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节
“是,父亲。”边上的中年人躬身应下,这人跟杨大人相似得很,且十分的老成又拘谨,卢斯刚才还以为他是杨家的官家呢,谁知道是杨大人的大儿子。
“那我们便去外头了,不在这里打扰杨大人休息了。”冯铮好声好气的说。
杨大人一摆手:“没事,就在这问吧。实不相瞒,刚才大夫也说了,我这都是心病。若是能看见二位差馆有什么进展,反而是我的治病良药。”
话都这么说了,两人能怎么办?
“杨公子,请问表公子是哪里人?他来到这里的时候,可带着其他人?来了之后,跟府上的什么人亲近?”
“表弟姓季名青云,是蒲云州黄树县人。是有两个小厮跟他一块来的,但来了之后,一个没两天就水土不服病死了,另外一个手脚不干净,让我们发卖了。来了之后,表弟专心读书,也没跟什么人亲近过。”
“……”行了,这人要么是装傻,要么是真木。一路上同甘共苦的小厮就两个月内就这么都没了,这里边没问题?蒲云州黄树县,不就是当年杨大人任职的那个县吗?他在担惊受怕的情况下,把一家老小都迁了过来,把姐姐一家留在那?
“那被发卖的小厮是卖到何处了?当时的牙人是谁?”冯铮皱眉。
“那得问官家。”
“还请杨公子带我们去见见管家。”
“铮哥,你去吧,我有几件事,得问问杨大人。”看卢斯一脸担忧,冯铮点点头,“放心,我有分寸。”
第67章
对卢斯要留下询问杨大人的提议,木愣愣的杨伯瑜道:“家父身体虚弱……”
“伯瑜, 去吧。”
等到杨伯瑜跟冯铮走了, 卢斯拿了把凳子放在杨大人床边;“老大人, 您是确定这位表公子,是表公子吗?”
老头点点头:“当年我要说动姐姐搬家, 可她夫家不愿抛家舍业。而且……他们是觉得跟着我一起,反倒是危险吧?我们离开时,那孩子已经八九岁了,我认得他,眉目虽然长开了, 可仍旧依稀是当年的样子,况且他左耳朵后边有两颗红痣,那也是没错的。”
“他那两个小厮?”
“书生出门在外, 小厮是干什么用的, 差官也是知道。我女儿眼睛里容不下沙子, 头一个是让她给打死了,后一个却并非发卖,而是我给了他身契和二十两银子,放他出府去了。伯瑜不知道, 但是管家知道, 稍后就能带着二位去见人。”
小厮是干什么用的?是用来干的。像是公子哥,小官员外出都带着书童小厮。因为小厮体力好,白天能跟着走长路,夜里能让主家走旱路, 还不用担心有孩子。这年代,太通透也有不好的地方。
“表公子怎么就想起来要去庙里拜拜了?去的是哪个庙?可有人跟着?”
“他去的是青云山普度庙,记得好像是他自己说,跟这座山有缘,想要去拜拜。可他人生地不熟的,我当时也没想到他怎么知道会有这么个庙,就让他去了。”杨大人有点心灰气冷的意思,说话都是再直白不过的叙述,寡淡又干涩,“当时倒是有人跟着他,可是跟去的仆人说,到了山下,他就说要诚心礼佛,就不让人跟了。他们在山下面一直等到天快黑,才匆忙上去找人,可庙里的和尚说青云早已经离开了。”
有人跟季青云说起的普度庙。普度庙里的和尚还是有嫌疑的。青云山周围要搜查。
“既然表公子在家中的时候要安心读书,那往来他住处的人应该不多。”
杨大人点头:“有洒扫的仆妇,送饭的杂役,偶尔外出,也有老仆随着。稍后我会把这些人都招来,请差官随意问话,若有觉得不对的,任由差官带走。”
“在下唐突一句,小姐那边跟表少爷可有往来?”
“她到是让她的奶妈子跑过两趟,稍后也让她随差官问话。”
“劳烦杨大人伤神了。”仆妇、杂役、老仆、奶妈子……这位表少爷可是被全面防守,不想修身养性也不成了。
“这是为我自家家人的性命,该是老夫谢过诸位差官才对。”老头在床上一拱手。
卢斯再怎么看不上这个老头,这时候也知道自己不能受这个礼,他闪身躲开,回了一礼。
杨大人当然不能自己去给大儿子或者官家下令,他叫了一声:“杨荣。”
杨大人底气不足,这一声虽不至于说是蚊子叫,可也不大还嘶哑。但就是这一声,从耳室里头走出了个老仆来,老仆一身蓝布衣裳,虽然是家丁的短衫,可布料该是上好的细棉布,黑鞋的鞋面发着亮,该是绸布的,头发胡子也都打理得齐齐整整,他一出来,卢斯还在他身上闻到了一股子檀香味。
他还拿着个茶壶,出来对着卢斯行礼之后,先倒了一杯茶,服侍着杨大人喝了。
杨大人也先喝了他倒的那杯茶,然后才道:“方才我和差官大人说的话,想来你也都听见了,跟着他去吧。”
“是,老爷。”老仆杨荣答得有些犹豫。
“放心吧,我能照顾好自己。”
“……”卢斯觉得,真不是他弯眼看人基……吧?
