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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P]蓝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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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的精灵小伙伴
      去精灵居住区的路上,秋百坐的是喀琉斯的大角鹿,就坐在喀琉斯的怀里,而秋云只落得一个牵鹿的任务,因为百铃的大角鹿不愿意给秋云坐——他不是精灵王族。
      这些大角鹿是精灵王族的坐骑。在初代精灵王带领部分族人降临瑞文森林的时候,这里生活着一个大角鹿族群,它们与精灵王有了很友好的关系,并且承诺只要是精灵王的后代仍然存在,它们就会在精灵王族降生的时候,送上它们的幼崽,让它们伴随着精灵幼子的成长。精灵是一种生命轨迹很长的生物,他们的12年的生长才能跟得上人类1年的生长。因此大角鹿作为契约的伴生物种,也拥有极长的寿命,幼年的大角鹿需要经过十几年才能长成成年体型,拥有配得上大角鹿这三个字的大角,而要等到百年以上,它才能拥有自己最强的力量。
      大角鹿也是一种很高傲的魔法生物,它们唯一妥协的只有精灵王族,精灵王族独特的与魔法生物沟通的方式,成为了大角鹿认同王族身份的一个标志。
      秋百作为精灵公主的女儿,也有一头伴生大角鹿,叫佩格,一头母鹿。但是她的大角鹿还小,它的角还没发育,小胳膊小腿的被秋百放在了瑞文森林养着,只有到暑假的时候来瑞文森林待上一个月,她才能跟它玩耍玩耍,而且最近不知道是被养出了什么毛病,戴了王冠才给碰,不然就撅蹄子不理人。
      秋百摸了摸喀琉斯这头大角鹿的鹿角,巨大的鹿角看起来像是一对翅膀,但是又坚硬无比,好像随时能够挑起一堆敌人。
      林子里的树叶哗啦啦的响起来,像是在欢迎秋百的到来。天本来就要黑了,一串流光慢慢从林间流出,绕着鹿角打了个圈,又飞到了另外一个地方,这是森林里的小精灵,从树木中出生,长着小翅膀,到了夜晚会成群结队的在林间飞翔。它们一到晚上就会发光。
      到了居住地,她就去她的房间换上了精灵族的衣服,戴上她的王冠,去找她的佩格玩了。
      佩格依旧还是小小的,看见秋百,高兴地上去顶了顶秋百的头,【你又有一年没有来看我了,小百合。】
      “对不起,我得上学,等你再大一些,我也长大了,我可以向爸爸要一个神奇生物的箱子,然后我就可以到哪儿就带着你了。”秋百摸着佩格的脊背,将她的头放在了佩格的脖子上,宽慰地说。
      【好吧。】小佩格还是很低落。
      “今晚我跟你一起睡怎么样!”秋百想到了好方法,佩格还小,自己完全可以给它空个位置。
      【好呀好呀!】小佩格还没有睡过精灵的房间,听起来好像很不错,佩格喜欢精灵,她最喜欢的还是精灵的王冠和衣服,如果秋百这次没有穿精灵的衣服过来,它肯定要闹脾气不跟她睡的。
      当晚,秋百就准备偷偷摸摸地把佩格偷渡进了自己的房间。
      她手里抱着小佩格蹑手蹑脚地走过树藤桥,路过石亭的时候,非常不巧的她在那里碰到了她舅舅和爸爸妈妈三个人,他们正在交谈着什么。她只能乖乖的躲在阴影里,那里有一棵老树。她听到她的爸爸忽然很大声的喊:“那怎么办!我们怎么找得到关闭的方法?”
      关闭什么?
      随后她的爸爸就被妈妈安抚住了,他们又恢复了小声的交谈,秋百根本听不清他们说什么。但她越来越好奇,于是对着佩格做了个“嘘”的动作,就又悄咪咪的弯着腰走到亭子旁边。
      “过段时间去英国看看吧,他们必定看不懂精灵语言,所以不是丢掉了就是流传下来,也许手稿还有留下来的可能性。”舅舅喀琉斯叹息着说道。他没想到手稿会被人带走。
      “只能这样了。希望还来得及。”秋云的语气里透漏着无奈和害怕。
      百铃的声音哽咽,像是刚刚哭过一回,她说:“一定来得及的。她还好好的不是吗?”
      她是谁?秋百听得云里雾里的,感觉像是什么重要的东西丢了。她抱着佩格,还半蹲在哪里,脚一下就麻了。终于支撑不住,她一下子坐在了地上,发出一声痛呼“哎哟”。
      那边亭子里的几人听了声音赶紧往下一看,就看到了摔作一团的秋百和佩格,小鹿整个都趴在了秋百的肚子上。
      秋云翻身从亭子上跳下来,把秋百扶了起来,扶正了她摔歪了的小王冠,斥责道:“这么晚了,你抱着佩格在这里干什么?”
