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9节
“可惜,这个奶奶不久就过世了,后来妈妈才知道,原来参加舅舅婚礼的时候,她就已经不行了,然后让舅舅给妈妈打电话,很多年都没见,想借着这个名头见我妈妈一面,还杵着拐杖,自己颤颤巍巍在厨房里做了一顿饭,没什么特别的,就茄子烧肉,西红柿炒鸡蛋,加个菠菜汤,都是我妈妈小时候爱吃的——可我妈妈没去,就全都倒掉了。
我妈妈那天回来的时候跟我说,回头看看,这辈子过的已经够幸福了,甚至已经忘记怎么去怨恨别人,她不是一个擅长记恨的人,很多事,只要一句诚恳的‘对不起’,就让它过去吧,时间会冲淡一切。”
老宋默然良久,听他说着。
而钟意晟笑笑,递了块苹果到老宋嘴边:“好了好了,别多想了。其实吧,你说的对不起,我已经代替妈妈听见了,如果我没猜错,以前我和姐姐每年生日,除了致宁叔叔以外,还会收到一个不署名叔叔的礼物,前头十年吧,我妈妈每年都把这个叔叔的礼物扔了,后面收到了,就默默收着——她跟我说,这个不署名叔叔,曾经是她为数不多的好朋友之一,这个叔叔就是你吧?”
老宋愣了愣。
“好朋友吗?”老人话音艰涩,“她这么说、说我吗?”
他清楚地看见老宋眼中有泪。
“……应该是吧。”
是故,暌违许多年。
他终于是代替母亲,向这位曾经的、没有机会冰释前嫌的挚友,点了点头。
老宋没有说话,沉默了很久很久。
最后,老人轻声说。
“我一直以为你像你母亲,其实,你最像你父亲,”他紧紧地、紧紧攥住了钟意晟的手,“……阿晟啊,谢谢你。”
这还是第一次,有人给了钟意晟一个这么高的评价。
于是他也笑。
点点头,说:“嗯。”
第73章一个小彩蛋
眼前是一道长长的回廊,看不见尽头。
回头是更深的黑暗,往前看至少还有点隐约光源,陈昭只能一直往前走。
不知走了多久,连手里的拐杖也不知何时没了踪影,却并不感觉疲累。
甚至原本沉甸甸的身体都好像一下子变得轻盈,末了,几乎能小跑着,向着伸手即触的光源奔去——
一跨步。
豁然开朗。
一大片的别墅区近在眼前,靠得最近的,则是栋气派的欧式大别墅——准确来说,是被别墅涵盖在内的,一块大草坪。
自己就在这草坪上呆呆站着。
她顿了顿,不住眨眼,适应着过分刺目的阳光,好半天,不知想到什么,又低下头。
眼前所见,是一双足够年轻的手。
几乎看不见任何斑纹,白玉剔透般的骨节分明,虽然比不上自家先生,好歹也算是十指纤长。
总结一句话,那就是只有自己十来二十岁的时候才能保持的纤纤玉手。
她“噗嗤”一声,笑了。
这才迟迟回过味来,原来“死”是种这样的体验。
灵魂离开僵滞的身体,过去的记忆倒流着,许久不曾清醒过的神思回炉,恍惚间好像一下子退回到少年时光,那些病痛和迟钝都早早远去——
可这究竟是哪里?
别墅也好,草坪也好,拆开来看她都算是见过,可组在一起,也不像是自家哪个不动产,毕竟眼前这过分北欧古典风的装潢,这台阶的纹路、金铜色的大门,怎么看怎么都像是来自上个世纪□□十年代的画风。
呃,这个形容好像有点耳熟。
陈昭挠挠头,环顾四周,一时之间有些茫然。
却是时,一个白色的小皮球砸到了脚边,“噗”一下,又戏剧性地弹起,被她眼疾手快地接住。
“……!”
谁家的小熊孩子?
她往球砸过来的方向一看,眼见那面金铜色的“巍峨”大门里侧,站着个看着不过五六岁年纪的小男孩。
长得实在有些太精致了。
年纪不大,唇红齿白,已经隐隐约约有了些帅哥胚的影子,加上鼻梁上架一副金丝框眼镜,竟然还有些浑然天成的书卷气。
那双比橱窗里的洋娃娃还要漂亮剔透的黑曜石眼珠,此刻一眨不眨地看向自己,只消一眼,她刚刚还堵在喉口的质问就顷刻间烟消云散,瞬间变成一声亲热的:“啊,这是你的球吗?”
小男孩还是盯着她,不说话。
迟疑了好半天,方才凑到门边,从门栅栏的间隙里伸出一只手,“对不起,打到你了,”童声纤细,有理有据的,“不好意思,但可不可以把球还给我?”
