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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狼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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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狼兄_122
      “金狮王”在那些大臣们日以继夜的唠叨下,终于决定在送上来的众多美女中选择一个成为自己的王后,但是,最后他选定的人去却让所有人跌破眼镜。
      他远赴莫尔行省向一个小酒馆的老板娘求婚,并且最终得到了她的同意,让她成为了帝国地位最高贵的女性。
      那个老板娘虽然长相艳丽,但已经是个三十五岁的老女人,除了酿得一好酒,没有任何其他特长,然而,却得到了“金狮王”由衷的宠爱,让帝国的少女们芳心碎了一地。
      每个人都在诅咒着这个出身下层,举止粗鲁的女人,然而,这个女人却毫不在意,她为“金狮王”酿了最好的葡萄酒,为他跳着酒馆中粗俗而热情的舞蹈,让“金狮王”常常能开怀大笑。
      “金狮王”是个狂热的好战分子,他把分裂的帝国重新统一了起来,并且四处用兵,在他的有生之年,帝国的版图甚至比当年罗斯帝国时候更加广阔。
      曾经的同盟者风暴肯定很后悔自己帮助了这个未来的强劲对手。
      对于“金狮王”来说,无法容忍任何在他所认定的领地内任何与自己作对,或对自己挑衅的人和势力,所以风暴的海盗国也没有幸免。
      有谁能够容忍在自己的地盘上有一股强大的,能随时威胁到自己心脏的力量?
      在联盟战争中得到了阿尔群岛以及罗迪克半岛的风暴,在十几年后,不但丢掉了自己辛苦建立的帝国,甚至还踏上了那些海盗祖先的老路,死在了一场激烈的海战中。
      终其一生,“金狮王”都在不停的战斗,他用铁腕的手段统治着帝国。
      那些曾经在罗斯帝国拥有发言权的长老权贵们,在他面前俯首帖耳,不敢有丝毫异议,而他手下的军团,则对他忠心耿耿,愿效死力。
      也许“金狮王”只对提尔商盟稍微宽容点,他准许了提尔商盟享有自由贸易权,不过必须在帝国的武力监管下。
      不管怎么说,曾经的联盟,早已经在风云变幻中,成为了过去。
      在国家面前,没有永恒的朋友,也没有永恒的敌人,只有永恒的利益,以及永不止息的扩张之心。
      “金狮王”不喜欢待在艾斯洛克城,他不是在征途中,就是在巡游帝国的旅途中。
      每年,他都会准时的到达内海的南海岸,在那儿,往纵深走大约半个月,会有一些蛮族的部落,他会在那儿停留几天。
      为了能够让“金狮王”更加舒适的享受这段旅程,帝国修筑了一条宽阔的大道直通那些部落。
      每当这个时候,“金狮王”就不容许任何人打搅自己,他会爬到一个小山丘上,看着远处的草原,三三两两的动物正在那儿悠闲的啃食着草叶。
      他往往一看就是一整天,直到天黑了,才会从山上下来。
      只要跟随过“金狮王”的人都知道,此时,他往往心情都不太好,就连王后都无法给他任何安慰。
      他会安静的坐在那儿,一杯接着一杯的喝着葡萄酒,面前放着两个杯子,他会给那两个杯子倒上酒,就好像前面坐着两个不存在的人一样,自言自语说着一些话,哭一阵笑一阵感叹一阵咒骂一阵。
      “金狮王”的身体算不上很好,年轻时候的旧伤让他失去了健康,医师们总是苦劝他要节制,然而,“金狮王”总是哈哈大笑几声,告诉那些医师,“如果不能自由放纵的生活,那么,生命还有什么意义?”
