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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主神结仇后[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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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6节
      张文凡心安理得地接受池渔的奉献。他觉得自己跟一个男人过日子已经够委屈了,是池渔求着要和他在一起,付出什么都是应当的。
      千年鲤鱼精能给人带来福运。有了池渔镇宅,张文凡事业蒸蒸日上,财源滚滚,很快就成为一名光鲜体面的大老板。
      这时,池渔最初带来的财产已经用光,张文凡的公司每天都能创造很多财富。他一脚踹开池渔,把身无分文的池渔赶出家门。张文凡自觉已是个体面人,不肯沾上同性恋丑闻。
      池渔倒不是很难过。他和张文凡在一起不是因爱,而是为了报恩。爱是什么东西,他至今还不懂。既然恩已偿还,他找个地方继续修炼便是。
      张文凡事业有成,春风得意。直到有一天路遇一名道士,那道士说他身上有妖气,应该是和妖怪进行过长时间接触。
      张文凡原本不信,可那道士真是神了,随口就能说中他很多秘密。张文凡听得渐渐上心,忽而面色一变,想起池渔。
      往日种种浮上心头。池渔每天都要泡很久的澡,他还曾嘲笑一个男人那么爱干净。池渔从来不吃鲤鱼,饭桌上看一眼都要呕吐……他还在床上发现过一片鱼鳞。
      一切都有了答案。
      张文凡大惊失色,一想到曾经跟一个妖怪共处这么久就恐慌不已,也怕池渔被他赶走伺机报复,连忙把池渔的信息和住处告知道士。两人择日前往池渔住处,张文凡出面找池渔谈话。
      池渔对张文凡毫无防备,不慎中了圈套,失去法力。道士趁机跳出来将其收服,取出内丹,池渔被打回原形。
      道士拿了内丹就走。张文凡还想赶尽杀绝,又不敢亲自动手,就将这条大鲤鱼卖给菜市场鱼贩,再被买鱼的顾客买走,当晚就做成桌子上的一道菜。
      借刀杀鱼,玩的很溜。
      有的妖知恩图报,有的人恩将仇报。
      鲤鱼一千岁时,有望跃龙门,化身为龙,遨游四海。
      池渔死在九百九十九岁,死于刀俎,葬于人心。
      第13章 鲤鱼跃龙门12
      “我不是说过,亲吻的事不可以随便做吗?”
      再这样下去顾明淮觉得他可以在卫生间里安家了,容与简直一而再再而三挑战他的底线。
      容与眨眼:“忘了,鱼的记忆只有七秒。”
      顾明淮冷笑:“你现在倒是搬出这句话了。”
      容与发誓:“我保证下次不会。”他的保证一般都不会作数。
      顾明淮看他无辜的眼神,懒得再追究,打电话让助理准备适合容与穿的衣服,明天让快递送到宅子里。
      顾明淮底下的人都训练有素,助理什么也没问就应下,挂断一瞬间就忍不住八卦起来。顾总这个工作狂突然请一个星期的假本就奇怪,现在又要送小一码的男装到宅子里……该不会是金屋藏娇吧?
      干老总这一行的都不缺钱,和正室貌合神离,在外头养情人的不少。一个个送花送钻送车送房,把小情儿养在某栋房子里,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
      可顾总向来洁身自好,从不会掺和这些。如今不仅有人,还是个男的,还直接带回主宅家里。
      难不成是打算正式谈恋爱?
      助理好奇归好奇,嘴上很严实,没跟任何人提。他准备衣服的时候多了个心眼儿,挑的颜色都是黑白灰,和顾明淮穿衣风格很像,看上去宛如情侣装,为他们的同居生活添点乐趣。
      然而容与看到后表示:“这颜色太单调了,我喜欢红的。”
      顾明淮就又打电话让助理换。
      助理接到电话着实愣了,顾总素来不喜欢红色这种明丽的颜色,此举为谁不言而喻。
      以对方喜好为先,这妥妥是上心了啊!
      顾总能恋爱他真是太高兴了!就指望甜蜜的春风能融化那座冰山,好让他们这些在顾总身边办事的别一整天战战兢兢,生怕被冻死。
      助理完全不知道,他心目中不可撼动的冰山总裁,是怎么被容与作得生无可恋。
      _
      顾明淮觉得,小鱼儿有了腿,迟早是要回归野外,适应人类社会,一直待在他家算什么事。
      容与完全没有离开的意思,不仅不离开,还一定要顾明淮陪他睡。
      他睡相极差。大魔王从前那是“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没人敢上他的榻。曾有一任神使不怕死地爬床勾引他,直接被容与毙命当场,理由是弄脏了他的床榻。
      那张千金难求的床榻也被扔了。
      容与生性霸道,以前每张床都巨大无比,他在上面怎么翻滚都可以。现今换了这张小床,他也毫无觉悟,每晚都会翻来覆去,把顾明淮挤得无处容身,最终只能认命地当他抱枕。
      每天醒来都会发现自己被一只八爪鱼缠在身上,胳膊还沦为怀里那人的枕头。容与又爱睡懒觉,起床气又大,顾明淮胳膊被枕酸了都不敢动弹,无奈到近乎纵容。
      他也不知着了什么魔,拿容与总是毫无办法。
      终于某天醒来看见容与把腿横在他腰上时,顾明淮忍无可忍。他告诉容与要独立,人类五六岁的幼崽都不会和爸爸妈妈一起睡,明天开始分房。
      容与立刻就害怕得抱紧他,楚楚可怜道:“可是我缺水会死的。我现在又不会走路,不能自己去泳池。万一我们分开睡,我半夜缺水喊你,你在隔壁房间睡熟了听不到,第二天醒来,你就只能看到一具干尸,说不定还是死在爬向你房门求救的路上。”
      顾明淮:“……”
      这个假设太过惊悚凄惨,顾明淮想了想还是妥协,等小鱼儿学会走路再说。
      可走路这事这条蠢鱼他妈的就是学不会。
      即便有顾明淮搀扶,容与也能花式上演平地摔。当他第一百次“不慎”跌倒在顾明淮怀里时,顾明淮已经麻木:“小鱼儿,你现在这种行为叫碰瓷你知道吗?再不认真我不会陪你浪费时间。”他在家也是要处理公务的。
      那么明显的故意崴脚,当他是傻子吗?
