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傀儡替身,重返格朗
·第三十六章·
傀儡替身,重返格朗
杂毛小道突然的受伤,让我的瞌睡一下子就消失无踪,我几步跑过去,扶起他的上半身,问,怎么回事?
杂毛小道已经说不出什么话来了,血却顺着张开的嘴往外面流出来。朵朵告诉我,小明叔叔本来已经睡着觉了,可是刚才却突然在睡梦中大叫一声,然后口吐鲜血,栽倒在地。我将右手拇指压住了老萧后颈处的哑门穴,然后将肥虫子放出来,附在他口鼻之间,查探状况。
我扶着杂毛小道的左手处一片冰凉,湿漉漉的,上面似乎有好多的汗水。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深呼吸,尽量让自己的心神稳定下来,不要慌乱。过了一会儿,杂毛小道突然出声了:“小毒物,别乱动,我中了降头了……”见他没有再吐血,眼神清明,我将压住哑门穴的右手收回,问他,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杂毛小道挣扎着半坐而起,一脸沮丧,叹气,说:“唉,应该是中了傀儡替身降。从出了错木克村,我心里就一直忐忑,总有一种被人窥探的感觉。刚开始还觉得是自己多疑了,没在意。昨天凌晨跑路的时候,就越发强烈,所以才燃烧了那张珍贵的隐匿符纸。哪知道这功效一散,便立刻中了招……”
一听到傀儡替身降,我的右眼就开始跳了起来。
这个东西的名头很响,基本上在整个东南亚都很流行,方法也各式各样,听过的人很多。我们来的时候,有一次跟许鸣聊天,他谈起缅甸这边的一种隐秘做法:取这边一种特殊的红水蛭和大蟑螂混养数日,然后将其一起烧成灰,这灰需要三两三克,如此的剂量混合着百年老坟的坟土以及其他秘而不宣的东西,再加上受降人的鲜血,铸就成一个泥娃娃。这个东西,就是替身傀儡。
具体的做法不得而知,我所晓得的是,用银针念咒刺这泥娃娃,受降的本体感同身受,一样痛苦。
七七四十九日之后,将这泥娃娃摔碎,那被下降头的人便也死亡,魂飞魄散。
又或者有大拿者,更是可以通过某些手段,将这一个时间给缩短,使受降之人速死。下这降头需要三个条件,第一是需要受降者的鲜血,第二是施降者需要记住受降者的模样,第三个最重要,就是受降者一定要身体虚弱,没有什么抵抗力。如此三点都有的话,方能够成功。
我奇怪,说,你确定是在错木克被下的降头?
我问这话也是有道理的,倘若真是善藏法师或者他的手下出的幺蛾子,这三个条件,除了第二点勉强符合外,第一点和第三点怎么可能有?而且最重要的一点在于,以杂毛小道的道行,怎么可能被这单纯的诅咒灵降所暗算?
这简直太稀奇了,就像一个奥运游泳冠军,在一个小池塘里淹死一般,不可思议。
然而事实就发生在我的面前,杂毛小道像生了一场大病般,奄奄一息,若不是我扶着他,几乎都不能坐直。他脸色如金箔,黄黄的,惨笑,说:“应该是。还记得在格朗寺庙中被蛇咬不?鲜血应该就是那个时候留下来的,至于有道行者不受降,这东西也只是相对而言的。我们这几日一直奔波逃命,精疲力竭,自然最容易被乘虚而入。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此次遭劫,也算是常事。”
说着话,金蚕蛊已经到了他体内逛了一圈,因为是灵降诅咒,而并非蛊降,它也没有办法。
我望着怎么看都像是命不久矣的杂毛小道,嘴巴发苦,说:“这傀儡替身降,一旦被施术,便不能够自解,要么将那泥巴玩偶用秘法超度、割断一切联系,要么把施术之人干掉,不然的话,只有静待死亡。善藏法师那个家伙是个危险人物,未必能够等得五十天,他必然有法子加速这一过程。老萧,你自己感觉你能够坚持多久?”
杂毛小道伸出三个手指,说,他若在此地布阵,三天之内,可保自己无事。
我站起来,说,好,有这三天就足够了,我现在出发,去将那善藏法师的首级取下来,将这降头的根源给断绝了。杂毛小道拉住我,苦笑说:“你现在充什么牛人物?你以为你是关羽,善藏是华雄?要真如此,我们未必还要待在这个小洞子里,像老鼠一样过活了。善藏那个家伙,说不定已经在错木克村拉好大网,正等待我们自投罗网呢,现在跑去,那不是也把命搭了?”
