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节
做宅女宅男也很好玩,但想要“宅”,这需要网络,电脑,手机,最起码也得有一架子书。
否则,这里就是一个没有狱警看守的监狱。
温迪终于想到一个排遣的方法,就是做菜。她拥有越多的食材,就越能开发自己的创造力,从中寻找快乐。她可以试验各种新食物,新菜谱,这会分散她很多注意力,不需要每日为自己被囚禁在一个封闭的山洞里烦躁。这种烦躁,是能在几天内摧毁一个人的。如果她做的准备不够,她不知道黑毛会怎样,她自己会疯,一定会疯。
这也是为什么她宁肯冒险也要收养阿黄的原因。
一只狗,在封闭的牢笼里,也能排遣寂寞,这很重要。
可惜这些话,她没法向黑毛说,因为她能想到,就算自己说了,黑毛也不会理解。没有亲身经历过,他就不会明白寂寞和封闭有多可怕——他甚至可能都不觉得自己会寂寞。也许他会想,他和温迪是两个人,又不是一个人,怎能算孤独,算寂寞呢?他根本就不懂。
好在,哪怕他不懂,但也不会违逆温迪的坚持。
她一定要去野猪林,他就陪她去,他不乐意,还是会陪她去。这就够了。
……
饭后,两人便带着背筐和锄头上山。
为了方便温迪连柴刀也没带,黑毛也却坚持要带石矛。
温迪劝他遇上野猪拿石矛是不可能单挑赢它的,他也不肯把石矛放下。
没辙,她想,反正等到要跑的时候他总会把它扔了的,也就不劝了,白劝也是费口水。
不久,两人便穿过雨林区,进入野猪林。
温迪这也不是头回来的,随时想着要逃跑,反而轻松,还有兴致打趣。
“说真的,你没必要那么紧张,真遇上就跑呗,又不是第一次。”温迪扭头对黑毛说。
“我不紧张。”黑毛边否认边捏坏了手里抓的长矛杆子,“……”
“扔了吧。”温迪抓住机会又劝了一次。
黑毛本想挣扎,结果杆子自己断了,他抓着只剩下一头茬毛的竹竿无语。
半晌,黑毛落寞地将半根长矛轻轻放下。
温迪没再安慰他,继续往前走,在野猪林里,能多待一秒都是运气,来这可不是为了聊天的。她在野猪林中小心搜索,边走边观察附近的地形,听声音,眼睛则主要用来盯地上,从各种绿色植物里分辨出认识的,能吃的,好吃的。这可是个技术活,还费眼睛,看了一会儿温迪觉得自己眼珠都看干了,还有点眼花。
但是眼花也值得,在温迪从土里挖出大白菜后,就兴奋到扬天无声尖叫了三秒。
附近一片全是白菜,她居然找到了一块白菜地!
挖!
温迪立马行动起来,她和黑毛一起弯腰干活,黑毛拿着锄头把土挖松,温迪将白菜抱出来放到筐子里,两人合作默契,一下子就把白菜地里的白菜收割得七七八八了,也就是因为带来的筐子只有两个,再塞就塞不下了,所以还剩下二二三三也就没动,留到下次来的时候再带走它们。
“还找吗?”黑毛边试图把锄头塞进白菜的缝隙里边问。
“回家吧,有这些也够了,再说,就算再往前找,我们筐子满了也装不下呀。”、
“嗯,那,走?”
“走。”温迪点头,鬼鬼祟祟地往来路去。
然后她们就出来了。
温迪震惊地回头看了一眼,非常诧异,今天居然没野猪追杀?
这……好不习惯啊!
“我是不是变抖m了?”温迪无语,“野猪不追我们我竟然还觉得少了一道程序。”
“可我觉得也挺好的。”黑毛说,“可能我们今天来得早,它们正在睡觉吧?”
“呃,你说得也有几分道理。”其实温迪觉得这种猜测很不靠谱,出于鼓励才给了这句话。
再然后,她就没心思要留下了。
野猪不追杀就不追杀吧,难道她还回野猪林去挑衅一下?要是能不逃跑还是别逃跑比较好,刚刚她挖白菜的时候就一直在担心,万一跑路的时候颠簸不平,把筐子里的白菜甩出去几颗她岂非要大大难过一场?幸好今天野猪没有现身,没给她伤心的机会。
两人再次穿过雨林区,下山,返回山洞。
阿黄远远就听到她们的声音,扑着院子的围栏嗷嗷大叫:“嗷!嗷!”
温迪给它打开门,被阿黄叼住裤脚拖行。
她低头看着它,笑眯眯说:“怎样,现在又不会汪汪叫了?我还以为你长大了呢。”
“嗷?”
