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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家大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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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百七十四章资金紧缺3
      “好!我去问问大牛哥!”
      “发光体”旋风一样跑走了,最近的日子,香兰跟大牛越发的亲近了呢。
      能够让大牛跟香兰合作开店,既能促进他们的感情发酵,又能不显山不漏水的,帮助大牛与亲爹分开,林葱儿有时候心思也很细腻的,她早就发现,大牛其实并不喜欢始终跟在亲爹的身后做生意,束手束脚……
      只希望他和香兰在一起合作,不会也产生想逃离的愿望吧。
      这一夜,林大小姐的梦里,出现了骏马奔驰的画面,且是两匹骏马,一白一黑,你追我赶,马背上,依稀可见两道身影,一男一女……
      “呸!肯定是被香兰跟哥哥的小儿女形态给刺激的!”林大小姐一早醒来,满脸羞红,跟刚做完春梦似的。
      还可以追溯到前身林大葱的原因,丫按照大圣王朝的风俗习惯,在这个稚嫩青葱的年龄就学会怀春了……
      总之不是自己思春!林大小姐做完了心理建设,拍拍脸颊出门洗漱,天色渐凉了,秋风一吹,浑身还打了个激灵。
      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林有财父子跟香兰比林大小姐起得还早,来福在吃着一张“肉夹馍”,见到姐姐出来,很是顽皮的伸出食指“羞羞脸”,嘴里含混不清地说:“睡懒觉儿……”。
      “要不你以后也别去那么早了?小孩子家家的,睡眠少了影响长个子。”林葱儿满不在乎地说,她确实挺为来福担忧的,小屁孩儿的个头本来就不算高,再这么折腾着奔波早起,能不能受得了啊?
      可惜来福不领情,很是骄傲的挺着小胸脯说:“才不要呢!我是神童,夫子说了,我是要中状元的好苗子,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好吧,如今的林凤舞同学,已经完全被大圣王朝的教育方法洗了脑,根本听不进去林葱儿的意见了。
      “你喜欢,那就继续熬着呗。”林大小姐耸耸肩膀,心里却在嘀咕,还是赶快把门脸楼盖起来吧,小来福可以住到县城里,每天能多出一个半时辰的睡眠时间。
      香兰吃过早饭了,这会儿在给两只小狗喂食,家里唯一还在贪睡的,只剩下皮脸猴一个,昨夜里歇在了来福的枕头旁。
      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猫咪胖胖,又是离家出走好多日子……
      林有财驾上牛车还在叮嘱:“走半道上,要是能遇到牛车驴车的,记得让人家捎几步,别疼惜钱。”
      大牛兄憋笑,对妹妹眨眼睛,亲爹明明知道,这个家里最能花费银子的就是林葱儿,偏偏每次还得这样嘱咐几遍。
      “嗯,知道啦,等冷爷过来,我们就走。”林葱儿也习惯了满口答应,照做不照做完全另说,父女两个极为和谐。
      今儿说好的去县城买马,冷郎中却迟迟没有出现。
      林大小姐在锅中温着饭,手里又在编织本来归香兰负责的一侧袖子,现在老五忙碌的很,抽不出时间来做这个了。
      这一等,没觉出多晚来,另一只袖子却完工了,冷郎中才汗津津的背着个竹篓子从外面进来。
      表情还挺神秘的,又带了些隐忍的兴奋劲儿,回身把院门关紧,闩严实。
      “这是几个意思?”林葱儿丢下竹签子迎上来问。
      “嘘——别出声,给你看件好东西。”冷郎中扮演无间道似的,左看右瞧了一番,才把竹篓子小心翼翼放在老树根上,揭开最上面遮盖的草药枝叶,露出一个大红色布包裹。
      看包裹的形状,和冷郎中双手伸进竹篓去抱出包裹小心郑重的程度,林大小姐脑子一热,张口就问:“冷爷捡来的孩子?谁家的?”
      冷郎中脸上郑重的表情有了松动,万般无奈的瞪了林葱儿一眼,训斥道:“胡言乱语!”
      就好像这包裹里有什么金贵的东西不能亵渎似的。
      不是小婴儿又能是什么?
      林大小姐真正开了眼,“哇!”一声惊叫,双手捂住了嘴巴。
      她的前世可是身聚“富二代”光环的娇娇女,看到过享用过的好东西肯定不会少,她不会脱口而出:“哇,大萝卜!”
      能被冷郎中如此精心又精心的包裹对待的,自然不会是普通的大萝卜,这是一棵人参,野山参!
      山参根须上还有湿润的泥土,从形态上看,貌似有双头九臂,九枚枣核艼,如果将它全部展开,最长处恐怕要与一个成人的身高差不多。
      “这是一棵千年老山参!”林葱儿激动的呢喃,“对不对?”
      冷郎中对于林葱儿的博学与先知能力,早就习惯了,他很是爱惜的又用大红布包裹起来野山参,唏嘘道:“我发现它很久很久了,舍不得挖,又每日里生怕它被别人挖走,被野兽祸害掉,哎!”
      无限纠结的冷郎中,倒是令林葱儿感了兴趣,忍不住追问:“那怎么今儿个一大早非要挖它回来了?”
      冷郎中一瞪眼,胡子一翘一翘的说道:“还不是因为你?好么好儿的哭的泪三娘似的,是被银子难为住了吧?喏,咱爷儿俩今儿就去把这棵野山参卖掉,你想买啥就买下啥去!”
      千年的野山参啊!说卖就卖了?就因为自己莫名其妙哭了一场?
      林大小姐又要哭了,鼻子酸酸眼睛热热的,抓了冷郎中的袖子轻晃,却说不出一个字来。
      自己来到大圣王朝,收获了太多亲情。
      或许,冷郎中退伍后选择归隐林洼村,就是为的大青山,为的大青山上这棵千年野山参,然后一有空就上山看看野山参,不挖它出来,不卖它,心中就很满足。
      而现在,为了自己,冷郎中把老朋友——野山参挖出来了,毫不迟疑的,给自己排忧解难。
      “行啦行啦,昨儿夜里哭的差不多了,今儿再哭,你冷爷我可没有第二棵野山参能挖出来哄你了。”冷郎中抽了自己的袖子,背上竹篓子招呼道,“赶紧走!今儿本来就晚了,咱爷儿俩还得走着去县城呢。”
      “不行!”林葱儿终于哭唧唧的发声了,双手扯住了冷郎中的背篓子,很坚定的反对,“冷爷,这野山参太珍贵了,咱不卖,坚决不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