“差官老爷,还请跟小人来。”
“麻烦老人家了。”
杨荣对卢斯这声称呼意外了一下,继而对着卢斯一笑,就带路朝下去了,一边走,杨荣一边道:“表公子住在听松斋,乃是后宅里最清净的一个院落了。”
“杨大人对这位外甥,显然是极为用心的。”卢斯点点头,虽然清净基本等同于偏僻,但这也是后宅里的。能让一个外男住进来,绝对是亲厚了。
“老爷向来宠爱小姐,表公子是外甥又是姑爷,老爷都是尽了心照顾的。原本表公子住在书山居,来了不过几天,表公子说住不惯,这才去了听松斋。”
卢斯感觉这位老仆想告诉点他什么啊。书山居听起来就知道,是个读书的地方,也跟杨青云即将赶考的身份想符合,没来几天搬了,是怎么回事?
“表公子和小姐……不是从幼时定下来的婚约吗?”杨大人刚才说的时候,卢斯下意识的就想到了什么指腹为婚。还想着这时代表兄妹可以婚配也太恐怖了,近亲啊。
“并未曾订下婚约,乃是表公子来了之后,小姐自己提议的。”
“表公子是什么态度?”
“自然也是极愿意的,”
“……”信息量有点大啊,这意思是带着两个小厮来的表公子勾引了小姐?所以这位表公子还是个双面插座的渣男,可没想到,小姐是个不容沙子的悍妇。
“小姐还未曾出嫁,却自愿着重孝。”杨荣又道。
卢斯点点头,其实根本没走心的称赞了一句:“小姐刚烈。杨伯,这位表公子家里还有其他人吗?”
“老小姐已经去了,姑爷有了续弦,已经把表公子分家分出来了。”
杨荣可算是对卢斯的提问,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但卢斯还是都持怀疑态度,姑且听之,姑且信之。
到了听松斋,冯铮和杨大公子也都在门口,跟一群男女仆役站着呢。杨大公子木楞楞的一张脸,在见到杨荣的时候,变得生动了一点,露出了几分自然而然的亲近关切之意:“杨叔,你怎么出来了?不是说你腿病犯了吗?”
“无碍的,这两日已经好多了。”杨荣也笑了起来,面容慈爱,就跟见着自家晚辈似的。
他们俩打招呼,卢斯走到冯铮身边,冯铮对他摇摇头,叹口气:“我这边都是一问三不知的。”
显然是一无所获,两人其实都有点心理准备了,这种事关主家的事情,仆役们都是能少说就尽量少说的。否则说错了什么,那就不是简单被砸了饭碗的事情,还事关生死啊。就说刚才杨大人那么轻描淡写的对着一个捕快,说他女儿打死了一个小厮。
他外甥的是一条人命,那小厮的就不是一条人命了?还真就不是了……
即便卢斯要主持公道,胡大人也跟着主持公道了,昱朝的律法规定,杨家也只是赔钱而已。
卢斯再细看那些仆役,果然一个个都年纪不小了,最年轻的怕是也有四十出头了,且身材严重走形:“我这边虽然得了点线索,但也不知道有用没有。”压低声音,把刚才得到的情报耳语给冯铮听。
“他们该都是小姐分派来的,既然如此,即便有人知道谁跟表公子说了什么,怕是也根本不会站出来说了。否则咱们一走,这人转头就得让小姐也打死。”
卢斯点头:“还有一点,那表少爷一路上带着两个小厮,到这没多久就让小姐一心下嫁,你觉得这是寻常读书人吗?”
“??”冯铮不太理解,这人是风流了些,而且有勾引良家女子之嫌,人品不怎么样,但人都死了……他知道卢斯不该是单纯议论死人的人品,必然他说的跟案情有关,所以只是等着卢斯下文。
“我的意思是,这人是玩乐惯了的,招惹了小姐之后,被关在这么个地方读书,周围又都是这样的仆妇和杂役,你觉得他会就这么老实下来吗?”
“确实!他这一有空就去和尚庙……不太对。两位,表公子在搬到听松斋,与前往青云山之间,确实从来没有去过其他地方?不管什么地方都没去过?”
