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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成反派大佬的心尖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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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成反派大佬的心尖宝 第1节
      《穿成反派大佬的心尖宝》
      作者:老羊爱吃鱼
      文案:
      【败家福旺女vs心机腹黑男年代团宠】
      可爱无敌的唐小囡穿成了年代文里的蠢笨女配,爸爸是隔壁小孩吓得不敢哭的煞神,妈妈是骂遍全大队无敌的跋扈泼妇,三个哥哥是方圆百里人见人怕的恶霸。
      但他们在唐小囡面前,全都变成没脾气的小绵羊,只想宠她宠她再宠她。
      为了改变书里一家子的悲惨结局,唐小囡努力把养歪的三个哥哥掰正。
      “大哥,老师好凶的,你教我好不好?”
      “二哥,我身体这么差,要是有个神医哥哥就好了。”唐小囡拍了拍自己的肥肚子,良心一点都不痛。
      “三哥,我想吃好多肉肉,可是要好多钱钱。”
      于是,唐家三个恶霸,突然某一天揍跑了狐朋狗友,开始奋发图强,只为了不让宝贝妹妹失望。
      只掰正哥哥是不够的,唐小囡决定抱紧未来大佬的大腿,现在还是个可怜的小狼崽,她要投喂未来大佬。
      “霍哥哥,吃糖糖。”
      “霍哥哥,吃糕糕。”
      “霍哥哥,吃肉肉。”
      ……
      可有一天,大佬拒绝了她的投喂,还露出高深莫测的神秘笑容,危险的眼神让唐小囡红了脸。
      哎呀……好羞羞!
      【苏甜+巨爽+温馨+双洁】
      标签:he 书本穿 护短 甜文 种田文
      第1章 穿了
      唐小囡穿了。
      穿到了一本书里。
      是她刚看过的一本年代,刚打了一星,睡一觉醒来就发现自己躺在充满年代感的绛紫色雕花大床上,灰白色的帐子还破了几个洞,两边用黄铜色挂钩吊着。
      床很大,也很老旧,唐小囡只在博物馆里见过这样的老式雕花床,还有墙角叠着的樟木箱,刷成红漆的柜子,柜子上摆着一只搪瓷茶缸,上面几个红彤彤的大字
      磨盘山大队劳动标兵,1975年8月。
      唐小囡打了个激灵,显而易见,她来到了温饱都没解决的七零年代,瞧这家徒四壁的样,估计富裕不到哪去。
      不过在这个越穷越光荣的年代,太富裕了也是倒霉事儿,宁可吃糖咽菜,也不能穿金戴银啊!
      “唉”
      唐小囡重重地叹了口气,但也有几分庆幸。
      幸好她刚把所有的信用卡都刷爆了,前世该享受的都享受过了,也没啥遗憾了。
      既来之则安之吧。
      不过她得搞清楚自己是谁,要是自带光环的女主就好了,一路开挂,所有人都爱她宠她疼她,还是所有男人心里的白月光,嫁给男主后,过上了只羡鸳鸯不羡仙的幸福生活。
      可千万别是蠢猪女配唐小囡,又胖又蠢又懒,还有拖后腿的一大家子,最后落得个家破人亡的凄惨下场。
      就是因为作者把和自己重名重姓的女配写得那么蠢笨,还给写死了,唐小囡才气得打了一星,结果却
      她的心猛地跳了跳,通常来说,穿到同名女配身上的机率相当大,女主都自带光环了,岂会被人轻易上身,她不会?
      “小囡醒了啊,快吃鸡蛋羹,香喷喷的。”
      一个肥短身材的中年女人捧着一碗鸡蛋羹进了屋,看到唐小囡慈爱地笑了,伸出肥厚的手在她额头上摸了下,松了口气。
      “不烧了,下次可别再跟那倒霉灾星去山上玩了,差点害了我的宝贝囡。”
      女人咬牙切齿地骂了通,看向一脸惊愕的唐小囡时又转变成慈爱,油肥的脸堆满了笑,下巴笑出了仨,脖子都看不见了,唐小囡惊崩的心又踏实了些。
      虽然穿成了蠢得要死的女配唐小囡,但在书里,唐家可是磨盘山大队的殷实人家,至少不用饿肚子。
      至于唐家之后的悲惨结局,她可是人见人爱的旺旺唐小囡,既然来了,唐家的境遇自然也会改变。
      最重要的是,唐小囡刚刚发现自己短了不少的胖胳膊胖腿,顶多也就六七岁,平白年轻了二十岁,她都乐开花了。
      乐天派的唐小囡很快就调整好了心态,看向胖大婶手里的鸡蛋羹。
      黄澄澄的蛋蒸得又香又软,隐约能看见几滴漂亮的油花,这可是珍贵的油啊,为了她一个小孩子就舍得放油,可见唐小囡在家里的受宠程度。
      确确实实是唐家的宝贝心肝尖无疑了。
      鸡蛋的香味不时钻进鼻子,唐小囡情不自禁地咽了下口水,胖大婶许金凤笑得更慈祥了,准备投喂宝贝女儿,外屋传来了男孩的怒吼声。
      “霍谨之那倒霉灾星竟敢害小囡,我去弄死他!”
