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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到古代当捕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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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17节
      “不知道是哪一代平王,觉得王府的太监太少,而且有失阳刚……”
      卢斯和冯铮一块咧嘴,对了,太监数量也是有规制的,多了就是谋反。还有那什么屁的有失阳刚,可真是……该让他也挨刀。
      冯铮问:“你们自杀,就为了隐藏这件事?”
      “并非如此,而是我们手上也早已亡魂无数,无颜苟活。”
      “死了就能赎罪啦?”卢斯一批桌子站了起来,看着这两位,就跟看着俩熊孩子似的,更可惜的是那些自杀的死士。
      两人瞬间就跪在了地上,他们不是害怕卢斯,只是多年的习惯,改不了了。
      “小人自然没想着一条命便能抵偿一身罪孽,到了下头……”
      “行了行了,别说什么到了下头了。”卢斯摆手,“你们王爷那个样子的都能传递十几代,到如今才能斩草除根,要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也太可小了些。”
      卢斯知道,他们话虽这么说,但大多数人是觉得大仇已报,在没必要拖着残缺之躯活下去,生活绝望吧?
      权一和权六都不是善言辞的,卢斯这么一说,他们俩不知道该如何解释,只能闭紧双唇不发一言。
      “死了不知道能不能赎罪,那不如便在活着的时候尽量赎吧。”冯铮站起来,把二人扶起来。
      说到底这还是激将法让他们两人活着?
      “感激二位大人,只是小人……”
      “别急着否,你们可知道我们俩如今乃是无常司的主官?”冯铮问,看两人点头,又问,“那无常司是做什么的,你们可知道?”两人又点头,“那给无常司办案,缉捕天下凶徒,你们觉得是不是赎罪?”
      “小人……”
      “我知道,你们的朋友和伙伴已经先走一步了,但那些离开的,都是出师的吧?平王府的仆役家奴,如今都成了官奴,过些日子便要发卖,里边也有许多无辜之人……”冯铮顿了一下,果然,这两人面色都有些犹豫了,“你们若是入了无常司,那饷银是别想有了,朝廷若有奖赏,除了升官之外,其余银两也不会给你们了,都会用来安置这些,可能还有以后的无辜之人。”
      权一和权六的动摇更明显了,两人彼此看看,明显是想答应,可说不出口。
      “你们不答应,爷也回去买人,就是年轻貌美的都卖楼子!年老色衰的都卖去挖煤!答应不答应?!”
      “答应!小人答应!”两人砰砰砰跪在地上磕头,卢斯和冯铮赶紧把他们拉起来,“大人,千万不要把他们卖去那种地方啊!”
      卢斯哑然:“你们真信了啊?我就是开个玩笑啊。”一个玩笑让两个人吓成这样,不是卢斯的玩笑不好笑,而是过去他们生活的环境告诉他们,这种事情不是玩笑,而是真实的发生过。
      总算把两人劝好了,看他们拘谨的喝粥,师兄弟俩心里都不好受——这还真的是俩大孩子,见多了世间的残忍,可却又纯粹得很。
      然后就看这俩喝粥的速度越来越慢,还小心的偷看他们俩。卢斯赶紧拿起筷子,夹了个鸡腿给冯铮,冯铮这才反应过来,果然,看他们开吃,两个人才又开始小口小口的喝粥。
      吃完了,卢斯和冯铮两人开始问起了案子来。
      权一和权六记性极好,他们开始入职时发生的事情,只要是见过的,听说过的,两人都记得。而且也将王府里众多仆人的关系,记得清清楚楚。
      “王府许多人都有卖身契……可这些卖身契,也是真假难辨。有你们的这番话,很多人就不需要遭官奴的罪了。”卢斯道,“你看,你们要是都活着,那多好?这还有许多人分辨不清呢。”
      “我俩留着这条性命,本来是想看着最后结局……”权六说着说着,一脸愧色的低下了头。
