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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到古代当捕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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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36节
      四个总旗自然是先上去的,每人领了三套,每套衣服都用一条蓝绳子系住,绳子上有几尺几寸的尺码,解开绳子,每套衣服有一件短襟上衣,一条裤子,一件里衣,一条亵裤组成。
      这年代的亵裤其实跟现代的宽腿七分裤类似,不过现在他们手里的是棉质的四角短裤。虽然头一回见着,可一看就知道是干什么用的,不至于初选内裤外穿的超人事件。
      “来来来!”卢斯继续敲锣,“现在每个旗都过来领帐篷!!!这就是未来几个月里,你们住的地方啦!”
      _(3」∠)_连个房子都没有啊,好惨。
      看着四个总旗领回帐篷,到划给他们的地方,慢条斯理搭着,冯铮把锣接了过来:“第一个搭好帐篷的旗有一碗肉,一碗菜,馒头管饱!第二个半碗肉,一碗菜,馒头管饱!第三个,一碗菜,每人两个馒头。第四个……吃前头其他兄弟剩来的!”
      “哄——!”顿时没人慢了,所有人都用最快的速度开始搭帐篷。
      帐篷是最大的行军帐篷,军中是能塞进七八十人的,不过那人挤人,人挨人的情况显然不是卢斯和冯铮要的。所以每个旗都有三顶帐篷。
      他们这些捕快虽然是外出的老手,但都是顺着官道走,不是住驿馆,就是住寺庙,客栈,真没怎么搭过帐篷,尤其还是这种几十人的大帐篷。
      看着手忙脚乱的下属们,卢斯和冯铮一脸轻松的拿出了一顶小帐篷,慢条斯理的搭好,又去车上一人拿了三套衣裳,进帐篷换好,又拿了行军床和马扎,行军床放在帐篷里,马扎放在帐篷外边,两人一人坐一个,继续看戏。
      到晌午的时候,苏太监赶着大车,送吃食来了。随同食物送来的,还有很大的竹子水杯。
      ——最开始卢斯是想要那种陶瓷大茶缸子的,这东西其实也是神器,系个绳子就能到处带着走,吃饭打水是小意思,朝火上一放当小锅也没问题。可是这年代没有,找铁匠做出来铜的和铁的,卢斯看着都不太安全……还是冯铮想了个法子,用竹子。
      饭菜来了半天,卢斯和冯铮都吃完了,其他人才把帐篷搭好。最后结果,秦归第一、薛武贵第二、周二第三,孙昊第四……
      更缺德的是,卢斯不是让四旗人马一起吃饭,而是按照名次排队吃的。
      轮到的,一人拿一个大竹子杯去打饭,一大勺肉一大勺菜,满满的一杯子。这杯子也是真的挺大,卢斯两只手握它的话,两手的指尖是碰不到的。没轮到的,就围成一圈,看着。
      等到众人都吃饱喝足了——除了孙昊那个旗——让他们领了行军床、被褥和马扎,把他们放回去休息两刻钟。告诉他们都老实的躺着,睡觉休息。
      这当然是不可能的,但说出去闹腾自然也没有,虽然年龄段拉开的挺大,但是无常的主力是三十岁左右的人,这些人不至于把棱角全都磨光了,可也比小年轻稳重多了。在帐篷里,众人三五一伙的,聚在一起,都在谈论他们无常司日后到底会成什么样子。
      等到时间到了,人出来,众人排排站。
      卢斯站在他们面前把他自己的右胳膊举起来,大喊一声:“向右转!”
      “唰!”三分之二的人,朝着卢斯右手所指的方向转了过去,三分之一的人转向了另外一个方向,又过了半天,众人左右两边来回转,然后……他们都朝着卢斯的右边了。
      第142章
      卢斯把手放下了:“刚才是我没解释!我说向右转,就是向你们的右边转!以后也都是如此!调整!”
      “……”众人你左我右转了半天。
      “行了!都转回来!”
      这种情况, 并不是知识水平的原因, 而是这年代的人, 很少用左或者右,他们用的多是东南西北, 包括军中也是如此。至于大规模队列转移和行走,人们是跟着令旗和鼓点走的,也都不需要口令。卢斯要是喊一声朝东转,转错的人反而不会这么多。
      他转过身,举起自己的右胳膊来:“看见了吗?这是右!”