杨大公子嗫嚅了半天,没说出话来:“这个……”
杨荣哼了一声,不是对卢斯和冯铮,是对那群仆役:“两位差官问的,难道真的谁都不知道?若再都装聋作哑!那干脆就剪了你们的舌头!都发卖出去!”
众人连连告饶,终于有个中年仆役说话了:“表公子倒是去过书店,说是要自己买些合用的笔墨纸砚,和闲时看的话本。”
冯铮:“他自己去的?”
“不是,是杨木,杨怀两兄弟跟着去的。”
杨荣:“他俩今日怎么没过来?!”
“那日表少爷去青云山,杨木和杨怀也跟着了,表少爷失踪,绑票的送来信物,后来又……他们俩就被小……打了一顿,发卖出去了。”
“杨贵!快找人去把他们给买回来!”杨荣皱眉。
“是!”人群里穿着最好的一个山羊胡老头,大概就是管家,应了一声,又叫了几个人,就叫人走。杨荣又把他叫住:“等等,你自己留下。”
杨荣跟杨贵说了那小厮的事情,杨贵连连点头,对师兄弟二人道:“那孩子是我安置的,两位是要我把人叫来,还是去他那里?”
“还是去他那里吧,免得给他惹事。”冯铮道。
卢斯插口:“不过我俩得先去书店一趟,知道表公子经常去哪家书店吗?”
杨贵赶忙把刚才的中年仆役叫过来,问明白了名字,乃是一家中规中矩,名字叫墨香居的书店。
“怎么是墨香居啊?”一听名字,卢斯表情就有点怪异了。
“怎么了?”
卢斯给他一个眼神,那意思一会再跟他说:“行,这地方我们知道了,我俩先去墨香居。那小厮,我们干脆不给他惹事到底,墨香居对面有座茶楼叫李家楼。还请管家把人找来,就在那跟我们见面吧。”
“二位心善。”别管心里怎么想的,现在老管家都道上这么一声。
两边计议已定,那就分头行事。冯铮以为卢斯出了门就会把那书店的蹊跷告诉他,可谁知道卢斯只是“诡异”的跟他笑,却根本不说。
墨香居的位置不错,在惠峻的繁华街道上占据了有利地形。卢斯刚迈上书店前头的台阶,掌柜的就迎出来了:“哎?卢捕头,您老人家怎么今儿个有空来了?这还没到出新货的时候呢。哟!冯捕头也来了,稀客啊,稀客。”
冯铮一边跟掌柜的客气着,一边更疑惑的看着卢斯:“你常来这?”
“对啊,常来看书。”
“???”卢斯肚子里有几两墨水,冯铮哪里还能不清楚?当然,他墨水绝对比冯铮多,可是他也绝对不是一个喜欢看书的人。
“进来就知道了。李掌柜的,我们今天是来查案子的。”
“啊?这、这什么案子跟我们能搭得上边啊?”掌柜的赶紧跟边上账房使个眼色,账房笑嘻嘻的凑过来,给掌柜的暗度陈仓了一小袋碎银子,掌柜的拿着碎银子,又要朝卢斯那边度。
卢斯一摆手:“掌柜的,我们真是来查案子的。你可记得杨家的表少爷?”
掌柜的看卢斯不似作伪,是真不想要,也就不再递,而是老老实实的回忆来:“杨家的……哦!是姓季,叫季青云的?”
“对!”
要是在现代,问书店老板记不记得只来过几次的一位客人,那八成是记不得的。但在古代,书店也算是奢侈品店与精品店,来这里的不但是读书人,还是即将有功名的人,已经有功名的人,预备役与现役的官员。很多大家族开书店,都不是为了挣钱,而是为了在书生们未曾发迹之前,结一份善缘。
即使墨香居稍微跟寻常书店有些不同,但正是因为这份不同,掌柜的更是要博闻强记,八面玲珑。
“听说这位季公子暴病去了?”
胡大人为了杨家的脸面,并没宣言出去死的书生是谁。杨家虽然在县衙哭了一场,可对外只说是去报丧的。外头虽然有人疑惑,但真的聪明人,是不会把两件事在嘴上勾连在一块的。
“是,可惜啊,英年早逝。”卢斯点点头。
“唉,是可惜啊。”李掌柜的基本上就什么都明白了,可还是跟着一脸沉痛的叹了一声,“这位季公子说起来,可是同道中人,刚进门,随便看了两眼,就知道我们这的门道的。且打听了我们这茶会什么时候开,第二回过来的时候,就是踩着茶会的点,直接朝后头去了。”
“可有看对了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