      秋百一把抱住秋云的腿,这是最有用的撒娇方式。“我想带着佩格到处走走,我很想它。”
      秋云顿时没脾气,他低头看着仰着头的女儿,滴溜溜的大眼睛里盈着一层水汽,显得眼睛更加晶莹透亮了起来。他捏了捏女儿的小脸,“天色很晚了,该去睡觉了,佩格需要好好休息,才能更快长大啊。”
      秋百说:“好吧,那我先去睡了。晚安爸爸,晚安妈妈,晚安舅舅。”她看着亭子里站的直直的两个精灵正用如出一辙的笑容看着她,但她分明从这两个人的眼中看到了一闪而过的泪光。她想了想没有开口,只是一个一个打完招呼就走了。大人们既然没想在她面前说什么,就算问了他们也会找别的借口,不如自己去查,跟她的精灵小伙伴们一起。
      秋百有四个精灵朋友,分别叫琳妮,雷纳斯,菲尔,夏琳。“我们从你出生的时候就跟你一起玩了。”雷纳斯曾这么跟秋百说。雷纳斯是四个朋友里最小的一个,而他都已经快要100岁。
      第二天上午,秋百穿上自己的精灵服装,戴上她的小王冠,背上她的小挎包,身后跟着她的小佩格(昨晚秋百还是顺利把它偷渡进了房间,喀琉斯他们仿佛没有什么心情再关注这些),就去小训练场找她的小伙伴们了。他们每天上午都需要进行基础训练。
      果然她还没靠近训练场,就听到了刀剑碰撞的声音。跃入眼帘的是个褐色长发、耳朵尖尖、身穿白银铠甲的女孩,她叫马琳妮,她一直都是五个人里身手最好的一个。
      只见马琳妮一个旋身格挡住了对面男孩的长剑,将男孩用力推了出去,然后像耍花招一样把两把短剑舞的虎虎生威,不让男孩靠近,最后一脚把男孩踢倒在地。男孩竟然直接就地打滚了起来,他就是雷纳斯,一个调皮的精灵男孩。“哎呀,你给点面子嘛,今天你都打倒我七回了!”
      不远处的训练官都听到雷纳斯耍赖皮的喊叫声,大声得笑了起来。这时从侧边传来一个温柔的声音。“百合,你终于来了,我以为还会再过几天。”
      那是一个红色长发、耳朵尖尖、白银铠甲已经被丢在一旁的桌子上的女孩。她叫夏琳,她是个很温柔的女孩子,而且总是能第一时间看到秋百。
      夏琳的身侧是面无表情的菲比尔,菲比尔穿着白银盔甲,衬起他那一头白金色头发,挺直地坐着,显得耀眼极了。(当然秋百认为没有谁能比得上母亲和喀琉斯舅舅的耀眼,特别是在月光照耀下的舅舅,简直就是一个天仙)。在多以褐色或者暗红色头发的精灵中间,菲比尔无疑是非常显眼的,他的父亲是喀琉斯舅舅的某一代亲戚,所以也算是秋百的哥哥,明明有更好的崇拜对象譬如喀琉斯,但是菲比尔最崇拜的竟然是侍卫长大人睿斯德斯,一个常年面无表情的男精灵。
      “是的,我爸爸很急,我才从学校解放出来,就已经踏上了旅途。”秋百一边无奈地说,一边坐到了桌子旁,一边掏出她斜挎着的小挎包。“我又带来了很多华国特色小吃,嘻嘻嘻!”
      她从挎包拿出一堆堆的糕点零食,甚至还有个小型冰箱。小伙伴们的眼睛都亮了起来,还有什么是在累死累活的训练之后吃到好吃的东西更让人觉得惬意的呢!
      夏琳拿出放在便携冰箱里的冰棍,撕开包装咬了一口,“果然还是这种冰凉凉的糕点最适合了,我真的爱死你了,百合。”琳妮也放下了中的绿豆糕,从冰箱里拿了一个冰淇淋,“夏琳说的对,这个时候还是要吃冰淇淋最适合了。”同时优雅地用小勺子吃了起来。
      “咯咯咯,不怕,我爸爸说这里面的冰淇淋够咱们吃个暑假了。”秋百也拿出个冰淇淋吃了起来,“要我说普通人虽然没有魔法,但是他们的创造力总是格外的惊人。”冰箱就是他们的发明,现如今已经与魔法结合了起来。
      “是啊,听你说的那些机洗机那些东,我真的想要去人类的世界看看,肯定比森林更加有意思。”雷纳斯向往地说道。雷纳斯总是五个人中间第二有冒险精神的人,排第一的是秋百。
      “才没有,城市虽然做了很多绿化,但是还是不上森林的,起城市的楼,我更喜欢在山地林间御剑。”秋百同样向往地说道,仿佛已经看到了她说的那个场景。
      “然你并不能御剑,除是在云的陪同下。”菲尔依旧打击的话语正中秋百的痛处,他不说话还好,一说话就喜欢打击人。
      秋百不禁有些炸毛,“是的,该死的御剑,一定要上初级魔法学校之后才能学习。爸爸说这是为了小魔法师们的安全!”