      是唐小囡的大哥唐爱华。
      第2章 泼妇娘亲
      许金凤舀了一勺香喷喷的蛋羹,喂到了唐小囡嘴边,浓郁的蛋香刺激得她口水直流,嘴张得大大的,露出了豁了口的牙,上下四颗大牙都空了,整整齐齐的开了个门。
      听到霍谨之的名字,唐小囡心跳得极快,这不是书里她的未婚夫吗?
      只可惜原来的唐小囡作死,把这好好的未婚夫给作成了仇人,但原身虽不值得同情,可霍谨之也不是什么善茬,作者对他的性格描述如下
      内敛多疑,阴晴不定,睚眦必报。
      活生生的四爷啊!
      更何况霍谨之因为接二连三遭逢巨变,头还受过伤,性情变得越来越神经病,心眼也越来越小,稍不合心意就翻脸无情,原身就算不作死,估计也待不长。
      伴君如伴虎嘛!
      看看四爷身边的女人,有几个善终的?
      “霍谨之那王八蛋我早想揍了,成天摆个臭脸给谁看呢!”唐家老二唐爱国怒气冲冲。
      “二哥等等!”
      老三唐爱军手里多了两根扁担,递给二哥一根,自己拿一根,小囡白嫩嫩的胳膊都摔出血了,还发了高烧,他这次非得狠狠教训那灾星,替小囡报仇。
      唐小囡心跳得更厉害了,她想起了现在是什么情况,应该是1978年刚过完元宵没多久,她还是个六岁的小肉包,大冷天非死皮赖脸跟着霍谨之上山砍柴,还抢了他掏的鸟蛋,追赶途中,她不小心摔下了山坡,是霍谨之背她回来的。
      护女心切的许金凤却以为是霍谨之害了女儿,当时就扇了这孩子一耳光,还骂了好些芬芳的话。
      许金凤跋扈嚣张,骂街功力全大队排第一,霍谨之被骂得犯了倔脾气,也不解释,大概解释了也不会有人信吧,任由许金凤打骂。
      但许金凤千不该万不该,不应该辱骂霍谨之的母亲,这是霍谨之的底线。
      然后霍谨之这头狼犊子就反抗了,推了许金凤一把,等许金凤反应过来后,霍谨之跑回家了。
      可霍谨之心里也因此种下了一根刺,虽然极小,但唐小囡和唐家人太会作死了,将唐家对霍谨之的那一点点恩情折腾成了负值,霍谨之心里的刺也越来越多,唐小囡出事时,他选择了袖手旁观。
      “小囡快吃,凉了就不好吃了。”许金凤催促。
      “姆妈,我带回来的鸟蛋呢?”
      唐小囡哪有心情吃,她得把霍谨之心里的刺拔出来啊,这家伙在死之前可是全书的反派大boss,连男主都得靠边站。
      原身可真是作死啊,居然去撩拨这个阴晴无常的反派大佬,还是无数次。
      唐家人更是毫无原则地纵着原身,一次次地将好好的靠山给作没了。
      她必须阻止!
      “鸟蛋都碎了,新衣服糊得一塌糊涂,以后可别把鸟蛋放口袋了啊。”许金凤嗔道。
      唐小囡心凉了半截,妈呀完球了,这三个鸟蛋是霍谨之好不容易找到,想拿回去给他爷爷补充营养的,让她给祸害了。
      这死小孩咋那么遭人烦呢,活该书里不得好死啊。
      唐小囡气得重重拍了自个脑袋一下,掀开被子就往外跑,鞋子都没穿,边跑边喊:“大哥二哥三哥,回来!”
      第3章 三个恶霸哥哥
      “小囡你穿衣服,哎呦你个小祖宗,赶紧回来躺着!”
      许金凤放下鸡蛋羹,抓了小花袄追出来,外屋唐家三兄弟扛着扁担,已经走到了院子,雄纠纠气昂昂的,听到宝贝妹妹的叫声都站住了,齐刷刷地回头。
      三兄弟就跟一个模子印出来的似的,人高马大,膘得跟关东大汉一样,全都像极了父亲唐来福。
      大哥唐爱华十七岁,二哥唐爱国十四岁,三哥唐爱军十一岁,从高到矮站着,铜墙铁壁一样。
      而且兄弟仨的脾气也一模一样地暴躁,是磨盘山大队出了名的霸王,提起唐家的一煞神和四霸王,谁不惧?
      煞神是唐来福,还有一个霸王是唐小囡的小叔唐来金,村里的二流子。
      书里这一家子都没啥好结果,死的死,傻的傻,疯的疯,落得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是我自己摔的,不关霍谨之的事!”
      唐小囡扯着嗓子喊,可千万不能让这三个不争气的哥哥去霍家闹事。
      书里的唐小囡醒来后,对霍谨之有怨气,不解释事情真相,任由唐家人误会霍谨之,也放任三兄弟去霍家大闹天宫,不仅把霍谨之揍了个半死,还朝霍母动了手。
      唉一家子可真是作死无极限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