      这个下午, 卢斯教会了众人,左右前后转,向右看齐, 还有稍息和立正。队列是比一开始的时候, 看起来有模有样多了。
      晚上的饭菜, 倒是四旗人马都得到了半肉一菜,两个馒头。有大肚汉的,表示吃不饱,卢斯和冯铮就告诉他们,明天开始, 赢得多, 那就吃得多。
      军训第二天, 天刚亮就把人都叫起来绕着庄子长跑。长跑成绩是按照每个总旗最后一个人的到达时间来计算,结果这回胜利的, 是孙昊那一总旗。
      吃完饭,稍作休息之后,继续队列训练。中午吃饭,没有休息,而是卢斯、冯铮,还有他们找来的几个秀才,分别讲课。
      卢斯和冯铮讲的,是两人自己写的《罪案现场的调查》,曾经卢斯只能靠着电视电影上学来的半真不假的东西破案,那时候小县城里,也没有多恐怖的案子。不过多年下来,他们俩都在努力的学习和充实自己,已经具备了一定的专业性。
      秀才们讲的,则是三百千,很多无常还是大字不识,这点绝对不行。两人明确告诉手底下的无常,不会写字的,日后那就别想升官了。不过,毛笔对无常来说也确实太麻烦,卢斯后悔来之前没学过烧铅笔,现在只能拿鹅毛笔先用着了。
      学习完了,是一组类似于游戏的拓展训练,然后接着跑步和体能训练。
      之后的事情,那就不详说了,卢斯是把他所知道的未来的军事训练、团队拓展训练,以及他和冯铮跟老钱头学到的练兵强体之法结合起来,折腾出了无常司第一次军训的个大项目项目,这次军训的宗旨是怎么强(que)兵(de)怎么来,从卢斯和冯铮的观察来看,结果还是不错的。
      在培训进行了一个半月的时候,第一批从全国各地征来的后辈无常,三百一十七人差不多已经全部集合完毕了。这些人不止有三班的捕快,还有仵作、驿卒,以及八十七名军中子弟。昱朝的军户制度,军中子弟也是愁安排啊,长子能子承父业,其他儿子怎么办?如今的无常司,显然是个好出路。
      进城的时候,卢斯跟一辆囚车走到了一起,他让在一边,让囚车先过。里头关押的是个四十多岁的男子,囚车和押送的捕快前头走。卢斯没注意的是,囚车后头几十米的地方还跟了个衣衫脏破得男子,那男子远远的看见了他,正确的说是他那一身打扮,顿时有些激动。可是犹豫了一下,这男子还是跟着囚车走了。
      他没急着去驿馆,而是先回了家,然后让人扮作驿卒,去了一趟送信。
      不多时,周二就来到了卢斯和冯铮的将军府了,只不过,他身上穿着驿卒的衣服。
      “如何?”
      “大人,都在这呢!”
