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反派大佬的心尖宝 第539节
顾志艳以过来人的口气劝,她自己就深有体会,生大儿子时,她年纪轻,很快就恢复了,可生老二时,明显感觉到了精力不济,幸好有保姆帮忙,否则她一个人真吃不消。
艾香笑了笑,也跟着劝,“玉香你是打算要小孩的,确实早点生比较好。”
柴玉香点了点头,“我知道的,等房子装修好就结婚。”
她是要生孩子的,她没那么多的抱负,想的就只是和心爱的人一起过幸福平淡的日子,再生两个孩子,也不想大富大贵,只要不愁吃喝就够了。
几人并没聊太久,让唐小囡早早地睡了,免得有黑眼圈,第二天一大早,许金凤就叫唐小囡起床妆扮了,说不能误了吉时。
唐小囡没让许金凤给自己化妆,她娘亲的审美太老土了,脸蛋涂得跟猴子屁股一样,还得再涂个血盆大嘴,这样才是许金凤觉得的美,但这种妆容,只怕西施都会变成东施。
“你这不行,太淡了,一点红色都没有,结婚就得红,那样喜庆。”
许金凤怎么看都不顺眼,觉得女儿的妆太淡,想亲自上手,被唐小囡拒绝了,这可是她的婚礼,她才不要化那么夸张的妆。
吉时到了,霍谨之来接亲了,伴郎是苏丹青,还有顾志乐,唐小囡这边的伴娘则是柴玉香,以及郁朵朵。
郁朵朵也考上了本校的研究生,她立志要紧随偶像方圆的步伐,现在就已经开始作国外读博准备了。
吉时到,穿着红棉袄的唐小囡,被唐爱军抱了出来,越城这边的习俗,新娘得由兄弟抱着出门,到了新郎家后,再由新郎抱着进门。
唐小囡本来没什么感觉,还很平静,可当她趴在三哥怀里,一步一步离开家时,心情一下子就黯然了,就有一种自己不再是唐家人的感觉。
许金凤夫妇,还有唐百山和张满月老两口,也都跟在后面,都笑盈盈的,唐小囡上了车后,许金凤嘱咐道:“结婚就是大人了,要孝敬公婆,别使小性子,有事就回家……”
后面的话说不下去了,许金凤的声音有点哽咽了,她本来也没什么感觉,可一想到宝贝女儿以后就是霍家人了,不再是她的宝贝闺女了,她这心就难受得不行。
第1910章 婚礼(四)哭嫁
“小囡你嫁人了,还是唐家人,常回来住啊……”
唐来福一把推开许金凤,凑在车窗边和宝贝女儿说话,他得让小囡知道,他永远是小囡的靠山,谁都别想欺负他闺女。
这些年唐来福的事业也发展得很不错,他开了个运输公司,有三十来辆货车,他自己不开,请司机开,挣了不少钱。
不杀猪后的唐来福,看着慈眉善目了不少,身上的戾气都淡了,不过他本来就是凶相,笑着还好,不笑的时候还跟以前差不多,依然是村里小孩最怕的那个杀猪唐。
但这个人见人怕的杀猪唐,现在却眼泪直流,两只手用力扒着车子,死活不让车子开走,搞得唐小囡都跟着哭了。
她本来真的不想哭的,甚至以前看到新娘子出门都哭得稀里哗啦,她还不能理解,觉得太夸张了,可现在轮到她自己了,她才明白,那一瞬间的心情,是真的会哭的。
“爸,我不嫁了……”
唐小囡也扒拉着车窗,眼泪汪汪地看着她爹,父女俩相对泪两行,看得一旁的人无语,许金凤本来还挺伤心的,可听了唐小囡这话,立刻擦了眼泪,再一掌推开唐来福,果断道:“瞎说什么呢,谨之,赶紧开车,别误了吉时。”
早等不及的霍谨之,有了岳母大人的懿旨,立刻踩下油门,车子离开了唐家,其实就一里路,霍谨之母子以及住过的牛棚,被他推倒重新修了别墅,苏婉柔偶尔会回来小住。
没几分钟就到了霍家,唐小囡的心情也平复了,眼睛还红红的,下车时,霍谨之抱住了她,在她耳边说道:“以后想啥时候回去,就啥时候回去。”
“嗯。”
唐小囡有些不好意思,其实一早她就和霍谨之说好了,就算结婚了,她也要经常住娘家的,霍谨之当然没意见,所以,她这结婚就是走个形式,婚后和婚前没啥区别。
一群孩子在霍家门前闹着要糖,苏外婆给了他们不少,全都是高级糖果,小孩们开心坏了,个个都说着吉祥话,“早生贵子!”