      容与垂眼低落道:“我知道,是我太笨了,总是学不会,让你嫌弃。”
      血玉镯:……你个霸王花装什么白莲花!
      顾明淮语气一缓:“我不是这个意思。”
      容与高兴抬头:“那你还会继续陪我练的对吗?”
      顾明淮:“……对。”总感觉有哪里怪怪的……
      顾明淮扶他起来继续走:“我已经在家里陪你一个星期,明天就要回公司,今天必须学会走路,不学会不许停。”
      “你明天就要出门了?”容与担忧,“那我一个人在家里怎么办呢?”
      “我会给你一部手机,吃饭自己点,外卖自己拿。”顾明淮淡淡道,“别跟我说这你也不会。”
      之前点外卖抢他手机抢得可熟练。
      “可是一个人在家很无聊。”
      “那就看电视。”
      “我不敢一个人看恐怖片。”
      “……那就看喜剧片,动画片,随便你。”
      容与说:“我想和你一起。”
      顾明淮脚步顿住,侧目望他。
      容与宝石般晶莹剔透的眸子认真看着他:“我可以和你一起去公司吗?我就待在办公室里,不打扰你工作。”
      顾明淮看他几秒,收回目光:“不可以。”
      “为什么不可以?一直待在家里也好无聊,我想出去看看。”
      “万一你在外面露出鱼尾怎么办?”顾明淮说,“公司可没有游泳池。”
      缺水显形是个大问题。
      “没有泳池,浴缸也凑合的。”容与说,“只要有水就行,你公司总不至于没有浴缸吧?”
      那确实不至于。
      顾明淮仍不松口:“不能保证百分百安全。”
      “你觉得我待在家里最安全,但你也说,我不能一直待在你家。不给我到外面锻炼的机会,我怎么独自在人类社会生存?”容与拿顾明淮的话堵他。
      顾明淮哑口无言。
      他突然意识到,他一边要求小鱼儿独立自主,一边又对小鱼儿过度保护。
      他确实没想过要把容与一直留在身边。可对方主动明说以后会离开,顾明淮又有些……
      不想让他走。
      一个习惯的养成需要21天,他却只用7天。一开始对突然闯进他生活的容与再不适应,现在顾明淮也早已习惯餐桌上多出几道荤菜,每天早上醒来怀里抱着个人,傍晚要陪人在泳池里游一圈……
      再恢复原状反而觉得空落。
      这条闹腾的小鱼儿,强势挤进他的生活,打破他的规律,把他按部就班的人生搅得天翻地覆,可并不是一塌糊涂。
      “顾先生,顾先生?顾明淮!”容与叫他几次没反应,干脆凑近在他耳边放大声音,直呼其名。
      顾明淮猛地回神,别过头:“……随便你。”
      “那就是答应啦!”容与带着笑音。
      顾明淮听出他语气里的兴高采烈,不禁想,原来出去能让他这么高兴么?
      容与当然高兴了,出去他就有机会探探张文凡的情况,把人给宰了。
      什么狗东西,得罪他的除了主神,还没一个有好下场。
      接手了池渔的命运,就继承了对方的恩怨。恩情原主那条傻鱼早就还完了,他要做的只是报仇。
      血玉镯警惕道:你不会要杀人吧?我提醒你这可是法治社会。
      大魔王原本的世界强者为尊,弱者命如草芥,万事都能以杀戮解决。血玉镯真怕他把原世界那套丛林法则带过来,乱了这个世界的秩序。
      容与:我在你心中就这么不文明吗?
      血玉镯:你文明过吗?需要我把你处死一百零八名神使的恶行复述一遍吗?
      容与:这怎么能叫恶行呢?杀人夺命易,杀人诛心难。真正的报复是毁掉对方最在意的东西。视财如命就让他倾家荡产,追名逐利就让他身败名裂,好色之徒就让他当个太监。对症下药,让得罪你的东西长久痛苦地活着,不比一死更好?你们那些神使,死亡就能回到系统空间,但我若囚禁起来叫他生不如死,无法脱身,你们又能奈我何妨?
      血玉镯心里一凉:你为什么没这么做?
      容与语气轻松:因为我慈悲。
      血玉镯:操。
      容与:小镯子,你也不文明了哦。
      血玉镯:我还想问个问题,你还记得我的全名吗?
      容与:当然了,血玉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