      某一年,他依旧坐在那个山顶上,面前摆着许多的酒瓶。
      他用草原上的血色夕阳当成了下酒的饭菜,醉眼朦胧的时候,他好像看到远处两个熟悉的身影。
      “金狮王”猛地站起来,好像失了神一样。
      那是两头狼,在夕阳下,看得并不太真切,也许是白色和银灰色。
      那两头狼看着这边,仰着头,大吼了几声。
      “金狮王”觉得那好像与记忆中的声音重合了一样,顿时,他的眼睛微微有些湿润。
      这是一个正在发生的传奇。
      作者有话要说:应求的3P番外:
      两只狼加一头狮子是否能够和平共处并且相敬如“冰”,对于很多人来说,这是个根本不用回答的伪命题,而对于这三个来说,却是个真命题。
      雄狮亚成年的时候会被迫成为流浪者,一直到真正成年之后,它们会找到某个狮群把那里已经衰老的狮王赶走取而代之,直到下一代年轻雄狮的到来。
      而金毛则在身强体壮,称雄整个领地,连斑鬣狗看到它都要望风而逃的时候,离开了自己的狮群,选择重新成为了一只流浪狮。
      生活变得不太容易,没有狮群的母狮供养,它必须改变自己懒惰的习性,开始自己亲自捕猎。
      白狼趴在它旁边,老大则离得稍微远一点,虽然它们之间现在看起来相处的不错,然而,谁也不知道,下一刻,这两个掠食者会不会暴起攻击对方,所以还是保持一点距离以策安全。
      性格高傲,甚至称得上自大的金毛,就算捕猎也一定要选择最难的大型动物,比如野牛、河马、长颈鹿等。
      它站起来,看着一群群的野牛从它们不远处经过,往那边的河流走去。
      庞大的野牛群践踏着草地,滚滚的灰尘涌起,从远处看,就好像是个土黄色的云层。
      金毛站起来,兴奋的看着这些猎物,野牛肉引起了它的兴趣。
      它打量着那些野牛,最后选定了最大最强壮的那只野牛,它有着一对弯弯的大角,铜铃大的牛眼,看起来威胁性十足。
      白狼看了跃跃欲试的金毛一眼,闭上眼,不去理会这头吃饱了撑着,没事也要找点事的雄狮。
      而远远看着这边的老大,一脸看白痴的表情盯了金毛一眼,看到它真的打算动手一试之后,干脆利落的站起来,走到了白狼身边,舔了舔的脖子。
      它们两个站起来,走到了一棵大树下休息去了。
      金毛果然的瞄准了那头野牛,向它发起了进攻,野牛群被惊动了,受到惊吓的野牛像疯子一样在草原上到处狂奔。
      白狼看着远处雷鸣一样的声音,暗暗庆幸自己躲得够远。
      金毛朝着野牛扑了过去,一个漂亮的侧咬,脖子上立刻被它撕开了一道口子,剧痛让野牛直起身体,“哞哞”的惨叫起来,它低着头,把角对准金毛,使劲的冲了过来。
      金毛不慌不忙的躲过野牛的攻击,扑到野牛的背上,沉重的分量加上冲力,让野牛的前蹄一软,跪倒在了地上,金毛抓住这个机会,利齿狠狠的咬到了野牛的脖子上,脊椎被它的牙齿死死的格住,很快,这头野牛就陷入了瘫痪。
      重达一吨的身体“砰”的一声倒在了地上。
      金毛获得了胜利,它站在野牛的尸体上,发出一声狮吼,传出老远。
      它撕下一大块野牛肉,兴冲冲的拖到白狼面前。
      白狼用前爪捂住眼睛,一脸惨不忍睹的样子,看上去有点滑稽,这头狮子把它当母狮在追求着,让它实在哭笑不得。
      不过它也没拒绝这份好意,草原的法则可不包括拒绝送上门来的食物。
      它啃食着地上鲜美的野牛肉,而旁边的老大则懒洋洋的扫了扫尾巴,转身离开了这里,它也饿了,不过它可不会吃这头蠢狮子捕来的猎物。
      狮子半趴在旁边,专心的看着白狼,等它把所有的野牛肉都吃完了之后,就慢慢的站起来,凑过去。
      它低着头在白狼身上嗅来嗅去,舔着它的脸,它的鼻子,让白狼不堪其扰,只好龇着牙威胁它。
      狮子有点委屈,它们是全年发情的动物,现在它已经好久没有与母狮子交、配过了。
      当然了,它现在也不想什么母狮子,它只想要眼前这只白狼。
      可这只白狼是块硬骨头,对它的求欢从来就是以尖牙利爪回应。
      不管是它茂盛浓密的金色鬣毛,强健的身体,还是充满雄性气息的怒吼,对于一头狼来说,都没有丝毫吸引力,因为它是一头狮子。
      不过,金毛并不死心,它在白狼身边转来转去,寻找着任何的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