还肯定要还的。
陈昭走近几步,蹲下身,与他视线平齐。
手里的球刚递出去,这么静距离一看,她却瞧出点稀奇来。
等等,这眉毛,这眼睛,还有这、这鼻子嘴巴,怎么越看越像……
可不容她多想,小男孩接过球,说了句“谢谢”,便扭头就要离开。
陈昭连忙下意识地一伸手。
手指颤颤挣扎几下,险险拽住他衣角。
“小朋友,等一下!”
“小朋友”侧过头来,很是老成地一挑眉毛,没说话。
陈昭吞了口口水。
末了,面面相觑,只能没话找话似的挤出一句:“你、你怎么一个人玩小皮球啊?没有人陪你吗?”
“……”
完了,这话戳中人痛脚了。
她眼睁睁看着小男孩脸上的表情迅速瞬息万变,急忙又补充:“不不、不是,我的意思是,没人有空的话,姐姐陪你玩好不好啊?”
话音落地,小男孩怀疑的眼神上下扫视,将她从头打量到脚,生得漂亮精致的唇形微微抿起,明明只是个小屁孩,这表情,却似乎像是真的认真思索了百般利弊。
末了,方才矜持又微微迟疑地,真正停住脚步,转过身来。
他冲她点了点头。
“可以。但只能你进来,到院子里来玩。”
哟,还真聪明,挺有防患意识。
陈昭乐了,忙不迭点头,等小男孩到那头开了个小门,复才悄悄跟进院子里,两人你一抛我一接,没怎么说话,可小男孩的嘴角,又分明越翘越高。
他很开心。
因为这么一点小事,就发自内心地感到开心。
陈昭心里一酸。
等到他抛累了,抱着球蹲下身来歇会儿的时候,又忍不住问他:“你还想玩什么呀?姐姐都陪你去好不好?”
小男孩起先没接话,只看着她,眨巴眨巴眼睛。
许久,却还是庄而重之地摇摇头,“我不知道你是谁,太危险了。”
虽然早就聊到这个结果,陈昭还是不免为他的少年老成叹了口气。
好在她毕竟也是皮孩子钟意晟和智商大魔王钟意忱同学的妈妈,哄小孩的本事可不少,于是也不气馁,当即蹲下身来,亲昵地冲男孩招招手。
到他一步三顿地迟疑着走到近处,方才眼眉一弯,轻轻拉住他的手:“我呢,叫昭昭,悠悠乾坤共老,昭昭日月争光的昭昭。你不知道我,可我知道你啊。你叫钟绍齐,克绍箕裘的绍,齐家治国的齐。”
她掰着手指,一一细数,“你会六国语言,会打高尔夫球,还准备学书法,学钢琴,你是全天下最聪明的小孩,是不是?还有啊,没有人不喜欢你,但也没有人比我更喜欢你了,你相不相信?”
“钟绍齐”愣了愣。
大概是此前从没有人这么……直白地夸过他,所以他一下有些反应不过来,揉揉鼻尖,又挠挠头发。
不管再聪明,说到底也只是个喜欢被夸奖的小孩呀。
陈昭笑了,有一下没一下,轻轻拍拍他脑袋。
“好嘛,你不愿意走,我就在这里陪你扔球,我们——嗯?”
她话音一顿,低头,看着男孩伸出、轻轻牵住自己的小手。
那张精致的小脸抬起,看着她,一字一顿:“我有门禁,下午六点司机会来接我,你是没有机会拐卖我的。”
她失笑:“好好好……”
“我想去游乐园,我没有去过。”
对于小孩来说,这是个一点也不过分,甚至人有点心酸的愿望。
她心里一软,连声音都软成棉花糖,只能轻轻应一声:“……好。”
所以。
在这个不知道是虚幻还是真实,死亡还是活着的空间里,十七岁的陈昭,就这样牵着六岁的小钟绍齐,去了她小时候那个年代、印象里记忆最深的游乐场,锦江乐园。
他们排队,买票。
男孩儿口袋里轻轻拽出来的钱,比陈昭搜刮全身掏出来那堆零钱还多,没钱又心虚的陈昭昭同学颇感惭愧,好在这么一来,男孩儿反倒更放下心来:这么笨应该不会是人贩子——喂喂喂,考究都写在脸上也太让人、让人无地自容了吧!
他们去坐旋转木马,她抱着他进鬼屋,坐水上飞车。
嗯,事实证明,鬼屋里她叫得比他惨烈,水上飞车的时候她全程不敢睁眼,一下来脸色苍白,还是他小跑着去一旁的小卖铺买了瓶水。
陈昭揉着他的头发:“哎呀呀,你怎么这么懂事呀,真是好孩子。”
不愧是我以后的老公!
钟绍齐红了红脸,不说话。
好半天,才声如蚊蝇的咕哝一句:“你休息吧,我保护你。”
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