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反派大佬的心尖宝 第214节
“玉竹她还小,你……能不能饶了她?我保证以后带她离开,再不出现在你面前了。”沈立夏求情。
霍谨之冷笑了声,嘲讽地看了眼沈立夏,并未说什么。
沈立夏失望地叹了口气,没再吭声了,他现在自身难保,别人也管不了了,只希望霍谨之到时候能手下留情,最好火气都撒在沈半夏一个人身上,饶了沈玉竹。
淞城
沈半夏心情极好,最大的挡路石终于清除了,从此以后她再不用束手束脚了,不过她还得先让霍修知道这件事,一个被混混玷污过的女人,霍修肯定不会再接受了。
儿子也死了,霍修只能和她生孩子,以前霍修都让她做措施,不许她怀孕,现在她可以放心大胆地怀了。
“我出去一趟。”
沈半夏拿了存折便出门了,四千块虽然让她肉疼,但还是值得的,就算霍修现在资金困难,可他有那么多房产,还有霍家留下的金条珠宝,就算霍修不干活都够他们享受十辈子了,她一点都不担心跟着霍修会过苦日子。
“姑姑小心些。”
沈玉竹不知怎的,心里隐有不安,但分明事情都朝着极好的方向发展,可能是她想太多了,爸爸肯定不会说谎的,霍谨之已经死了,还有什么好担心的。
沈半夏笑了笑,志得意满地出门了,因为心情好,她特意打扮了番,也没忘记系了纱巾,戴了墨镜,朝混混们的住处去了。
第802章 事成
混混们的住处挺热闹,奉霍谨之的指示,三个混混找来了几个好色的狐朋狗友,一听有免费大餐吃,这些泼皮无赖自然乐意,积极地过来了。
沈半夏已经出现在了弄堂里,高跟鞋踩在青石板上,发出有节奏的声音,也吸引了不少人的瞩目。
一个打扮时尚的漂亮女人,不管到哪都会有百分百回头率的,沈半夏矜持地抬高了下巴,一步三扭地走着,猫在院子里偷看的混混们看得心痒难耐。
“不错……这个年纪的女人最有味道……”
混混们心领神会地笑了,迫不及待地等着沈半夏的到来,这间院子在弄堂最里头,路灯都没有,过会儿天马上就黑了,他们随便干什么都不会有人知道。
沈半夏只敲了一下,门就开了,其他混混都躲了起来,只剩下混混老大接待。
放沈半夏进了院子,混混老大立刻关了门,沈半夏心里有些不安,但只有一个人,她也不是太担心,外面还有不少人呢,若真有什么事,她只要叫一声就会有人听见,而且她觉得这个混混没那么大的胆子,除非不想要钱了。
“钱带来了没?”混混老大问。
“给。”
沈半夏从包里拿出剩下的三千五百块钱,放在桌子上,钱货两讫,她转身就要走,混混老大却叫住了她,“沈小姐急什么,坐下来喝杯茶嘛!”
“你认错人了。”
沈半夏身体一颤,心里的不安更加强烈,快步朝外走,但门突然关上了,一个陌生面孔的男人冲她笑着,眼神里的y光,令沈半夏全身都不自在。
“钱已经给你了,你想干什么?我认识公安局的周队长,你们不想活了!”
“钱我们要,人更得要,天色还早,沈小姐留下来陪我们兄弟几个乐呵乐呵。”
另外几个混混全都出来了,将沈半夏团团围住,放肆地打量着她,视线比x光还利,沈半夏下意识地后退,可身后有人,她退到了一个混混的怀里,混混趁机抱住了她,上下其手,还说一些污言秽语。
“放开我……我有很多钱,全都给你们……唔唔……”
沈半夏不住挣扎,想大声呼救,可嘴被堵住了,她绝望地看着这些猥琐恶心的混混们,以前她想让苏婉柔羞愤寻死,故意找的丑陋猥琐的男人,看一眼都恶心的那种,现在却肆无忌惮地对她为所欲为……
夜渐渐黑了,弄堂的行人也回家了,冷冷清清,没人知道这栋房子里发生了什么。
第二日清晨,霍谨之出现在弄堂里,沈立夏由唐来金看押着,他要过来看看沈半夏这条毒蛇的下场。
沈半夏像死人一样躺在地上,眼神空洞,没有一点生气,但她还没绝望,霍修并不知道自己发生了什么,昨晚霍修肯定没回家,只要她能赶回去,假装什么事都没发生,这件事就会过去的。
可是——
“等会人多的时候,把她扔去黄山路那边,手脚都绑起来,把这张纸贴在这贱人身上。”
一个陌生的声音从外面传了进来,沈半夏心沉到了底,是谁想置她于死地?
