
闻言,孟柠看了他一眼,不知道是该谢谢他,还是该打他一顿。叫爸爸来做什么呢?这个身份,尴尬得很。
“我只是告诉他这个消息,来不来,都是爸爸自己做的决定。”施荣说。他知道孟父肯定会来,那是他爱了一辈子的女人,即使这个女人的内在并不像是他想象出来的那么美好,可对孟父来说,曾经拥有,已远远胜过他幻想的天长地久。
他也是以朋友的身份来的,但看他跟孟柠的亲密模样,丁怀志大概就猜出来他到底是谁了。眼前这个中年男人头发有了白色,眼角也有皱纹,可一双眼睛炯炯有神又温和平静,完完全全一副来吊唁的普通朋友模样。
待到吊唁完,孟父走到孟柠面前,父女俩有好多悄悄话要说,于是施荣识趣的先离开,来到殡仪馆的花园,掏出烟盒,抽出一支,点上了一根,吞云吐雾起来。
其实他已经很久没抽烟了,只是这阵子心情烦躁,说不出的难受,他又没吸那玩意儿的瘾,所以就重拾了烟——幸好没被孟柠发现,每次亲她之前他都刷牙,而且拼命嚼口香糖。
正在施荣望着远方吐出烟圈的时候,身后一个怯生生的声音传来:“……姐、姐夫……”
他转过身,恰巧吐出一个完美的烟圈,配合着他刀削般俊美的侧面,真是英俊的令人窒息。年轻的小女生如何抗拒得了这样成熟的男性魅力,顿时眼都迷了,只讷讷地叫了声姐夫,就再也没说话。
施荣从不稀得与个陌生女人共处超过十秒钟,所以他迅速掐断了手里的烟,将烟屁股丢进垃圾桶,转身就要走,却被丁灵一把抓住!“姐夫!姐夫你回头,求求你,回头看看我……我、我也不比姐姐差啊,你为什么只看得上她,看不上我?!”丁灵不懂,自己有哪里会输给孟柠了?论外表论家世论年纪,孟柠哪一样不是被她爆出十条街,怎么就在男人这块上被她给赢了呢?!
施荣最厌恶的就是被纠缠。熟悉他的人都知道,没有经过他的允许,擅自碰到他的衣角会让他多么反感。在被丁灵抓住的一瞬间,施荣利落地将她推开,然后嫌恶地盯着那被丁灵抓过的西装袖口,皱眉,将外套脱了下来,丢进了垃圾桶。
丁灵受伤地站在原地,即使不知道施荣为什么要扔掉外套,但他眉眼间的冷淡和厌烦,她却是能看得出来的。
如果这不是葬礼,如果不是跟孟柠一起来的,施荣早就发脾气了。他顾及着孟柠,所以默默忍耐丁灵的纠缠,否则以他的性格,哪里只是将人推开就算完了。
闹大起来,他不在乎,孟柠就算嘴上不说,心里也不会开心的。而他不想她不开心。
可施荣的沉默却被丁灵误认为了他只是不善言辞,其实心底的想法是和她一样的。她觉得自己应该再主动一点,也许就能迎来生机。现在爹地的心全在那个大哥身上,根本就不在乎她这个女儿了。她现在在家里的地位特别尴尬,妈咪去世了,爹地有了新欢,又有了传宗接代的儿子,以后他想要乖巧可人的女儿,绒绒也可以给他生,自己又算得上什么呢?
丁灵也不是没想过离开丁家,可是离开了,她又能去哪里?她大学没毕业,父母宠爱她,不曾有什么一技之长,学什么都是三分钟热度。衣食住行都要靠着家里的她,根本没有独自谋生的能力。即使是有足够的存款,让丁灵从宽敞豪华的别墅搬出去,去住只有几十平米甚至更小的租房,每天吃路边摊,或者自己学着做菜……她吃不了这样的苦。没有司机没有漂亮的衣服昂贵的首饰,失去众人艳羡的目光,从高高在上的凤凰变成可怜的丑小鸭……她不要,她绝对不要!