      “行了,你们不但要看到那些人的结局,还要看到很多恶人的结局。起来,跟着我们走吧。”
      卢斯和冯铮走出了牢房门口,看这两人竟然还在里头没出来,转头看他们。
      权一和权力看着那扇门,好像它不是普普通通的木栅门(而且是已经打开了),而是某个要人性命的凶险陷阱,两人脚底下一点点试探着蹭过来,但站到门中间的时候,还僵硬了一下,最后才总算是木愣愣的走了出来。
      可就算是到了门外,两人却突然露出一脸的不可思议,看着向外的通道,就像是离开了安全家园的小动物,露出恐慌的神色。
      可冯铮和卢斯已经向前迈开了步子,两人最后看了一眼那个监牢,握了握拳,追赶了上去。
      卢斯和冯铮带着他们出了大牢,就直接找知府去了。两人以为这是要跟张大人说一声带他们走了,所以卢、冯进去的时候,他们就乖乖的安静的站在外头。谁知道,不多久知府张大人跟着一块出来了,跟着知府的队伍,出了衙门,他们转了个方向,直接朝着知州衙门去了。
      知州早就到门口迎了,几位大人碰了个头,说了几句话,张大人就跟知州进去了,卢斯和冯铮却带着他们又到知州大牢去了。
      “知府大牢里关的都是确凿无疑的罪人,平王府的家仆多是关在知州衙门里,你们且来看看,若是强掳来的人,我们弄一份公文,这两天就能放人离开了。其余人等,我们也与你们说好的,如今这就可以买走了,也免得多惹什么麻烦。”
      两人是真没想到这么快卢斯和冯铮就履行诺言了,想要跪下谢恩,却被快一步拉住。
      “如今你们于我们,乃是下属和上司,却并非主仆,无需动不动就跪拜的。”
      卢斯又插话:“况且,我们救他们,乃是跟你们说好了的买卖,你们也无需感谢。”
      “……”好像是这么一回事,但又怎么觉得不对呢?
      狱卒用铁尺敲了敲栅栏:“你们也是好运道,这两位大人今日来买奴,若让他们看上,便可跟着去享福啦!”
      众仆役抬起头来,他们有粗使杂役,有大丫鬟、小书童,还有管家账房,原本虽然都是仆役,却也有三六九等之分,可如今他们的主人要么死了,要么在知府大牢里生死不知,这些仆役却反而没了三六九等之分,只按照男女,十几个人,甚至二十几个人塞在一个监牢内。
      天气渐暖,这囚牢里本来就是不通风得很,又塞了着许多人进去。男囚多是脱得光脱脱的,女囚落到这种境地,都顾不上炎热,只盼着能多一件衣裳裹紧自己。
      这地方一股子“人肉香”极其浓郁,又闷又酸又骚又臭。
      有些人见过权一和权六,看他们在这两人身后,只当是这两个死士也让人给买了。
      “恶贼!害了世子!”有个十五六的姑娘从栅栏间隙伸出手来去抓权六,“世子那般宠爱你!狼心狗肺的东西!不是说你们都自杀了!你怎么不去死!”
      卢斯一脚踢在这小丫头腹部上,不过看着凶狠,他不是用脚尖,而是用的整个前脚掌踢,力气有分寸,不过还是把这姑娘踢了个倒仰——那么拥挤的监牢内,竟然空出了个能让她倒在地上的区域,其余人也是真有本事。
      这姑娘爬起来后,两只眼睛还跟狼一样恶狠狠地看着权六,不过倒是不说话了。
      卢斯对权一和权六点点头,他们俩对原平王府的爱恨情仇不感兴趣,反正平王和他那一家子都该死,他们也确实死了。权一和权六过去是平王手里的刀,而无常司又需要没有根底,又有能力的人,那他们就愿意给这两个人一个机会。
      而且,这次带着权一和权六过来挑拣人手也是一次试探——这两人要是言行如一,那自然是好。可如果他们活下来另有隐情,那这挑拣出来的人手,多少页就有些问题。
      权一和权六在众人中挑了一圈,就挑出来了四个人。两个十八九的大丫鬟,一个中年的婆子,还有个干巴瘦的老头。
      他们挑第一个人的时候,就有人嚷着大喊求两人挑走。显然是明白,卢斯和冯铮这两个人该是不错的主子。
      “就只是这四位?”冯铮特意多问了一句。
      两人摇头:“就是这四人,再没有更多了。”
      他们俩这么一说,有些仆人叫骂的声音更大了。之前让卢斯踢了一脚的小姑娘,见有了“同伴”,顿时腰板也重新直了:“权六你个下贱货!你让世子爷弄得起不来炕,还是老娘给你擦的屁股!这次有了两个主子,还得多谢世子爷当年给你疏通!”
