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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局一把刀[种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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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7节
      温迪还是没想起来自己昨天忘记给阿黄做饭。
      她问黑毛:“肉粥煮得怎么样?糊底没?”
      黑毛把石碗里的粥全倒出来,然后检查石碗,笑着说:“没有,煮得很好!”
      “那就好。”温迪告诉黑毛,让他先吃,她再躺会儿。
      等蛋黄面膜再干一点,她再起床把满脸的蛋黄洗掉。
      刚说完呢,被黑毛无视的阿黄闻着味就来了。
      它没吃过生蛋黄,但它喜欢腥味。
      “汪!”阿黄扒在火炕边,抽着鼻子拼命闻味,“汪汪汪!”
      “阿黄干嘛呢?”温迪听它叫得挺有食欲,不禁问黑毛,“它想吃我?”
      “我觉得它是看中你的脸了。”
      “喂。”
      “没有,我是说它好像看中你脸上的蛋黄了。”黑毛给出猜测的答案,吹着粥碗慢慢地吃。
      温迪躺着思考了一会儿,继续问他:“你给阿黄夹了肉吗?”
      “啊夹什么肉?”
      “肉粥里的。”肉粥煮得很清淡,只放了一点盐,粥里的肉适合阿黄的口味,它能吃。
      “为什么要给它吃?”黑毛继续费解。
      “……”温迪突然沉默,算了下时间,“你昨天是不是也没喂它呢?”
      “好像是吧……呃。”
      两个人同时露出愧疚的表情,全想起来了,昨天到今天,阿黄恐怕是粒米未沾,滴水未进。
      温迪叹气:“你赶紧喂它吧!”
      怪不得阿黄扒在火炕边一副要吃了她的叫声呢,合着是饿惨了。
      她本来想下床的现在都不敢了。
      要是自家养的狗,她敢,反正驯养几千年了,饿一天也不会发狂。这是阿黄,能够穿越铁蒺藜林来的野狗,饿了一天她还真不敢惹它。总之先把它喂饱。温迪在火炕上接着躺尸,直到黑毛告诉她已经把阿黄喂好了,她才下来,用清水把脸上的蛋黄洗干净。
      洗完,温迪用水洗润了手再摸摸脸。
      行,不敢说滑嫩得如同煮熟的鸡蛋,起码现在摸上去手感属于脸了。
      温迪越琢磨越担心自己,不光夏天,冬天也得保养,尤其得保湿。
      要是老不管,这么风吹日晒雨淋的,再待满半年她这张脸就该烂了。
      温迪越想越害怕,决定自我督促,勤劳起来,每隔几天就得敷个面膜。
      反正呆在山洞里不出去,又没正事要干,闲得慌,还不如敷面膜打发时间呢。
      何况这还意义!
      所谓,一日之计在于晨,一年之计在于春,一生之计在于勤。
      温迪个人浅见,一身之计在于脸,这话也有道理。虽然它并非前人言,语出自:温迪本人。
      第192章 第192日
      温迪发现她现在真是过日子。
      不愁吃,不愁穿,衣食住样样好,家里还配备的温泉,活得相当之滋润。
      于是她又重新捡起旧计划。
      确切地说,是曾经被她废弃的计划,现在日子过好了,又觉得能干了,重新再捡起来。
      其实也没废弃多久,就几天前的事。
      那个钟表。
      之前她觉得四种钟表都没法做,电子表和机械表不说了,日晷月晷得摆在室外,水滴计时器吵得要死,乍一琢磨都不适用。可是等她做好窗户,解决了起床看天色的问题后,就又重新琢磨起这个日晷和月晷。坦白说,现在用不上,以后总用得上,春天和夏天就可以用,不怕晚上出门冷,白天也会常常在院子里待着,如果有个能看时间的钟表,一是计时方便,二是能随时确认自己该做什么事。
      比如三餐吧,她现在都不确定自己吃得准不准时,反正起床吃一餐,等到太阳走到正顶上时,假如饿了,再吃一餐,等太阳下山,开始做饭,做好饭也掐不准是四点,五点还是六点,总之做好了就吃,不太饿也得吃。
      要是能随时知道时间,到家出门都知道自己是什么时间去的,回的,那不是舒服得多?