杂毛小道不让我走,然而他现在虚弱得跟一个坐月子的女人般,浑身没有几两气力,也拦不住我。
我让他在这里等着,我去去便回。杂毛小道见拦不动我,破口骂:“你这个傻瓜,现在跑了还能留一条性命,愣着脑壳子跑过去,两个人都死了算球……平时聪明得要死,粘上毛就是一个猴,现在倒是不开窍了。”
我只任由他骂,问他布阵的事情要不要我帮忙。他没好话,说,不用,赶紧滚蛋去。
我嘻嘻笑,又自顾自地跟他商量了一会儿,见他浑身软弱无力,又在他的指挥下,用石头、树枝和符纸,在这洞口布置了一个隐匿气息的法阵。完了之后,我拉着在我屁股后面跑前跑后帮忙的朵朵,指着杂毛小道,说我走了,让她帮着照顾,要万一有什么野兽或者毒虫爬进来,驱赶一下。
朵朵睁着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点头,说好。
我将脖子上的槐木牌摘下来,放在杂毛小道的身边。
没有朵朵的照顾,中了一次灵降攻击的杂毛小道只怕要和昨天夜里自杀的那个日本人一样,陷入被抛弃的孤独境地当中,我走了,也放心不了。见我这样,杂毛小道叹了一口气,说:“得,朵朵都交给我,敢情是在交待身后事了。娘的,你要是不回来,我就把你家娃变成我闺女,叫我爸爸……”
朵朵的眼睛清澈,看着我发愣,待我要走的时候,突然哭了起来,跑到我面前,拉着我的衣角哭,大滴大滴的金豆子就掉了出来,像真的一般。她哭着说:“呜呜,陆左哥哥,你不要朵朵了,你怎么可以不要朵朵啊……哇哇,我很努力的,我给你洗衣服,我天天对着月亮练功,不打瞌睡了,我不要麒麟胎了……不要哇……”
小萝莉突然的情绪让我和杂毛小道都有些措手不及,我蹲下来,好是一顿劝,然后又骂老萧,说:“这个乌鸦嘴,胡说啥子哟?我只不过是出去一会儿,好好照顾小明叔叔,要是他被蛇吃了,那不但要打你屁股,而且还真的不理你了,不要你了,让你自己一个人去。”
朵朵有些婴儿肥的精致小脸上还挂着泪珠,然而却被我吓到了,说,好,好,我好好照顾道士叔叔……
这一番又拉又打,总算是将朵朵暂时哄住。我大概等到了六点多,清晨的光线开始明朗起来的时候,摸了摸朵朵滑滑的脸,然后又叮嘱了杂毛小道一番,出了洞口。树上的日本人依然还在,然而身上被鸟啄虫咬,已经血肉模糊了,我路过的时候,看见尸体上密密麻麻布满了蚂蚁,是黑红色的,个头不大。
最开始的一段时间,我走得比较小心,不留痕迹,而穿过最开始的一片林子,我就不再注意脚下了,快速奔走。
没有小妖朵朵的帮助,在丛林中行路其实还是一件比较让人头疼的事情,这里的植物繁衍简直能用畸形来形容,绿意盎然的植物在地上、在路上以及在上空,胡乱地生长着。我找了一根折断的木棍,然后在林中穿梭。有金蚕蛊在附近大范围机动巡逻,倒也不太担心有什么埋伏,偶尔有几条诸如蛇和丛林绿蜥蜴之类的漏网之鱼跑到我面前,也被我一棍打死,嚣张不得多少。
我想说的事情是,撇开了金蚕蛊和朵朵,其实我依旧还是一个让人不敢小觑的家伙。
毕竟,作为本命金蚕蛊的拥有者,所拥有的不光是这么久以来古怪的经历,更多的时候,我享受着金蚕蛊给我带来的“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的好处。而这种好处,才是金蚕蛊之所以被人称作“蛊中之王”,最重要的因素之一。
创造和毁灭,永远都是前者更受人发自内心的尊敬。
错木克村在我所在位置的南方,不属于这条江的流域,而是要翻过几道高山险壑,朝着密林中进发。路程是遥远的,有一种动物行走时踏出来的小路,然而我多数是不敢走,怕有人埋伏,于是更多的时候,我宁愿穿越密林和没有人行过的地方。一路上,我居然还看到了大象。这种憨态可掬的大个子无疑是让我惊喜的,不过我却不敢跟那四头大象、两头小象组成的象群做接触,而是远远地绕了过去。
我长途跋涉了差不多十个钟头,终于赶在了太阳落山的时候,从西北的方向,来到了错木克村外。
若不是有着金蚕蛊,只怕我根本坚持不了这种高强度的行进。
然后,我远远地看到在错木克中间的平坝子上,燃起了一个火堆,好多人在跳舞,最中间,绑着曾经收留我们住宿过的一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