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征服味蕾
夏月初微微颔首表示感激,介绍道:“对于这次比试的主题,不同的人也许会有不同的理解。对我来说,珍可以解释为山珍,也可以解释为珍馐。这道软溜鱼扇不但造型美观而且滋味独特,虽然用料平凡,在我看来,却也足以当得起珍馐之称。”
不等刚才说话的人反驳,夏月初将核桃仁炒韭菜向前推了一下,继续道:“至于这个鲜,不知诸位可听说过,民间有句俗语,头刀韭、谢花藕、新娶的媳妇、黄瓜扭儿,这四样儿被并称为四大鲜。头刀韭菜能够力压新娶的媳妇排在第一位,大家说,当不当得起鲜这个字?”
这句俗语很多人都听说过,只是一时间没有想起来,被夏月初这么一提,下面围观的百姓就都轰然大笑起来。
大姑娘小媳妇听得羞红了脸,男人们却都在下面大喊:“鲜,太鲜了!”
夏月初闻言露出个笑容道:“当然,至于四道菜到底味道如何,还是要大家品尝过才知道。”
邓建丰听了这话,也笑起来道:“竟能比新娶的媳妇还要鲜,这我倒是要好生尝尝了。”
他说着就夹了一筷子韭菜放入口中,细细品尝起来。
其他人见县太爷都动筷子了,也不好再说什么,只得都跟着品尝起韭菜来。
头刀韭菜叶片肥厚多汁,茎|身脆挺粗壮,吃不到一点儿纤维。
一口咬下去,韭菜特有的味道充斥口中,只觉得满口生鲜。
时不时咬到的核桃仁酥脆可口,能直接咬出一汪坚果特有的油脂香味,跟韭菜混在一起,非但并不觉得油腻,反而给韭菜增香不少。
这道菜不但口感独特,形成了一种从未尝过的滋味,让人忍不住想要多夹几筷子。
一盘看起来普普通通的炒韭菜,就因为放了点儿核桃仁,竟就成了一道独具魅力的新菜。
除了之前开口的乡绅黑着脸,只象征性地夹了几根韭菜尝尝便放下筷子,其余六个人你一筷子,我一筷子,一盘韭菜炒核桃仁飞快地见了底儿。
吃过这道最不起眼的菜之后,邓建丰原本的期待值非但没有降低,反倒越发高涨。
他用白水漱过口,筷子已经急不可耐地伸向软溜鱼扇。
刚才夏月初的双手颠锅给他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没想到她看起来十分瘦弱,竟然有这样的力气和技术。
单是颠锅并不算难,但是能让锅内的鱼片位置丝毫不错地整个儿翻转,可不是随随便便什么人就能做到的,更何况她当时还是双手各颠一锅,简直可以称之为神技了。
软溜鱼扇属于津菜代表菜,主料本该是黄花鱼,但是换做草鱼口味也并不逊色。
这道菜是咸鲜小酸甜的口味,明汁旺油,色泽金黄。
草鱼中的刺已经被剔去,肉片薄厚适中,肉质鲜嫩。
鱼片上挂糊很薄,丝毫不影响味道,反倒给鱼片增加了几分劲道弹牙的口感。
夹一片鱼肉放入口中,最先充斥齿颊的是芡汁的酸甜,解腻开胃。
随着咀嚼,酸甜的味道渐渐被咸鲜所替代,最后还能品出一丝鱼肉甘甜的回味。
“口感细腻,层次感分明,果然当得起珍馐之称!”
邓建丰细细品尝后,筷子都没放下,就忍不住拍案叫绝。
周珩本就对夏月初颇有好感,加之这道菜的味道也的确令他眼前一亮,自然也不吝啬于夸奖。
台上最为重量级的两个人都连声夸赞,得了荣炳华贿赂的几个人不敢明目张胆地提出反对,只得心下暗暗思忖,下道菜一定要抢在县太爷出声之前大肆批评一番。
第三道要品尝的菜是红烧兔肉。
邓建丰虽然对夏月初脱骨的手法十分赞叹,但是对这锅兔肉的期待感却并不高。
野兔骚味重不好处理,即便处理好了,也不如其他山珍鲜美。
最重要的是,现在并不是吃野兔的好时节,此时的兔肉又紧又柴,远不如秋末初冬储膘时候的肉厚油水足。
这也正是荣炳华可以设计,将这个野兔留给夏月初的目的。
但是一块兔肉入口,邓建丰双眼圆睁,瞳孔也瞬间放大,脸上露出不可思议的神情。
他胡乱咀嚼几下吞掉口中的兔肉,另外夹了一块再尝,还是令人难以置信的好吃。
台上其余六个人,也几乎都露出跟邓建丰相似的神色,面露惊讶,下颌下意识地上下活动,一时间安静得只听到咀嚼的声音。
邓建丰最先从惊讶中回过神来,他夹起一块带着兔肉仔细端详,却并没有放入口中,反倒抬头去问夏月初:“平时吃兔肉,都是去皮烹制,你为何会选择烫掉兔毛而保留兔皮呢?”
“回大人的话,春夏之交,野兔比较干瘦,去皮炖煮难免会肉干发柴,而保留兔皮的话,就会连皮下的油脂一并保留下来,经过炒制和炖煮,这些油脂会渗入肉丝之中。”
邓建丰听得连连点头,将兔肉放入口中再细细拒绝品尝。
果然如夏月初所说,兔皮软中带弹,兔肉瘦而不柴。
每一块肉都吸饱了油脂和汤汁,咬下去鲜嫩劲道,汁水四溢,浓香醇厚。
这道红烧兔肉做的,让原本绞尽脑汁想要批评几句的几位乡绅员外也没了声响。
他们从来没想过,这个时节的野兔做出来,非但毫不逊色于初冬肥腴野兔的味道,甚至还能更胜一筹。
如若此时开口批评,简直就等于明告诉别人自己不够公正。
因为后面还有很多菜需要品尝,所以大家虽然对红烧兔肉十分恋恋不舍,但还是努力控制住了自己手中的筷子,转向夏月初的最后一道菜——焦溜丸子。
素丸子大家都吃过不少,无论是萝卜的、豆腐的还是山野菜的,算是一道十分家常的小菜。
尤其是过年的时候,大部分人家都会炸一盆萝卜素丸子,放在家里当做零食,孩子们也很爱吃。
但是把素丸子回锅挂上芡汁的做法,这还是头一回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