第803章 唐来金的画
“好咧,您放心,肯定把事办妥。”混混老大点头哈腰的。
霍谨之从口袋里掏出一大张纸,递给了混混老大,是唐来金画的,他也瞧不太懂,但唐来金说,他爹要是看到了这纸条,肯定会气得脑充血。
所以,霍谨之把这纸带来了,这方面唐来金更在行些,他是真不懂。
“这个纸贴在那女人身上,不能弄坏了。”
混混老大接过了纸,看了半天也没看明白,啥意思?
画画的人水平太差,字也写得歪歪扭扭的,比他写的还丑,不过好歹能看明白画的是啥,像是连环画一样。
画了道城门,挂了个牌子,写着过路费五角一次,第二幅画是络绎不绝的过路人,还都是男的,过一个五角钱,看门的收钱收得眉开眼笑,第三幅是看门员汇报业绩——
“报告霍大人,昨晚过路者十二人,都说这门忒破,五角太贵。”
总共三幅画,画工毫无技巧可言,连混混看了都嫌弃,但简单直白,傻子都能看懂,就是连在一起却不明白了,为啥要贴一幅破门的画在沈半夏身上,莫名其妙。
混混老大也不敢问原因,小心翼翼地收好了纸,可不能弄破了,他真怕了霍谨之,这孩子年纪轻轻就心狠手辣,脑子也好使,他根本斗不过。
其实他问了霍谨之也不明白,到底年龄限制了某些见识,这张纸只要不蠢的老油条一看就明白,霍谨之却不懂,估计要等几年才能反应过来。
里面的沈半夏更加绝望,黄山路正是她和霍修住的地方,周围的邻居都以为她是霍夫人,她现在这个样子扔去黄山路,明眼人都知道她昨晚发生了什么,霍修肯定也会知道,绝对会厌了她。
她不能坐以待毙,得想办法逃出去。
沈半夏强撑着爬了起来,肉和骨头都疼得很,但她走了没几步,就支撑不住倒在地上,惊动了外面的混混老大。
霍谨之冷声道:“看好了这女人,要是做不到我说的那些,你们的认罪书就会出现在公安局长的办公桌上。”
“您放心,肯定不会出漏子,屋里有兄弟看着呢,她逃不了。”混混老大鞠躬哈腰的,怕惹怒了霍谨之,真把认罪书交给公安局。
屋子里传来了呵斥声,霍谨之放心了,有人看着就好。
“十一点到十二点,是黄山路最热闹的时间段,你们那个时候过去。”
“行,肯定准时到。”混混老大保证,又谄媚问道:“那些认罪书什么时候能给我们?”
霍谨之冷笑,“急什么,只要你们办好事,自然会还给你。”
“是是是……我不急,我就是问问。”混混老大不敢再问了,心里虽恨,可也拿霍谨之没办法。
霍谨之不想再待下去,很快就离开了,至于沈半夏,很快她就会体会到炼狱是什么滋味了。
这贱人想让他母亲下地狱,他就提前让这贱人去炼狱,顺便再给他爹一个大‘惊喜’,希望唐来金画的鬼画符,真能把他爹气到脑冲血。
要是能气成半身不遂就更好了,他愿意当一个人人称赞的‘孝子’。
第804章 新欢
霍谨之离开后没多久,沈半夏又遭受了新的折磨,现在才早上,离霍谨之要求的十一点还早着,时间充裕,自然得干点什么,不能浪费大好时间。
而且在霍谨之那儿吃了瘪,几个混混心里的火总得找个人撒,沈半夏当仁不让。
躺在冰冷的地上,沈半夏流下了绝望的眼泪。
她该怎么办?
