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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生之盛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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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节
      常欢和李冬开始了苦逼的补习生涯!
      到了奥数比赛的时候,关老师带着常欢和李冬提前一天到了市里。为了让两孩子好好休息,关老师带着两人去了妹妹家借宿。
      关老师的妹妹在路边摊摆夜市,租住的房子刚好靠近要比赛的学校。知道自家哥哥带着学生来参加比赛,深觉为老家争了光,所以她好好的招待了几人一番。还让自己的孩子睡地铺,把床让给李冬和常欢睡。
      李冬简直是受宠若惊,他拉着常欢小声道:“我紧张咋办?”
      常欢拍了拍他的肩膀,语重心长的道:“淡定,淡定,你就把奥数当做奥特曼打小怪兽,这都是因为爱!”
      家里没有电视机的儿童伤不起,没看过奥特曼动漫的儿童不懂得,奥特曼与小怪兽之间越打越相爱的节奏,同样伤不起。
      所以李冬抓抓后脑勺:“啥是奥特曼?啥是小怪兽?”
      常欢哽了哽,才道:“你就当唐僧取经好了,不管最后取到真经没有,这九九八十一难的经历,你回去了还可以和人吹牛b!”
      李冬点头:“也对哈!”
      于是李冬完全将校长和老师的寄托扔在一边,把这次奥数比赛当做了以后吹牛b的资本。
      对常欢来说,这次来市里参加奥数比赛只是个幌子。她真正的目的是带着陨石来参加一场拍卖会,她早早在报纸上就看到了这个拍卖会的消息。
      拍卖会是香港、台湾、内地联合举办的拍卖会。常欢想借着这个机会把手中的陨石拍卖出去!
      刚比赛结束,常欢就找了个托词,一个人背着陨石跑了出去。
      她知道自己太小了,就这样出面还没开口说话,就会被保安拉出去。
      所以她跑到艺术学院,花100块钱找个了长相帅气的表演系男生。让他装作富二代,和自己溜进了拍卖会场。
      那男生行事圆滑,还真让他成功忽悠了拍卖会的工作人员。让工作人员带着两人到了执行人那里,把陨石拍卖了出去。
      事成之后,常欢拿着银行卡笑眯了眼睛。她终于有钱了!
      那男生伸手扯了扯常欢的脸。坏笑:“小骗子,看不出来你还是个有家底的人啊!”
      常欢捂着银行卡,双眼一瞪:“这是我的钱。”
      那男生伸手弹了弹她的眉心,嗤笑:“小爷我是正经人,才不稀罕!”
      常欢直接伸出手:“对,对,你视金钱如粪土,干脆把那100块也还给我。”
      “去,小爷的辛苦钱可是拿的天经地义。你这小骗子别想拿回去!”
      “那成,再见!”常欢朝他挥了挥手,准备坐车回去。
      那男生挑眉,长手一伸直接拉住常欢的马尾:“想走,好歹破财请哥吃一顿饭再说!”
      常欢只觉头皮一阵发麻的疼,她流着两行热泪,瞪着他:“放手!”
      见常欢哭了,他连忙松手,笑嘻嘻的摸着后脑勺:“嘿嘿,对不起。”
      常欢吸了吸鼻子:“说对不起有毛用,你让我也扯一下。”
      “乖乖,你居然说脏话!”那男生睁大了眼睛,不可思议的看着常欢。
      常欢哼哼,直接抓起他的手狠狠地咬了一口。直痛的那男生呲牙咧嘴,两条宽眼泪直接流了下来。
      常欢见状,阴测测笑:“你哭了!”
      “泪流满面不算哭!”那男生抹掉眼角的泪,强笑道。
      常欢乐了,她拍了拍手:“走吧,请你吃夜市!”
      “诶,好嘞!”一听有吃的,那男生连忙灿烂一笑。
      见常欢跟小老太太似的背着手,走在前面。他伸手就在常欢头上一敲,开始说教:“你才多大啊,怎么像成精的耗子一样,狡猾的很!”
      常欢翻了个白眼,实话实说:“按实际年龄,你可能要叫我一声大姐。”
      “去,哥哥我今年23,你叫我叔还差不多。”
      常欢扭头看他,他直接双手叉兜,摆了个四十五度忧郁望天的姿势:“哎,怪只怪我一生放荡不羁,太英俊!”
