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2节
“我,我,我……”黑毛被她噎得说不出话,只能目送她走出山洞才冒出一句,“我爱吃你做的……”
“哎呀,我没力气。”温迪一脸无辜,“昨天我把你扛回火炕上,手臂都快废了咧!”
这话一出,黑毛悟了。
合计是徇私报复他昨晚冒失喝酒的事啊?得,那他今天就别指望她做早饭了。
黑毛垂头丧气地走进储藏室里去拿绿豆。
温迪说得简单,绿豆粥是挺容易做的,可是,越简单越见功夫。
吃过温迪做的绿豆粥,他哪还会想吃自己煮的?何况,他现在确实馋得要命啊,要是没喝那个鱼汤还好,喝了鱼汤,馋虫全给钓出来了,偏偏又不得填补,还得顶着饥饿的肚子自己给自己做东西吃……要是顶着饥饿的肚子给温迪打下手,他也认了。黑毛边在心里默默地唠叨,边拿着食材出来,直接烧一锅水,把脱壳的大米和绿豆洗干净,扔进锅里,盖上煮。
等大米和绿豆煮烂了,就放冰糖,把糖煮化,就能吃了。
唠叨着唠叨着,一股奇异的香味忽然就随风而来,飘进了他的鼻子里。
黑毛立马回头。
“阿嚏!”他揉揉鼻子,“这什么味道?”
“花椒味……这么浅你也闻得到?”温迪惊异地说,边把装满花椒盐水的铁箱端进来。
随后她再把晾干的鸭蛋也端进来,放在餐桌上。
鸭蛋装在她刚才拿到山洞外去的石坛里,小心地放好,随后,她将放在角落里蒸馏好的高度白酒拿来,倒入装鸭蛋的石坛中。接着是盐水,此时它已经完全冷却,温迪将铁箱抬起来,略微倾斜,利用四方铁箱的角将盐水注入石坛内,让盐水没过鸭蛋,使所有的鸭蛋全部浸泡在石坛内。随后,她将石坛抬去储藏室放好,倒扣木碗,倒入清水将石坛封死。
腌制二十天后,咸鸭蛋就可以吃了。
温迪满足地走出来,在她心中,已经默默幻想出咸鸭蛋成品的滋味。呲溜。
光想想就要流口水。
啊,回忆美食这种好事怎能她一人独享?
于是温迪走出储藏室,来大厅跟黑毛对坐,她问:“绿豆粥煮好了吗?”
“刚下锅。”
“上回我不是给你讲了端午的鸭蛋嘛,其中提到一道菜,是用高邮鸭蛋炒的朱砂豆腐,你知道怎么做吗?”温迪不等黑毛回答就接着说,“我教你。首先,取腌制好的咸鸭蛋,咸蛋只用蛋黄,这是咸蛋里最好吃的部分,干的粉糯,油的黏沙,都是很好的口感。切开咸蛋,挖出蛋黄后用刀拍碎,不必用刀刃切,它本身的质地只需刀面即可处理,你用勺子也行……”
“等,等一下啊。”黑毛赶紧制止她,“绿豆粥是甜的。”
“我跟你说,甜的配咸的最好吃。这个朱砂豆腐嘛,名字里写着豆腐,豆腐当然是主材料,要用鲜嫩的豆腐,以清水洗净后装入碗中,用筷子搅打成泥状。接着,在炒锅里下猪油块,你知道为什么要用猪油吗?因为猪油香。猪油炒素,最合适。把猪油熬化,烧到六成熟后就可以下豆腐泥,以干木勺炒去它的水汽。豆腐有豆腥味,所以要下白胡椒面,加盐,再调点水淀粉洒进去勾芡,炒熟豆腐后下碎蛋黄炒匀就可以出锅,我跟你说,朱砂豆腐那个香味哦……”
黑毛直接捂住耳朵:“我不听。”
“我必须给你介绍一下,你知道吗,它的味道……”
黑毛直接站起来跑了。
也算机智。
要不温迪能念叨到绿豆粥煮熟为止。
“啧。”温迪嫌弃地坐下来,摸摸自己的下巴,“念着念着我怎么也饿了?”