      是的,秋百已经免疫了这种毒舌,她总能排除某人讽刺的语气,并顺利的接下他的话。作为独生女的自己,果然还是很体谅她这唯一的哥哥的。
      菲比尔停下了摸头发的手,看着秋百炸毛完突然开始撑着她下巴,两眼发直,就像是一具空壳子,菲比尔心里发毛。
      他推了推秋百,皱着眉头不客气的说道,“你魂丢了?”
      “是的是的,最近不知道怎么了,总是容易陷脑内世界,感觉灵魂出走去遨游世界了。”秋百有了反应,拍了拍脑袋笑了笑,“不说这个了,这个暑假咱们有什么计划吗?”
      夏琳终于把手中的冰淇淋吃光,接了话,“我们可没有什么暑假。”看到秋百又要炸毛的时候,赶紧说道,“瑞文森林我们已经探索了几乎七分之一了,或许我们可以在这个,额,暑假,再加点进度?”
      “如果今年应该还是样,你只是在瑞文森林呆一个月就跟秋云大人他们出去游历的话。我不认为个的时间我们能进什么远距离的冒险。”菲尔收拾了吃剩下的纸壳装进了秋百拿出来的垃圾袋,“我们探索的所谓七分之仅仅是精灵聚落周围的那些地已。”
      “爸爸跟我说,今年这两个我都得呆在瑞森林,他要去参与菲尔森林兽潮的事情,据说兽潮常危险,所以爸爸不准备带我去那。”撑着下巴,秋百慢吞吞地说道。这绝对是什么借口,她5岁的时候连死亡沼泽都去过,还怕什么兽潮?
      雷纳斯听了秋百的话,刻想起了他之前的经历,“菲尔森林?我好像什么时候听我亲说起过,那会我还想跟菲尔的名字有点像,离我们这并不远,我们些也许可以去那冒险。”
      “冒险,冒险。你可真是热衷冒险。”琳妮撇了撇嘴,对于菲尔森林那么远的地,她这个精灵还是有些恐惧的,特别是在知道那存着各种各样的危险魔法物之后,兽潮就是这些危险魔法生物大规模聚集在一起,她母亲对她父亲说“那太可怕了”,她深表赞同。
      “那也比不上小百合。而且你要是不爱冒险,那咱们也探索不了瑞森林的七分之,你可是个功!”雷纳斯急忙反驳道,琳妮有着整个冒险队最强的战,总是会打头阵或者断后,当然她更喜欢断后,与她强悍的战相反,她的胆和冒险意识总是弱很多。
      “那真是谢谢你的夸奖了,如果你训练的时候不要那么漫不经以及耍赖,或许你才是那个功。”琳妮翻了个眼,作为四个精灵中第聪明的雷纳斯——第理所当然的是菲尔——如果他能在训练更点,肯定会更强的。菲尔就算了,他的大脑和身体不是一回事,某种意义上,他比雷纳斯更懒,一个更喜欢动脑子和嘴皮子的家伙。
      “好的吧,那这两个咱们到底做什么?”雷纳斯苦恼得整个精灵都要瘫在座椅上了。
      “我提个建议怎么样,我昨晚偷听到我舅舅和我爸爸妈妈说话,他们好像是发现什么重要的东西丢了。我们找找是什么东西?”秋百立马抛出了她昨晚的打算。
      “我觉得不是丢了什么,可能是精灵泉水出了些问题,王和公主他们半年来都在查精灵泉水的事。或许我们可以成个调查组,调查下精灵泉水发生了什么。”菲比尔认为有问题的是精灵泉水。
      “精灵泉水出了什么问题?”百铃曾经说过,秋百是在精灵泉水中出生的,精灵宝石给了秋百灵魂,那么精灵泉水就给了秋百身体。对此秋百表示,如果不是因为精灵泉水有自我清洁的功能,她想到有人在她出生之后还要喝池子里的泉水,那可真是糟糕透了。
      精灵泉水是精灵族的生命源泉,精灵结婚后,要饮一杯精灵泉水,生命才能得以孕育。精灵宝宝出生后,要用精灵泉水做洗礼,这样精灵才能有强健的体魄和源源不断的生命力。事实上精灵最长能够活几千年,那都是精灵泉水的赐福。
      如果精灵泉水出了问题,这对精灵族群来说,可以说是个非常大的打击了。
      “或许这是我妈妈今年年初就回来的原因?”秋百想到。
      “应该是的。”菲比尔摸了摸他的头发(他总是很爱护他那头白金色的头发,据说他找秋云讨了不少次美发魔药,真是个暗搓搓的自恋怪),“我也是偶然听到训练官聊天的时候说到的,精灵侍卫除了森林巡逻的事务,如今也要兼顾精灵泉水的守卫。导致他们人手不够,不得不征用训练官加入。”
      “既然有守卫,我们怎么去调查?”沉默的夏琳提出了她的疑问。
      “他们防卫的是除精灵外的其他声物,我想我们并不被包括在内。”菲比尔笑着说道。
      “那就这么决定了,精灵泉水问题调查小组,正式成立。”作为精灵们的头头,秋百当即拍板决定了暑假这两个月的活动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