“听不懂就算啦。”温迪把筐子递给黑毛,蹲下来伸手把阿黄抱怀里,“今天吃白菜。”
“……”背后的黑毛十分沉默。
“我是告诉你,不是跟阿黄说话。”温迪回头看向黑毛,哭笑不得地说。
“哦,好啊!”黑毛转郁为喜。
“对了。”温迪若无其事地说,“你等下把储藏室再扩建一下。”
她说话的语气平静得像是让黑毛给她拿杯水。
于是黑毛就往储藏室走,真的端了一杯水出来,走到半路才后知后觉明白她说了啥:“啊?”
温迪无奈了:“我是要你拿镐头,不是要你拿水,我不渴,谢谢。”
黑毛郁闷地扛着镐头往里走,点燃一个油碟,开始工作。
他现在已经跳过挣扎的程序直接接受了。
由于之前储藏室已经扩建过一次,所以储藏室本身的面积已经很大,扩建时推进的左右两面墙距离中间摆放的货物有一段距离。因此这次施工不需要再将储藏室里的货物搬运出来,可以直接投入工作。温迪没一会儿就听到了砸墙的声音,她漫不经心拿布条塞住耳朵,将之前用梅子汁浸泡的萝卜条拿出来,试味。
“唔。”
温迪用筷子夹出一根,嘎吱嘎吱地嚼起来。
用梅子汁浸泡过的萝卜,并不像用醋浸泡的那样酸。为了体会梅子汁的效果,温迪并没有加辣椒,所以,她对味道分辨得更敏锐。用梅子汁来腌制的萝卜,与其说梅子汁给它带去酸味,不如说它激发了萝卜本身的甜味,后者的反应反而更大,因此,这个萝卜和用醋腌制的比起来,辣味和酸味都轻一些,甜味倒重些,有点像甜水萝卜。
但不腻味,可以用来拌饭,做寿司更适合。
她很接近那种做寿司常添加的所谓“大根”,这倒是意外之喜。
于是温迪就拿了几根梅汁萝卜,做了大根寿司。
她试吃了一口,只觉得开胃又饱腹,连酱汁都不用蘸。
温迪又吃了一口,再吃了一口,再吃了一根,再再……
“嗯?咳咳咳!”温迪脸红,她竟然不知不觉把卷出来的大根寿司全吃光了!
这可是头次。
温迪不好意思,赶紧加速又做了一份肉排,用香浓的烩土豆黑胡椒酱造成的香气盖住了黑毛的疑惑,用新鲜味甜的鱼汤堵住了阿黄的嘴。于是没人再问她,她刚才煮的一锅饭跑到哪里去了?
第120章 第120日
“肯定有!”温迪抱着这股坚持,在果树区穿梭。
“是找金黄色像苹果的水果吗?”黑毛又确认了一遍。
“呃,也可能偏白,反正你看到不认识的就叫我,先分开找。”温迪说着就准备走。
“啊?”黑毛立马伸手把她拽住,“等下,分开走很危险吧?”
“你在脑补什么呢,这又不是恐怖故事。”温迪说,“平时我一个人也来过,有什么危险?”
“旁边就是果树区,万一有野猪从里面跑出来呢?”黑毛着急地说。
他是真的担心温迪出事,月圆夜后,他一直忧心野猪会从野猪林出来。
虽然他白天没在外面遇见过一头野猪,但这依旧无法打消他的忧虑。
温迪也说服不了他。
她只好答应不分开走,可以自由活动,但必须在黑毛的视线范围内。她走出十几步,猛然回头,果然看到黑毛正盯着她,她无语:“你老是看着我,还能找到我要你找的东西吗?你这不等于专程来给我做保镖的?我不用,我会注意安全,你先帮我赶紧把这片地翻一遍,我得赶紧找到赶紧回家,找不到也得回家。”
黑毛讪讪地摸了摸头:“哦。”总算肯投入正事了。
结果温迪还是没指望上黑毛,梨树是她自己找到的。
她转悠了半天,都来不及兴奋了,赶紧把黑毛叫过来摘梨捡梨,除了这棵树,附近还有许多梨树,这次带来的几个筐子全部都装满了。温迪很高兴,她猜测果树区里既然有野果,又有苹果,也很可能还有其他植物,非常有可能是与苹果玩得好的梨子,果然她运气不错,上山找到一会儿真给她找到了。
收集了需要的梨子后,温迪就带着黑毛直接下山回家了。
她今天特意上山一趟,就是为了腌辣白菜。昨天摘了那么多白菜,不腌一腌就真的很浪费。到家,温迪把昨天摘的大白菜全部搬出来,在院子外面清洗,主要是用流水洗掉外层的泥土,因为大白菜严密地合拢着叶片,里面不动不剥开就挺干净的,可能比用水洗过的外部叶子更干净。