这大概就叫自作自受。
不过她刚说完那么有味道的菜,当然不想吃甜的。
于是温迪下花生油用辣椒炒了一份猪肝。猪油是香,但荤油炒素,素油炒荤是常理,因此她也没打算挑战自我,老老实实用花生油把猪肝炒得老熟。猪肝比较神奇,炒得老了,反而更好吃点,嚼劲足,也更入味,炒好的猪肝不必拌饭,单作下酒菜或嘴馋的零食吃,也很合适,不会被嫌太油腻。
做好炒猪肝,温迪走到洞口向外张望。
黑毛跑得太远了,不知去向,想把人叫回来都难。
“真可惜呀。”她脸上露出凉凉的笑容,“本来想约你一起吃呢。”
谁叫他自己跑了呢?
这真是太遗憾了。
第178章 第178日
“无聊啊。”
温迪蹲在洞口,没几分钟腿麻了,又半个凳子过来坐,但坐久了又腰痛。
黑毛提议,给她做一个木床,就放泳池里那种,长得像躺椅的。
温迪回头说:“那它就是躺椅。”
“那我做躺椅。”黑毛接着她的话说。
温迪想了想,点头,“行。”
如果外面出太阳了,带着被子出去,把躺椅摆在太阳底下,盖上被子晒自己,虽然挺废的但一定很舒服,光想想就让她心动。不过她不爱自己躺着,就要黑毛做两个躺椅,等哪天出太阳了就把躺椅搬出去,她和黑毛两个人一起躺。这个躺椅也不光冬天能用,春天和夏天出太阳的日子更多,更适合躺废生活。
于是黑毛就进柴房里去挑选木料了。
没多久温迪也跟进去了。
“你要帮我选吗?”他问。
“呃,不。”温迪摇头说,“我刚才突然想到我还要做一个东西。”
她选中了一块非常大的原木,让黑毛帮她把这块木头扛出去,摆在院子里。一开始打桩的时候,温迪就特意给院子圈了一块好的地方,虽然打桩时累得要死,但是从长远来看,她当时的决定非常正确。比如现在,她可以在院子里放手施为,不用被束手束脚。温迪扬起斧头,砍在原木上,先试试手。
“夸嚓!”
被斧头劈中的地方顿时裂开,分成两半。
她选的木头是普通的树上砍下来的,并不是硬木,虽然这么大块的木头劈下去得挺费劲,但还是比斧头几乎砍不动的硬木要好得多。温迪好久没有劈木头了,一开始还有点手生,但多尝试几次就找回了手感,越做越有效率,没过多久,就把这块原木削成了正方体。
随后,温迪将正方体放倒,这回是削“桌面”,先用斧头将多余的木料砍掉,随后再用坚硬的砂岩石不断打磨桌面,先磨去它的凸面,再慢慢打磨直到将它磨平整,任何棱角都要扫平,要做到,在桌面上放一个鸡蛋,它不会因桌面是斜的而一路滚下去。
这个实验很好做,温迪跑进家禽室里——嘿今天又没有!
温迪气鼓鼓回到储藏室里拿了一个新鲜鸡蛋,再回到院子里,将鸡蛋放下。
她利用这个鸡蛋,不断地修整桌面,直到将它修整成肉眼可见的平面。
磨好平面后,温迪回厨房拿刀。
她刚掀开树藤帘子就看到黑毛正蹲在那搞雕刻,眼看着一个躺椅即将成型了。温迪扭头出来,看看太阳的高度估算了一下时间,回去说:“你这个效率还挺不错啊?”她只是劈木头,磨木头,用的是斧头和磨刀石,都是硬度特别高的,黑毛则不同,是用刀子切木头,难度可比她的大多了。
“我尽量快了。”黑毛回答说,又问她,“你在外面做的那个是什么啊?”
“现在是一个桌子。”
“桌子?”黑毛说,“如果要做桌子,那我来做吧,用硬木不是更耐用吗?”