唐小囡脸红了红,其实她不想太早生孩子的,她怕痛。
“我们不生孩子行不行?好痛的。”唐小囡皱着鼻子,小声地问。
“不生。”
霍谨之更不想生,他不希望有麻烦的小孩出来打扰他和小囡的二人世界,而且小孩是最烦的,他一点都不喜欢小孩。
唐小囡心情好了,坐在沙发上休息,一会儿酒席开了,还得去敬酒,按照风俗本应该办两轮酒的,新娘中饭,新郎晚饭,不过霍家情况特殊,就两家办一起了。
苏丹青安静地坐着,很少说话,唐小囡注意到他的脸色有些苍白,气色看着不太好,不由皱眉,关心问道:“丹青你的画学得怎么样了?”
她还记得苏丹青和师父进藏学画了,好像叫唐卡来着,这种画具体是什么情况她不清楚,哪天去查查。
苏丹青腼腆笑了,“还不错的。”
说着咳嗽了几声,唐小囡心里有种不太好的感觉,不过今天是新婚大喜,她也没多问。
第1911章 异父弟妹
酒席时间到了,唐小囡换上了轻便的礼服,也是苏婉柔设计,唐来凤和许金凤她们一块做的,是件红色旗袍,唐小囡很喜欢这身,穿着太有感觉了,尤其是她这种比较有肉的身材,穿上特别显苗条。
唐家这次大宴宾客,办了近百桌,幸好磨盘山村修建了广场,场地空旷,足够摆下百桌酒席了,除了本村的外,唐黄公司的不少中高层也出席了,以及唐来福,唐来金他们自己公司的员工,都参加了。
还有许金凤娘家的亲戚,以及张满月娘家那边的,七七八八加起来,可不就是百桌嘛。
盛大的酒席看得唐小囡有些眼晕,没想到竟来了这么多客人,这一桌一桌敬过去,可得费不少时间。
还好来喝酒的宾客都挺文明,并没闹腾,其实是不敢闹,唐小囡的身份不一般,可以说是唐黄公司的公主了,谁敢闹呢。
百桌酒敬下来,就去了两个小时,酒席的规格也很高级,大厨都是酒店请来的,食材也是顶级的,龙虾,鲍鱼,海参,鸡鸭鱼牛羊,样样都有,海陆空都齐了。
宾客们都吃得很尽兴,酒桌上没剩下什么菜,基本上都吃光了,大家吃饭喝足,尽兴而归,剩下的摊子自有人收拾,唐小囡却累瘫了,躺在沙发一动也不想动。
结婚真的好累啊!
她都不想举办城堡婚礼了,结一次都累的要死,她却要结三次,当初她脑子在想什么,怎么就想不开呢?
“累了?”
霍谨之坐了过来,替她按摩,他俩现在在新房休息,新房布置在霍家,屋子里就他俩,已经下午了,晚上还有宾客,不过没有百桌,但也有五六十桌,基本上是村里的族人,还有许金凤和张满月她们的娘家亲戚。
按照磨盘山这边的风俗,远道赶来的亲戚得吃三天酒席,婚前一天,婚礼当天,然后就是婚礼后一天,吃足三天才算尽了礼数。
直到两天后,这场婚礼才算彻底结束,唐来福安排人撤桌椅碗盘,唐小囡也松了口气,总算忙好了。
许金凤和唐来福夫妇也忙得够呛,这些天就没闲下来,现在总算可以安心了,隔天晚上,唐家一大家子坐一起吃饭,摆了三桌,苏婉柔他们也在。
唐小囡随意多了,和霍谨之坐一块儿,吃他剥的虾,霍谨之旁边是苏丹青,斯斯文文地吃着,不发出一点声音,还给表弟和表妹夹菜。
苏婉柔生了一儿一女,看着一点都没变化,反而更年轻美貌了,疯爷对她一如既往地宠爱,把苏婉柔宠得跟花一样,一眼就看出过得很幸福。
霍谨之的弟弟叶远东今年十二岁了,高高瘦瘦的,眉眼间有几分像疯爷,但又有些像大哥霍谨之,不过比霍谨之开朗多了,特别爱说话,是个小话唠,坐下来吃饭到现在,小嘴就没停过,叭叭叭的,也不招人烦,这家伙挺有说单口相声天赋的,说的那些事逗死人。
妹妹叶明珠十岁,小模样像足了苏婉柔,她的名字就能看出疯爷对这闺女有多宝贝了,竟为掌上明珠,可惜这颗明珠并不是温暖牌的小棉袄,而是北风牌的。
第1912章 金刚美人叶明珠
叶明珠继承了母亲的美貌,却没有继承母亲的温柔,她的性子像极了大哥,从早到晚都冷着脸,极少说话,有时候一天都不说一句。
而且叶明珠不爱红妆爱武装,打小就对习武有浓烈的兴趣,三岁就缠着她爹要练武,反而是她哥远东对练武没太大兴趣,天天被疯爷逼着练。
疯爷本来不想让宝贝女儿吃苦,可磨不过女儿,只得亲自教她,结果发现叶明珠是百年难遇的练武奇才,这下可把疯爷乐坏了,他出重金请来了咏春拳武师,专门教叶明珠习武。
所以,别看叶明珠模样柔柔弱弱的,像是一根小指头都能推倒,实际上人家可是武术高手,现在这小身板,对付三五个壮汉都不成问题。
叶明珠默默吃着菜,她看着柔弱,胃口却不小,一顿吃的食物,比唐小囡一天吃的都多,苏丹青给她夹了一大块肘子,他们表兄妹感情很不错。
“咳咳……”
苏丹青背过身轻咳了几声,叶明珠皱紧了眉,好看的柳叶眉,愣是被她皱出了几分杀气,不高兴道:“你怎么又咳嗽了?上次感冒还没好?都一个月了吧?”