      跟先期人员不同,这三百多人,卢斯一开始就没打算全都留下。从他们一到开阳,住进驿馆,一言一行就在无常司的掌握之下——那驿卒其实有不少就是无常们假扮的,虽然是来伺候人的,但能以此暂时替代军训,大家都是踊跃报名,积极参与!周二那一旗的人马,可是用了大力气,才抢到这个好任务的。
      卢斯看了看周二的记录,眉头皱起来了:“怎么还有这么没脑子的?”竟然有刚来就在开阳打着无常司的名号,欺行霸市的,他也不想想开阳是哪里?还有整天跑出去花天酒地的,把女支女都带到驿馆去了。无常司的现有人员也不是没有出去找失足妇女的,但都知道个度。
      “大人,毕竟这回是让各地官府推荐的,说的是择优推荐,可总有那种私底下的动作,送上来的人良莠不齐也不算稀奇。”
      “哟?良莠不齐这词用的好啊。”卢斯比了个大拇指,“这事情我也知道,可是没想到竟然有这么多。不能刚开始就一口气都扔回去,唉……”卢斯挑挑拣拣,想尽量少扔出去点,可最后也有二十多个人实在是心性太差,不能留。
      不过也有些能力好的,虽然相对差的来说太少,但一边翻看资料,一边听周二详细描述,卢斯也是开心了不少。
      转过天来,卢斯到了驿馆,因为昨日就让周二把消息带到,所以,今天倒是没人那么没眼色的还跑出去浪,都准点准时的站在了驿馆的场院里。一开始大家都乐呵呵的,可是当周二带着他那潜伏的一个总旗,穿着无常司的曳撒站来的时候,众人的表情可就姹紫嫣红起来了。
      再听卢斯当场按着名单念出来了二十多个,表示这些人都被退回,那就热闹起来了。最热闹的自然是被退回的,有撒泼打滚的,有嚎啕哀求的,有耀武扬威的,更有表示我爹是谁谁谁的,卢斯一概不理,只吩咐众人收拾好行囊,跟他出发。
      那二十多个人一看这个,以为软的不行,就要来硬的。自然是人还没冲上去,就让周二带着兄弟们给揍翻了。
      卢斯骑马小跑在前头,大队人马在后头用两条腿跑,就朝城外去了。
      “那个……大人,咱们的车呢?”跑着跑着,有人大着胆子,凑到了周二身边。
      “车?你还想要车?”周二用惊讶的眼睛看着他,“没车!就腿!”
      周二嗓门不小,立刻众人发出连片的哀嚎。
      卢斯回头咆哮:“不想跑的也滚回家去!”
      立刻,下头很多人就闭嘴了。已经滚了二十多个,他们不想自己成为下一个。
      大队人马出了城门,队伍后头跑过来一个人,跟周二耳语片刻,周二朝后头看了一眼,加快速度追上了卢斯的马:“大人,后头有人说要找您伸冤。”
      “啊?”卢斯勒住马,周二的副手早就看着呢,立刻跑到前头带队,新来的众人想要慢下来,可是两边和后头都是无常,被夹带在中间,慢也慢不了。
      “是不是找错人了?”卢斯下马问,这可是真稀奇。
      “后头的兄弟也问了,他说不是,说就是找无常司的,还说,他原来也是捕快。”
      “……带我去见他。”
      “陛下,无常司卢将军求见。”
      皇帝笑了一下:“叫他来吧。”
      卢斯进来,见礼,皇帝对他的第一句话就是:“卢斯啊,你可是又招摇过市了啊。你前头出城,后头御史的奏折就上来了。”
      “唉……陛下,臣也只能说……御史和我们捕快看事情的角度太一样了。”
      皇帝哈哈一笑:“旁人被御史参奏了,怕是要立刻自辩,你倒好,只一个角度不同,这词儿还真是新鲜。”
      “陛下,这不同,可不只是在臣身上,臣再给你举个例子。御史上奏,某官员,为人清廉,不食肉,不吃米,妻子儿女都着粗布。亲自下田耕地,若有诉讼,必为穷苦百姓撑腰。”
      皇帝捏了捏胡子,笑了:“善,此为护民廉吏,理当升迁。”
      “御史又上奏,又有一官员,食不厌精脍不厌细,妻子儿女绫罗绸缎珠光宝气,每日与商贾大谈钱财之事,若有诉讼,必耗时良久不可决断。”
      皇帝把手放下来了:“此为贪腐之人……”说完他一指卢斯,“莫要跟朕卖关子了,到底怎么回事,直说。”
      “若有无常,就要如此上奏给陛下了。廉吏治下,十室九空,遍是饿殍。贪腐治下,百姓和乐,生活富裕。”
      “这、这是为何?”
      “廉者非廉,乃是酷吏。贪者非贪,乃是能臣。陛下先想想,朝廷的俸禄,何至于底层的官员一顿肉都吃不上吗?”
      “……他也可能是将银两都送与了贫寒百姓。”
      “陛下,您可知道那位廉吏所谓的为穷苦百姓撑腰,是如何撑腰的?”
      皇帝一愣:“这却是不知,也未曾问过,想来……该是明察秋毫,明白是非之意吧?”
      “不,这位廉吏,可是做得明明白白多了。但凡有诉讼者,若是富告穷,那便先杖责富者二十,若是穷告富,则先杖富者三十。廉吏为官多年,此令不改。”
      皇帝终于将脸色阴沉下来了:“你这所言属实?”