      冯铮眉头皱得死紧,这要是个男的,他非得打掉他的一口牙,可这是个小姑娘……算了,眼不见心不静吧。
      看卢斯真有要打人的架势,冯铮过去拽了拽他,两人路过权六身边的时候,冯铮抬手拍了两下他的肩膀:“走吧。”
      权六和权一,包括他们选出来的四个人,整个过程里都是木着一张脸。可冯铮拍权六肩膀的时候,第一下,权六做出了一个闪躲的姿势,第二下,他却就放松了下来。
      冯铮的眼神很清正,脸上还带着笑容,他看着他,就如看着一个普通人,普通的他的下属。
      没拿他们当死士,在听到这些污秽之言后,也没另眼相看。
      再次跟在两人身后,权一和权六都有些后悔,后悔当初没多说服几个伙伴活下来。他们这样的人,不是没有活路的……
      这日开始,卢斯和冯铮就带着这两位死士,还有百十个无常,在直逸州到处跑。因为平王的私产也是到处都是的。
      这里边也确实除了几起大案子。有当地官绅狼狈为奸,隐匿了平王庄子的土地和财产,这些都该是要交还给当地受屈之人的;有原为平王办事的下属买了死囚冒名顶替,自己却摇身一变成了当地巨商,意图继续享受富贵荣华;还有当地官府为了政绩,指良为贼,诬陷并不曾与平王牵连的当地大户,险些害死人家满门。
      不过,卢斯和冯铮也是谨守着分寸,他们查、抓、审,可是最终的判罚权力却是交给当地官府的。
      张大人则是高兴得很,他是刚上任的,这些人的举动不会牵连到他,相反,因为无常司的行动,当地风气为之一肃,要是这样他再不治理好,那他不如回家卖红薯去了。
      在这个过程中,三阳河的水匪和拐子山的恶鬼,也数次出现在了卢斯和冯铮的视野内。他们几次在三阳河下游发现被害人的尸首,而拐子山的城隍庙里也又出现了四次死者。
      权一和权六作为当地人,自然也是被卢斯和冯铮问及过两件事。
      权一道:“三阳河的水匪,不只是匪,还是民。”
      冯铮道:“当地的渔民?”穷山恶水出刁民,又有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山民做山匪,渔民做水匪,这倒是不新奇。
      “对,而且这些水匪还不是一群人。三阳河的上游是天镜湖,那里住着不少靠水而生的渔民,其中有好吃懒做,或一时活不下去的,就到三阳河这边来,杀一二落单的小客商,或其他渔民,然后折返回去。”
      第124章
      听权一说得如此笃定,卢斯有点好奇:“你们怎么知道的?”
      权六道:“平王有一段时间想收编这些水匪, 很是详查了一番, 但查清之后, 便知道不可为,只能放弃。”
      这就是一群散兵, 并没有组织,属于兴头上来了三两结伙干一波,甚至可能上一次打劫的人,过不了就成了被打劫的。所以给人一种无形无相,却又处处都是的恐怖感。他们要是真的组织起来, 反而不是问题了。
      “至于那拐子山的恶鬼……我们也知道些线索,不过是几年前的。”
      这就是得来全不费工夫了。
      “平王也查过?有鬼吗?”
      “是鬼,但却是内鬼。”权一点点头, 又摇摇头, “世子……对这恶鬼也曾有些好奇, 带着我们许多人去了。连守了三日,队伍里的向导便被勒死在了营地边上。”
      “哦?”以当时平王的声势,还敢有人在太岁头上动土,那这恶鬼的胆子也是真大,“你们可查到了什么?”