“就是喉咙有点痒痒,不碍事的。”
苏丹青微微笑了笑,并不以为意。
唐小囡也想到了这孩子的不对劲,气色太差了,便关心道:“丹青你是不是练画太辛苦了?我看你气色不太好,还瘦了不少。”
“没有,就是去了雪区饮食不太习惯,可能没吃好吧,不碍事的。”苏丹青轻声解释,还有点不好意思。
他真觉得不是大事,而且现在是唐小囡和表哥的大喜事,不应该提起一些不愉快的事,他的身体虽然有些不舒服,但真的没问题。
“雪区那边的口味确实不太习惯,我去那边出了几次差,气候不适应,吃的不对口,几天就瘦了好几斤。”唐来金笑着说。
“我觉得还好,那边的烤肉好吃。”唐来福也去过那边,感觉还可以。
大家纷纷凑趣,说起了各自在外面的经历,气氛又轻松起来,在座的几位都见多识广,去过不少地方,国外都是经常去的,见解自然不凡。
唐来贵不爱说话,还有蔡老师也不爱说话,默默吃菜,两人还碰碰杯,蔡老师现在已经调去省城中学了,他教数学教出了名堂,好多中学都抢着要,他自己选择了老家省城中学,就近照顾父母。
“二哥酒厂怎么样?听说效益不太好?”蔡老师关心地问。
镇上的酒厂一年不如一年,酒的味道其实没变,可是厂里的领导目光短浅,还搞以前那一套,自然不适应现在的市场,被淘汰是必然的,都拖欠半年工资了。
唐来贵对这酒厂是有感情的,再加上他在唐黄有股份,家里不差钱,不靠那点工资吃饭,所以不在乎发不发工资,但其他职工却受不了,都出去找其他门路了。
“经营不下去了,上面说要搞竞标,也不知道会被谁收购。”唐来贵叹了口气,他从一个小学徒,做到现在的技术总监,见证了酒厂的辉煌,现在却在经历酒厂的落幕,心里真不是滋味。
第1913章 超级学霸唐爱元
蔡老师安慰道:“这不关你的事,是那些当官的乱搞,你反正有技术,外面大把人请你。”
唐来贵摇了摇头,“不想出去,爱元眼看就要中考了,高中三年也很关键,我得在家里盯着。”
唐爱元是他和石兰的宝贝儿子,因为先天体弱,夫妻俩倾注了无数心血,精心养护,才把儿子养得健健康康的,但身体比起其他同龄孩子还是要弱一些。
不过唐爱元是超级学霸,学习于他而言,比吃饭喝水还轻松,从小学到初中,唐爱元从来都是年级第一,从来没下过第二。
最可气的是,唐爱元还耗费了不少精力在杂科上,这孩子对各种香薰特别有兴趣,经常去山上采来野花野草,还有各种稀奇古怪的叶子,甚至还有各种昆虫,他自己有人实验室,里面都是瓶瓶罐罐,是他用来做实验的工具。
唐来贵和石兰夫妇可以说是最开明的父母了,对儿子的学习并没太高的要求,见唐爱元能够轻松维持第一,他们就更不管他了,还很支持他搞实验。
尽管他们夫妇并不知道儿子在研究什么,看着稀奇古怪的,唐爱元也不说,直到石兰有一年过生日,这小家伙送给她的礼物,是一小瓶气味清雅的香水,是他自己提炼的,取名为兰。
这款香水虽然还很拙劣,但石兰却爱如珍宝,都舍不得用,她和唐来贵也终于明白儿子在研究什么,原来唐爱元小小年纪,却对气味敏感,能辨别很多种气味,这是身为闻香师的基本条件。
现在的唐爱元,已经能够制作成熟的香水了,家族里的女性都用过他的香水,他会根据每个人的性格爱好制作香水,像唐小囡喜欢玫瑰,唐爱元就制作了不少玫瑰香水,唐小囡特别喜欢。
唐小囡听到了自家二叔和姨父的谈话,心跳了跳,想到了小本本上的记载——
让二叔收购酒厂。
机会终于来了。
自由竞标,有钱就能参加,二叔有技术,还是酒厂的老员工,唐家现在也不差钱,是竞标酒厂的最好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