      皇帝很明白如果闫为清这么干代表着什么,可能他所在的真的是富户跋扈猖獗,欺压穷人的地方。但一旦他这么干,不出半年,当地的富户就会想方设法的跑光。因为必定会有穷困无赖跑去衙门告状,以此作为讹诈。
      等到大的富户跑光了,那剩下的那些相对富裕的人,就会被下刀了。
      那卢斯刚才说的廉吏清廉治理之地却贫困,就不是什么意料之外的事情了。这种地方,到最后只剩下了一群无赖奸猾之辈,根本就没人敢老实干活了,富裕起来作甚?被告到衙门打板子吗?这种地方,能好才怪呢。
      这人根本就不是什么廉吏,而是个欺世盗名的伪君子!
      “句句属实。那位贪官的属下班头找到了臣面前伸冤,这两位官员所在的县城比邻而居,一富而一穷,两位父母为官迥异,多有矛盾。臣也有所怀疑,但那班头带了账册与当地户籍簿册前来,那位廉吏一家正好住在驿馆里,之前陛下也知道,臣之前把人也安排进驿馆了。臣的属下跟那位大人的家人亲眷,言谈之间,也曾涉及这些情况。”卢斯从左右袖子里各掏出三个本子。
      皇帝接过,账册是贪官所在县的钱粮账册,只有最近三年的,但能看出这县里可以算得上是钱谷丰盈,富庶得很。户籍只有两本,看得出来不是誊抄的,上面多有修改和添加,字迹、笔墨也有不同,家家户户大多是添丁进口,这说明百姓的生活也是朝上走的。
      “砰!”的一声,皇帝一拳头砸在了桌案上。
      皇帝本以为,自己并非是那等偏听偏信,被臣下三言两语便可愚弄的君主。甚至他还常常以自己能明辨视听为荣,偶尔做了些糊涂事,也并非是他不知道对错黑白,而是在曾经的那种情况下,糊涂才是正确的,一切依旧在他的掌握中。可是结果呢,结果卢斯今天来告诉他,根本就不是他想得那个样子,他也是一个让文臣的三言两语就愚弄在鼓掌中傻瓜皇帝!
      卢斯一边心里骂着mmp,一边赶紧跪地,口称有罪。
      “爱卿快起,此事与你何干。”皇帝笑了笑,头一次称呼了卢斯为爱卿,“爱卿……朕从御林军里,再调配两百人给你。”
      “谢陛下。”卢斯这个感谢到是真心的,皇帝这意思就是:今天你没来跟朕打小报告,你是来要人的。
      卢斯谢过,告辞走了。
      皇帝坐在原地片刻,冷哼了一声,看来,御史大夫他是真的要换了。
      原本王崧早年有刚直贤正之名,后来卢斯那边查案子,别看下头的人努力遮掩,可王崧到底干了什么事,皇帝能不清楚吗?可皇帝还是让他坐在那个位子上,因为这人私德有碍,但是为官做事,并没什么错处。也是维持一种朝中的平衡。可是没想到,他的放任,显然是让对方误会了什么。
      皇帝也没直接就给那位廉吏知罪,否则再怎么给卢斯隐瞒,其他人也不都是傻子,皇帝并不希望在无常司的羽翼丰满起来之前,就让他们过早的被文官们注意到。
      皇帝如往常一般,继续召见官员,处理政务。直到见着吏部尚书,两人谈了一下明年的官员考评,皇帝就跟突然想起来的一样,问:“闫为清……他所在的那个县是在哪的来着?”
      “启禀陛下,闫为清乃是东琪州甘霖县的县令。”
      “哦……在那干了几年?”
      “七年。”
      “来人,将那个甘霖县前些年的考评找出来,还有去户部,看一看他们的人丁情况。”
      大太监应了一声,下去了。吏部尚书继续留在这,跟皇帝商量政事,不过,吏部尚书这时候已经有些不对劲的感觉了。他的政治嗅觉,可不是卢斯那种可以比的。总觉得,皇帝这不像是要夸奖……
      不多久,太监端着两摞册子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