不管怎么说,她跟爹地是父女,这血缘关系总是没法断绝的吧?她就不信,爹地真的就不管自己了!
比起失去母亲的悲恸,丁灵更在乎自己未来的生活究竟会过得怎样。她绝不甘心将家产拱手让给那个不知从哪里蹦出来的大哥!
这一家子人,父不父母不母,就连子女都深得他们的真传。
但丁灵也曾考虑过怎样报复丁怀志,让他后悔这样对她。而她想出的法子不是努力学习,勤奋向上,而是去依附另外一个比自己的父亲更强大的人——施荣,就是她看中的最佳人选。
首先,施家的实力能甩丁家十条街,其次,她那个便宜大哥不是一直都很傲慢吗?她倒是想看看,有朝一日她跟他的老板在一起了,他还敢不敢在她面前冷嘲热讽?还有木绒绒,这个她最好的朋友。
丁灵不是傻子,木绒绒和丁怀志在一起后就慢慢疏远了她,这她都是记在心里的。就算木绒绒能跟她爹地在一起,那又怎么样?爹地年纪都那么大了,能陪她多久?如果自己能得到施荣……就算离开了丁家,她照样能过上好日子!
心里这么想,她就这么做了。如今已经是被逼到了梁山,她要是不去争一争,到时候哭的不知道是谁。
“姐夫……”丁灵期期艾艾地望着施荣,“难道我就不能喜欢你吗?你为什么眼里看不见我?”
施荣没说话,心里却想,他眼睛又没瞎,怎么就看不到她了?
丁灵又说:“我知道你心里只喜欢姐姐,我也没想着要和她抢你,我只是想有一个小小的角落,每天都能看到你就好了……”
施荣:“……”
说句良心话,从施荣有记忆以来,敢这样在他面前说话的人还真没有几个。像丁灵这样酸不拉几又自以为情深似海的,他还真没见过。没有人敢在他面前这么放肆,听到这样的话,施荣简直要要以为自己跟丁灵生活在两个不一样的地球了。
到底是丁夫人的女儿啊,和她母亲真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懒得跟丁灵废话,施荣转身换了个方向要走,丁灵却几个大步抢了上来,眼看就要抓住施荣的手。他迅速往旁边躲开,丁灵扑了个空,愣愣地望着他,有点反应不过来。
他只穿着黑衬衫的样子可真好看啊,就像是从画里走出来的人一般。以前丁灵总看到很多同学追星追的盲目且疯狂,可这一刻,她觉得,自己好像能够明白追星同学的感觉了。
从来没见过这样英俊的男人。丁灵痴痴地看着施荣的脸,心里涌过一阵酸楚的嫉妒。要是自己能拥有该多好啊!
孟柠一过来,看见的就是丁灵的花痴脸。基本上她一看就知道丁灵心里在想些什么。无非是施荣多么好,多么英俊多么优秀,而她又是多么的不惜福。可事实真的是这样的吗?外表完美的男人,内在真的就也是个完美的情人吗?
一看孟柠来了,施荣虽然仍旧面无表情,但眼神却变得柔和起来。他向着孟柠伸出手,孟柠微微一笑,走过来,把自己的手放到了他温热的掌心。
“看完了,咱们回家去吧。”施荣点点头,完全无视了丁灵。
可丁灵却不肯罢休。她把施荣完全视作自己最后的救命稻草,仿佛不能得到他她会立刻死去。但其实哪能呢,就算她找不着更大的靠山,丁怀志难道还能把她赶出家门?既不想脱离丁家,又吃不了苦,这样的人,怎么配得到幸福。
两人转身便要离开,谁都没有心思去理会丁灵,丁灵却似是魔障了一般,又一个箭步挡在了二人面前。
施荣眼底已隐隐透出不耐之色,丁灵神色迷离地凝视着他,眼神极其深情。
孟柠已经忘了第一次见面时,曾经给自己异样亲密感的女孩是什么样子的了。
☆、第64章
见丁灵这样执迷不悟,孟柠对施荣说道:“你先去车里等我吧,我很快就去找你。”
施荣看了丁灵一眼,意思是不放心她跟这样一个脑子有问题的人在一起。孟柠推了推他,踮起脚尖在他薄唇上亲了一口,施荣这才妥协,一步三回头的走了。
施荣一走,丁灵就不再端着那副贵族淑女的表情了,而是充满敌意地瞪着孟柠,质问道:“你是要向我示威吗?想要嘲笑我,想要跟我证明施荣就只喜欢你一个人?”