      常欢:“…………”
      她错了,这就是个二货!
      常欢直接带他到了关老师妹妹摆的烧烤摊上,并一再嘱咐他,今天的事不许说出去。
      他朝常欢眨眨眼,眼神戏谑:“放心。咱们两的秘密!”
      常欢给了他一个上道的表情,转头挂着甜笑:“关嬢嬢,这个哥哥说要吃烤串!”
      他直接被常欢前后不一的表情震惊住了,这女娃肯定是耗子精修炼成人的吧。
      关大妹一看常欢拉了生意回来,忙对他笑道:“小哥,吃啥?”
      “大姐你喊我张起就好,荤素每样给我来点就成!”
      “成,你坐一下。”
      现在人不多,所以张起的烤串很快就上了桌。
      张起很有主人风范,他热情的招呼李冬过来吃东西。
      李冬见张起和常欢关系很好,就有些奇怪的问常欢:“这人谁呀?”
      常欢皮笑肉不笑:“路上认识的一大叔!”
      咚!
      常欢的脑袋又被敲了一下,张起笑的灿烂如花:“常欢妹妹,你刚才还喊我哥哥来着。”
      常欢捂着头,这个神经病,怎么老是喜欢动手打人啊!
      她咧了咧嘴,露出一口小白牙,阴森森的笑:“哥哥~”
      张起忽然就觉得蛋疼,他忙把手背在身后,生怕常欢又给他来一口。他呵呵干笑:“来,吃,吃,别客气!”
      李冬觉得两人莫名其妙,这到底唱的哪出啊?
      不过常欢最近神神秘秘的紧,他也就见怪不怪了。
      两人还在吃烤串的时候,张起直接付了钱,又外带了几十串烤串,准备带回去给同学吃。
      他拿着烤串对常欢挥了挥手,满脸不舍:“小欢欢,再见!”
      常欢翻了个白眼:“最好再也不见!”
      ☆、第10章
      奥数比赛结束,第二天关老师就带着常欢和李冬回去。
      汽车刚要开走的时候,一个带着眼镜的男人,急急忙忙的从后面赶了上来。常欢眼尖,连忙开口:“司机等一下,还有人没上车。”
      司机立马踩了刹车,抱怨:“这人也真是,赶车也不早点来!”
      那男人上气不接下气的跑上车,对司机说了声谢谢。这才从兜里掏出一块手帕,一边擦汗一边往里面走,想看看有没有空余的座位。
      关老师连忙朝他招手:“这里还有个位置,快来座!”
      “诶,好嘞!”那人朝关老师那边走过去坐下,才对关老师说了声谢谢。然后他就顺便和关老师拉起了家常,开始问问题:“诶,这位大哥你知道去黄水镇的红旗村怎么走吗?”
      关老师一听,连忙指着常欢和李冬笑道:“我这两个学生刚好就是红旗村的人,等会儿我让他们带你去啊。”
      “啊,是吗?那我运气可真好。”那人惊讶,很高兴的看着常欢和李冬:“待会儿,就谢谢你们两个小朋友了。”
      李冬对外人有些腼腆,倒是常欢抬眼看着他:“这位大叔,你去红旗村干啥?”不怪常欢会这么问,红旗村穷山僻壤,这人穿着白衬衣带着一副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去哪里干啥!