      “查到了山下的村子上……”
      卢斯下意识的催了一声:“然后呢?”
      “世子说是恶鬼必然在村中, 既然查不出来是哪一个, 干脆全都杀光了。后来……权六把他劝住了。”
      这个劝也不知道是怎么劝的, 卢斯和冯铮都当没听明白这里头隐含的意思,卢斯问:“如何查到山下的村庄的?”
      “我们找向导时, 一开始并没有人愿意来,直到世子许下重金,才来了个山下的无赖汉。”权六先权一开口,从始至终他的表情都没怎么变化过,但也很少说话,现在的主动说明他确实是有心融入,“这无赖虽然是贪图那份赏金,但并非是混不吝,到了山上一直小心谨慎,那天夜里,只是中间出去了一趟解手,且众人明明白白看着他回来了。后一次出去,必然是他在解手的时候,看见了什么东西,或者什么人。”
      冯铮和卢斯点头,一开始听说那无赖出去解手了,还以为他是解手的时候死了,没想到不是。这就表示有什么东西或者人,让他确定不存在危险,并且战胜了他对恶鬼的恐怖,自动自发的躲开了平王世子的人马,跑出去送死。
      “八成是熟人了,还是让他觉得有利可图的熟人……”卢斯嘀咕着,金银的话,有什么比得上平王世子答应下来的报酬?他脑海里就给这件事打上了一个“色”的标签。
      就听旁边冯铮问:“死者可有让仵作看过?可发现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比如……他临死之前可有与人交合过?”看来他们俩是想到一个地方去了。
      权六道:“这到是没什么发现,也没有找来仵作。虽然当时尸首确实是衣衫不整,可只以为是临死之前的挣扎所致。世子看了尸首就说是熟人所为,带着我们下山便要屠村。后来……这事世子也就再没有提起。”
      两人点头,从这位世子的做派看,他不一定就是真想到了什么,怕只是蹲了三天,不但没找着恶鬼,还死了向导,觉得丢了面子,便随便找了个靶子。后来权六以身饲虎……他也就懒得计较了。
      “即便这人不是村子里的人,但怕是也跟村民很熟悉,就是不知道,当年那件事,会不会已经把人吓跑了。”冯铮低头沉思,“不过,咱们还是得去一趟。师弟?师弟?”
      “啊?哦!我刚才在想,四十多年前死的那对夫妻,他们可还有亲朋好友在世?活着当年杀害那对夫妻的强人,是否都死了,还是有余孽在世?”
      “你觉得这么多年来杀人的,一直都是这个亲朋好友?可到如今,他少说也得六十左右了吧?”
      “不管是不是亲朋好友这凶手杀人杀了四十多年……怕不是一个人。但不管中间他们接班的,最早跟那两对夫妻,多少都得有点牵连。”
      “确实……”
      因为心里已经有了计较,等到他们把改查的事情大体查完了,两人回到岑宇,就找到了张大人,表示想查一查城隍庙的恶鬼。
      “关于这恶鬼,每一任的知府、知州和当地县令到任,都是想要查一查的。这本来是在下之职,如今却要麻烦两位将军啦。”张大人原来是胖乎乎的,这些日子卢斯和冯铮在外头忙,他在岑宇也没闲着,案子是从早审到晚,有时候报上去的案子,开阳那边还会发回来让他重申——一般都是嫌他判得轻了。
      毕竟平王这案子是大案,上头的人恨不得只要沾边的就全都推出去砍了。但以平王的势力,有些人真的不是自愿跟着他同流合污的。
      现在这事情总算是快完结了,张大人不但没觉得轻松,反而有些内疚。如今看卢斯和冯铮主动提议要查恶鬼,张大人也并没觉得这两人多管闲事,道了一声辛苦后,主动问起了两人是否需要配合。
      卢斯两人也没隐瞒,主动把如今得到的推论都跟张大人说了,表示很多事情还需要他帮忙,比如当年的案卷之类的。就是时隔四十多年,案卷可能早就不知道哪去了,甚至知情人都没剩下多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