孟柠:“……”她可一句话还没来得及说啊。“我不是这个意思。”
“那你是什么意思?我可不需要你来假好心!”
“我又不打算做你的姐姐,何来什么好心。”孟柠淡淡一笑。“你很喜欢他,所以,觉得我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是不懂得珍惜,对不对?”
丁灵仍旧充满敌意:“难道不是吗?你要是不想要他,给我不好吗?!”说完,她想了想,又说:“你不要想用话来骗我了,不管你说什么我都不会相信的!”
她认定了施荣是个好的,就不撞南墙不回头,谁说都没用。本来孟柠还想跟她说不要把希望寄托在施荣身上,可一看丁灵这反应,实在是倒足了胃口。人家上赶着来寻死路,她又何必多此一举呢?再说了,人家也不一定领她的情。
于是孟柠转身就走,也懒得跟丁灵废话了。可丁灵却在她身后喊她:“孟柠!如果你不喜欢施荣,你为什么不离开他?你为什么不干脆去死?如果真不喜欢他,就不要做出一副对他没有感觉的样子,给我这样的希望好吗?!”
闻言,孟柠缓缓转过身去,冷淡的目光看得孟柠一阵心惊:“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活法,你想插足我们的婚姻生活,我不是也没让你去死吗?我离不离开他,去不去死,跟你真的没多大关系。我过得好,你看着就行,不需要动嘴在我面前指摘什么。”她对施荣有没有感觉,更不是丁灵能说的事。
丁灵被孟柠这么一堵,顿时说不出话了,其实她不仅怕施荣,也一样怕这个同母异父的姐姐。看着孟柠愈发远去的背影,丁灵捂住脸,蹲在地上痛哭失声。她觉得自己的未来陷入了一片黑暗中,她得不到想要的男人,在家要看父亲和哥哥的脸色,唯一真心疼爱自己的妈咪又去世了,想起妈咪在世时,自己以“真爱”为名对她说的那些花,丁灵就恨不得一巴掌打死自己!
当时真是被鬼迷了心窍,竟然帮木绒绒说话!回想起妈咪震惊绝望的眼神,丁灵顿觉一阵愧疚心慌。可很快的,她这难得一见的愧疚之心便被出来寻她的沈仲看到了。
一见沈仲,丁灵便自然而然地竖起身上的刺儿,誓要把沈仲扎个透心凉。她真讨厌这个所谓的哥哥!不仅不好相处,而且油盐不进,不管她说什么做什么,他都不回应不搭理,有时候她鼓起勇气跟他说句话,他就只拿那双眼睛瞄她一下,就移开了!这让从来都是众星捧月的那个月的丁灵心里怎么舒服!
沈仲出来哪里是跟她培养兄妹情的——有那样一个父亲,他不对丁灵迁怒,真的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你是不是又去骚扰董事长跟夫人了?”
瞧瞧,沈仲对孟柠跟对她,那是同样的态度吗?!“要你管!”
“恐怕我非管你不可。”沈仲斜睨了她一眼。“以后你的生活费都得问我要,你说要不要我管?”
“你说什么?!”丁灵吃了一惊。“我才不信!什么生活费?我才不要那个东西!”
“上个月你一共花了五十三万两千零三十,我跟爸提了一下,他也觉得太溺爱你了,致使你养成了大手大脚的习惯。所以从这个月开始,你的信用卡被调停,一切资金都被冻结,每个月我给你两千块的生活费,多了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