      所以,做两个日晷和月晷,还是很实用的。
      温迪说服了自己,就进柴房里选木头。一般做日晷和月晷讲究用石头做,成品大气,也能经得久放。不过她可没有足够的工具,能够把石头打磨得那么平滑,归整,用木头倒是能做到。再说她也用不着久放,能撑过半年就行——用木头做的日晷和月晷,要撑过半年还是没问题的。
      选好了木材,温迪就把木材带出来,拿到院子里做,都打磨成圆盘,再往中间怼一根细木棍。完了先抱着日晷拿去安置,正好今天出太阳,阳光不错,温迪就按照阳光洒落照在木棍上,木棍给日晷表盘上打下的阴影做记号,做好记号以后,再刻,标记时间。主要现在是上午,时间刚好,等一阵就来到中午,等太阳走到顶上时确立为正午12点,温迪标注好12点的位置,它就算走得比较准的“钟”了。
      月晷也是一样的制作方法,主要靠洒落的月光与木棍落在月晷表盘上的影子来推断时间,所以得等到晚上才能做。温迪先把完工的日晷和半成品月晷搬回到山洞里,放在储藏室角落,提醒黑毛不要动它。
      黑毛看了看这俩钟,也不是很感兴趣。
      他问温迪要不要下象棋。
      “你怎么又来了……”温迪无语,“我好不容易才清静几天。”
      “下嘛!”黑毛拉着她往象棋桌边走去,把人按在椅子上,“请坐。”
      黑毛就生怕温迪不答应,不乐意,因此举止尤为礼貌。
      温迪抬头看他一眼,“下一盘?”
      黑毛瘪嘴:“怎么也得下三盘吧?”
      “下两盘。”
      “这样吧。”黑毛说,“两盘。可是,要这两盘里下出了平局,或是我赢了,就加一盘。”
      温迪从他眼里看出得意。
      嗯,几天不下,上房揭瓦。
      “可以。”温迪答应。
      十分钟后,黑毛败。
      又五分钟后,黑毛惨败。
      “想用耍无赖这招跟我骗平局?你还嫩点。”温迪嘚瑟地起身走人。
      这招她小学三年级就不屑玩了,小菜鸟跟谁这耍心眼呢?
      她停在棋桌边,本来打算说几句落井下石的风凉话,奈何黑毛这死小子抬头露出俩眼,眼泪汪汪的,顿时又叫她说不出口了。温迪只得啐一句:“你好歹是个男人,怎么老是哭啊?”
      “不是说男人哭吧哭吧哭吧不是罪吗?”
      “再强的人也有权利去疲惫……呃我干嘛跟着你唱。”温迪撇嘴,“不准哭,你这么高还哭?”
      “长得高就不能哭吗?”
      “对啊。”温迪理直气壮地点头。
      她才不想被哭包扼住吐槽的喉咙,立马开始扯瞎话:“长得高还哭,特别的丢脸。”
      “丢脸就丢脸吧。”黑毛接着红眼睛。
      他倒不是多想哭,是纯粹觉得丢脸跟扼制哭腔比起来,后者比较难。那倒不如丢脸。
      温迪伸出一根手指头指着他:“不许哭,不准哭,不可以。”
      “哪有你这么不讲道理的?”
      “我就是不讲道理,不准。”温迪直接动用硬性规定,“红眼睛也不行。”
      “我忍不住啊。”黑毛只好说,“眼睛自己红的,又不是我叫它红的。”
      “反正不行。”温迪说,“还有啊,每天下象棋,你不觉得无聊吗?”
      “蛮好玩呀。”黑毛摇摇头,特别激动地说,“我喜欢玩这个,我想天天下象棋。”
      “我看出来了……”温迪捂着脸想了一下,“要不玩别的?”
      “玩什么?哪有别的好玩?”
      “我给你做个别的。”温迪拿拳头砸手掌,一副胸有成竹的自信脸,“总之你信我。”
      “我信你,但你想做的‘别的’,是什么东西啊?”
      “你去做午饭,我去做‘别的’。”温迪溜了。
      黑毛老老实实去做午饭,做完把菜端上桌,温迪又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里跑出来了。
      吃完饭,他后知后觉地问:“你是不是就纯粹只想让我做午饭而已啊?”
      “你怎么知……咳!咳!咳!”温迪摸摸嘴,从背后掏出个玩意,“没耍你,做好了。”
      她拿出来的是个毽子,用鸡毛和石片做的。
      “好看是好看,这个怎么玩?”黑毛盯着看了半天,问道。
      “我教你啊!”温迪立马拉着他到旁边来。
      反正两人已经吃完饭,坐了一阵,已经可以做运动了。
      温迪先给他示范,拿起毽子踢。
      “一,二,三……哎呀!”才踢到第三个,毽子就飞了。温迪解释,“我好久没玩过了。”
      她还有话没说,幸亏他在石片底下又垫了个用竹鼠皮包裹的木片,不然非得踢得疼死。
      所有小说里,发明毽子的人都是能获得很多朋友的。
      温迪不打算获得黑毛的友情,但希望能获得他对毽子的喜爱。
      因为,毽子,是可以一个人玩的。
      奈何黑毛踢了半天却觉得没意思,把毽子还给她:“我还是想下象棋。”
      温迪气恼又不解。
      难道越是菜鸟越爱受虐?臭棋篓子总是棋痴,简直是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