洗完后,温迪将它外层的老叶整片剥去,这些老叶子也没扔掉,在旁边放了个筐子,剥下的老叶就扔进筐子里头。然后开始处理大白菜,将它的叶子一片片拨开,里外均匀地撒上盐,用手抹开,每一棵白菜都是作同样的处理,撒好盐后放到旁边的硬木木盆里,让它腌制一段时间,压出大白菜本身的水分。
在等待大白菜盐腌的时间里,也不用坐着不动,温迪去调辣椒酱了。
首先,把之前做厚蛋烧的铁盒拿出来放火上烤,它底平,很适合当平底锅用,温迪用它焙干了辣椒,辣椒失去水分逐渐皱缩,同时也有了原木烤过的焦香味。温迪把所有焙干的辣椒放入石臼中,用石杵捣碎成辣椒粉,然后加入适量的凉水,再加盐拌匀。这一步需要的是凉开水,虽然黑毛打来的水来自小溪,清澈到可以直接饮用,但出于食品安全,温迪还是会将它们煮熟再冷却待用。
将辣椒面调匀后,就可以准备其他材料了。
姜,苹果,梨。苹果和梨是辣白菜里的重要调料,用来调和姜和辣椒里的“净”辣味。苹果和梨不便用太多,它们的作用是将辣味调得柔软,但并不用它们的甜味抢走调料的原味,所以苹果和梨在削皮去核后,只需要用到半个即可。剩下的半个苹果和梨则由温迪自己嘎吱嘎吱嚼了吞了。
姜,苹果,梨切碎,细细地剁成末,尽量将颗粒感削减至无。将这三种食材处理好后,就可以加入辣椒面中,用木勺搅拌,调成辣椒糊。这时,大白菜已经盐腌完毕,用清水漂洗去除大白菜的盐味,再用手将它们一棵棵挤干水分。随后,按照之前给大白菜摸盐的手法,再将辣椒糊抹在白菜里外。这时就需要戴上一双皮手套了,辣椒这玩意,用手直接接触的后果可是很可怕的。
温迪将大白菜的每一片叶子都拨开,抹上盐,然后再准备一个干净的硬木木盆,里头已经洗干净,再用布料擦干,没有水,更没有油。然后每抹好一棵白菜,就将它放进这个干净的木盆里,直到将所有白菜都放进去,最后用用各种碎布料压在边缘,再将预先给木盆磨的盖子盖上去,立马就将这个木盆封死了,等它腌制三天左右,辣白菜就可以食用。
做好辣白菜,温迪再将之前扔在筐子里的老叶拿出来。她从这些老叶中选出一些比较完好的,撕掉菜叶的一层,切掉接近菜帮部分的老杆,再将余下的新叶拿去冲洗。接着准备其他材料,两大片火腿,姜,一份猪骨。首先用猪骨炖一锅高汤,盖上不必管,然后煮饭。接着,将火腿切成菱形小片,用姜爆香后,将大白菜新叶丢入锅中翻炒,这一步程序用的是鸡油,更鲜。炒香后,将炖好的猪骨高汤倒入炒火腿和白菜的锅里,将汤没过火腿和白菜,接着,转小火,盖上铁箱慢慢地煮,将大白菜煨熟。
另一边猪骨高汤还剩下一些,温迪就用它煮了一份白萝卜。把白萝卜切成厚块,扔进大骨汤里一块熬,熬煮出来的味道香浓可口,非常的鲜,和用鸡油炒的火腿白菜又是不同的鲜味,十分勾人。这里头的骨头还能敲骨髓喝,不必配饭,单是用筷子捣碎再举起来吸食,所品尝的味道就令人难以忘怀。
大骨汤和火腿煨白菜都是起锅前加盐,都是鲜味的菜,也很下饭。
温迪和黑毛吃完这份丰盛的早餐,她就将剩下的大骨头扔给阿黄,它果然对骨头很感兴趣,抱起来就咬,咬不烂也不肯放手。黑毛看得好笑,很想去逗逗她,被温迪劝住:“它现在既是玩也是进食,你逗它,它还以为你要跟它抢饭呢,想挨咬啊?”
黑毛不以为然:“它咬人又不疼。”
“你?唉。”温迪懒得劝了。
于是黑毛就很手痒地从阿黄口里抢走了骨头,得意洋洋在他面前晃。
这简直就是宣战。
他还等着阿黄扑上来抢呢,谁知阿黄鄙视地看了他一眼,扭着小屁股跑了。
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