本以为她会过上人上人的生活,成为人人羡慕的霍夫人,可她还没达到巅峰,就摔进了泥泞里,裹了一身的烂泥,这辈子都可能甩不掉的烂泥。
霍修肯定会嫌弃她的。
那个男人连她手上多了道疤都嫌弃,现在她被这些无赖混混们玷污了,还要被扔去众目睽睽下出丑,霍修一定容忍不了的,到底是谁要置她于死地?
她根本不认识刚才那个陌生的声音,听起来像是个年轻男子,沈半夏肯定以前从未听过。
沈玉竹一晚上都没睡好,姑姑和姑父一夜未归,姑父不回来正常,可姑姑明明说了要回家吃饭的,却到现在还没回来,电话也没一个,沈玉竹心里的不安越来越强烈,她想出去找姑姑,可又不知道应该上哪去找。
淞城这么大,姑姑也没说去哪了,她要去哪里找?
沈玉竹现在只希望姑姑没出事,能够平平安安的回来,姑姑是她现在唯一的依靠了,要是姑姑出了事,她又得过苦日子了,她爹沈立夏是靠不住的,沈玉竹对父亲有着极清醒的认知。
霍修昨夜都在新欢那儿,是前些日子认识的,是个三十出头的少妇,叫胡婉兮,据说是离了婚的,和母亲继父住在一起,天天受嫌气。
胡婉兮相貌自然比不上妻子苏婉柔,这个世上能比苏婉柔美的女子真没几个,当初他只见了苏婉柔一面,就打定心思要娶她为妻了。
但再美的东西长久了后也会厌的,比如天天鱼翅鲍鱼,偶尔也会想些清粥小菜吃的,而且每个女子都有其特别的味道。
霍修很乐于去发掘这些,沈半夏他也腻了,当初本就是看中这女人的精明能干,长得勉强入眼,现在那份精明能干没了,自然入不了他的眼了。
恰好遇上了胡婉兮,这女子美貌虽不及苏婉柔,但也是极美的,而且胡婉兮天生妩媚风流,却有一双天真无邪的眼睛,妩媚和天真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气质,同时出现在一个人身上,形成极特别的味道。
霍修第一次看见胡婉兮就动心了,下定了决心要把这个女人弄到手,本以为要多费些工夫,但事实却是一搭就上钩,他给胡婉兮租了处院子,用来金屋藏娇,这些日子都是来这儿过夜的,至少到现在他还没腻。
“哥哥……今天不回去好不好?人家想给你做饭,我做饭很好吃的哦。”
胡婉兮娇媚地倚靠在霍修身上,葱管一样的指尖,在他胸膛上轻轻划着,声音却柔媚酥软,男人的骨头都要酥了,哪里还舍得离开。
但霍修却舍得。
他虽好色,可却不迷恋,他很分得清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女人对他而言,永远都不是最重要的。
第805章 扔麻袋
“下次再陪你,这些钱去买衣服,乖。”
霍修在胡婉兮脸上摸了把,留下些钱,毫不留恋地离开了。
胡婉兮咬了咬牙,哀怨地数了数钱,她从小就身负美貌,只承认姐姐比她美,其他的女人都比不上她,不管到了哪儿,身边的男人都跟苍蝇一样围着她转,她也总能通过撒娇轻易得到一些东西。
可她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日子越过越差,没有工作,没有房子,没有存款,她怎么就混到如此地步了?
本以为她那姐姐过得更惨,胡婉兮心里舒服了些,至少她是在淞城,不用下地干活,可最近听说那姐姐回来了,过得挺好,美貌依旧,一看就是没过过苦日子的,这让胡婉兮心里更不平衡了。
幸好她认识了霍修,虽然不知道这个男人叫什么,也不知道是干什么的,可胡婉兮不管这些,霍修有钱还英俊,出手又大方,比家里那个死老头子强多了,她愿意跟着霍修,要是能够娶她就更好了,不过这事不能操之过急,得慢慢来。
霍修租的房子离黄山路不算远,走路大约半小时,非常适合他去幽会,他在弄堂吃了碗雪菜肉丝面,已经十点多了,昨晚闹得太凶,早上起迟了些。
想到胡婉兮的热情奔放,霍修不由笑了,其实细看之下,胡婉兮和妻子还是有些像的,尤其是那双眼睛,几乎如出一辙,只是气质大相径庭,苏婉柔永远都是胆小柔弱的,也从来不会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