“不需要用到硬木,它不用承载多重的东西。”温迪拿了刀子就走。
刚出去没多久,温迪却再折返。
她爬到自己睡的火炕上,翻出平时写字用的笔,拿着又走出去了。
温迪回到院子里,用笔在桌面上画格子。
虽然用笔在木头上写字,留痕迹挺简单,但这毕竟是木头不是纸,不是真的适合写字的平面,所以她用力比较轻,生怕把笔尖戳坏了。温迪小心翼翼地把格子画好,随后再先回山洞,把笔送回原处。
她再出来,拿着刀子,沿着画好的黑线向下刻。
共64个格子,分为两边,每边32个格子,中间有一条空白的河线。随后,退河线一格,用刀子作点,绕着十字画出四个边角符号,每四个边角符号组成一个“重点”,五个重点之间相距一个点,两边的重点间再退一格,各自画一个“重点”。图上合计十四个“重点”,在32格相对的中间,最末四格画斜线,刻一个米字格,这处称为“九宫”。
没错,温迪刻的这个图,就是一个象棋棋盘。
她小时候,外公的家里就摆着这样的一个棋盘,棋盘合在桌面上,但棋盘不是阴刻的,而是画的,桌面是天蓝色,画的象棋棋盘用的是红线,两种颜色结合在一起特别舒服。当然,光有象棋棋盘没用,还得有象棋,接下来温迪就开始做棋子,也用木头做,先做32个同样大小以及高度的圆饼,反正先修整,再打磨,难度不高,讲究的是仔细和用心。
温迪耐心地把象棋棋子的基做好,随后直接用刀刻字。
一方是帅仕象车炮马兵,一方是将士相车炮马卒。除帅将兵卒外,是仕士象相车炮马都是一对,而将帅各一,兵卒各五,合计是32枚棋子。跟打磨棋子比起来,刻字算得上是非常简单的工作了,温迪做这个最快,等她做好棋子才发现,天色已经不早了,太阳快要下山,天边逐渐向中央漫来红云。
得,赶紧收拾东西吧。
温迪进山洞,发现黑毛已经把躺椅做好,锅里也煮着饭。
“我刚打算出去叫你呢!”黑毛摸着肚子说,“刚刚一直专心做躺椅,都忘了没吃饭。”
“我也没吃。”温迪看他的动作也忍不住摸了摸自己的肚子。
虽然隔着衣服,但是她仿佛感觉到自己的肚子里是空的。
她问清楚锅里煮的是饭不是粥,便准备做菜。
饭已经煮了一段时间,估计撑不过两个竹筒时就能煮好,因此温迪做的都是比较简单的快手菜,一道清爽的切丝辣白菜,一道爆炒肥肠,还有经典的花生苗炒香肠。温迪把第三道菜放在桌上时,简直无语,“我怎么又做这道了?”
“这个好吃嘛。”黑毛倒是挺开心,他没有温迪的执念,他也没有吃腻的菜。
温迪掐时间刚刚好,她这里端上三道菜,那头的米饭也已经煮好了。
黑毛把饭盛进碗里,端出来和温迪分好,然后两人坐下来开动。
吃完饭,温迪让黑毛帮自己把刻好象棋棋盘的桌子搬进来,放在靠山壁的地方,然后摆上油灯。温迪用木条做了一个比较高的台子,钉在桌面棋盘的侧面,然后将点燃的油碟摆在台子上,因为它高,所以能照亮期盼,加上火灶中保持的火焰,虽然是夜晚的山洞里,温迪和黑毛也能够看清楚桌面,包括摆好的象棋棋子。
“乌鸦教了你这个吗?”温迪问。
“这倒是真没有。”黑毛答道。
“那好,我教你啊……马走日,象走田,车走直路炮翻山……”温迪先把口诀念了一遍。
黑毛:“……”
不出意料他这个菜鸟一句都听不懂。
听不懂没关系,温迪主要是先给他灌输一下口诀,然后再一句句照着教。
“我先教你认棋子,字你都认识嘛,先教你帅和将,这是象棋中的‘王’,必保……”
温迪很有耐心地敦敦教诲,一个个给黑毛说清楚。
讲好了棋子的作用和特性,再下手示范它们该如何“走”。把简单的规则教会,就可以玩了。
黑毛一脸懵:“我还没学会啊?”
“你放心。”温迪宽慰他,“一直教你永远都学不会,先实践,你下错了我再纠正你。”
她当初学象棋也是这样的,会不会先其次,总之先下,实践了再告诉你你哪错了。
所谓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这话不一定适用于任何场合,但大部分情况下是正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