      “哦。”那人听常欢这么问,立马开口:“我是报社的编辑,我叫冯晓龙,这一次去红旗村是想去找个人。”
      常欢一听,立马截住他的话:“哦,哦,你不用说了,我们没兴趣,到时候带你去就好了。”
      冯晓龙一听,拿手顶了顶的眼睛,斯文一笑:“那成,到时候就谢谢你了。”
      常欢咧嘴,灿烂一笑:“不客气!”然后立马又转头找关老师,问起了这次奥数比赛的事情。
      冯晓龙见状,也知道不好打扰这个爱学习的好孩子,也就闭着眼睛开始睡觉。
      常欢眼风撩着冯晓龙正在闭眼休息,心里立马舒了口气。要说这冯晓龙刚好是常欢的责任编辑,所以他一开口说自己的名字,常欢就知道他去干嘛了。
      幸好她机智,截住了冯晓龙的话,不然关老师和李冬都会知道红旗村出了一个写小说的作家。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这红旗村出了小说作家的事情传出去,自己也就算被人扒了马甲了。
      为了不让冯晓龙有机会走漏风声,这一路常欢嘴就没停过。一直在问关老师各种问题,直说的口冒青烟。
      好不容易到了镇上,刚好遇见了隔壁李婶婶的男人开着拖拉机上街拉肥料。四个人又一起坐着他的顺风车回了红旗镇,好嘛,这一回常欢为了不让冯晓龙和别人搭话,嘴巴就跟上了机关枪似的,又拉着他说个不停。
      冯晓龙有些招架不住,可他又是个不懂拒绝的人。
      所以苦哈哈的开始给常欢科普各种天马行空的问题,到了红旗村,常欢直接伸手拉着冯晓龙下了拖拉机,热情不已的把他往家里拉:“来、来、来。坐了这么久的车,冯叔叔你一定累了,去我家喝口水润润嗓子吧。”话落,立马朝李冬和李婶婶的男人挥手:“大家再见啊!”
      李冬和李婶婶家的男人站在原地看着常欢发呆,这丫头怎么了?今天出奇的活泼啊!
      把冯晓龙拉到门口,常欢立马站定了身子,左看右看,见四周没人才小声开口:“你是不是要找宁安啊?”
      冯晓龙点点头:“对,对,对,我一直没找着机会问,小妹妹你知道红旗村三组十一号在哪里吗?我找一个叫宁安的作者!”
      常欢点点头,指着自家院子道:“就在这里啊!”
      冯晓龙一时没转过弯来,拿手顶了顶鼻梁上的眼睛:“就在这里?”
      常欢点头,又四处看了看。见没人才踮起脚尖,凑到冯晓龙面前,小声道:“实话告诉你吧,我就是你要找的宁安!”
      冯晓龙呆滞片刻,然后指着常欢哈哈大笑:“小妹妹,就算你喜欢宁安,也不能这么说吧。宁安是一个大约二十三四的年轻女人,而且一身清华的书卷气息,你就别逗了,带我去找三组十一号吧。”
      常欢囧囧有神的看着他,反问:“你怎么知道宁安年约二十三四?还很有气质?”
      冯晓龙这回不笑了,不算大的眼睛在镜框后泛着亮光:“我猜的啊,能写出含有历史文化底蕴,又令人回味无穷的小说的人,肯定是一个安静又喜欢看书的女孩子。”说道这里,他昂着脖子,很自豪:“要知道,我可是宁安的责任编辑。是我亲手把她的《情迷大清》交给主编的。”
      常欢满头黑线,低头看了下自己的小身板。
      好吧,没死之前她确实二十三四的年纪。不过也和冯晓龙的描述的有气质搭不上边儿啊,她叹了口气,抬头挺胸,努力让自己看起来靠谱点儿。她仰头看着冯晓龙开口说道:“冯编辑,最后一回的稿子,我还是坚持己见把女主写死,然后让她的灵魂一直飘荡在清朝,看着她最爱的男人和富察家族随着大清一起灭亡。不晓得,你有什么想说的!”说完这话,常欢蓦然觉得这个仰望的动作有些挫。连忙找了个高处,争取和拉平自己和冯晓龙的身高差。
      嘎!
      冯晓龙笑不出来了,常欢说的事情只有给宁安的信中两人有讨论过。这个小娃娃怎么知道,他狐疑的看着常欢,然后摇头,自己给自己想了个理由:“你一定是宁安的妹妹对不对?你偷看过我给宁安的信件对不对?”
      常欢抽了抽嘴角,自己看起来就这么不靠谱,为嘛冯晓龙就是不相信?
      她叹了口气,无比诚恳道:“我真的就是宁安,如果你不相信那就回去吧,因为你找不到你脑补的那个宁安!”说着,她无比失落的往院子里走去。
      冯晓龙眨眨眼,脑袋短路几秒钟。立马拔腿跟上:“诶,你等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