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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穿书之人生赢家他前女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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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机会了
      四壁惨白的病房里, 一个女孩静静地躺在床上, 好似睡美人一般, 无法唤醒。护士帮她擦过身子后, 董俊洋翻开一本童话书, 温柔地读着。他始终相信她能听到, 就像相信她会醒来。
      “俊洋哥。”秦奕然敲门进来。看到他身后跟着的任乔时, 董俊洋的眉头,微不可见地皱了一下,对秦奕然点点头:“到外面去说吧。”
      任乔绕过他, 直接奔向病床,探床上少女的脉象,平稳有力, 身体机能没有任何问题。她猜测是少女的真灵游离在识海外, 才会造成长久的沉睡。只要引导真灵回归识海,自然就会醒来。
      “董俊洋, 如果我唤醒你妹妹, 你能在紧急召开的股东大会上, 重新支持我吗?我明白, 星灿谁做主在你看来根本不重要, 只要公司的发展蒸蒸日上就好。
      对我来说, 却是天壤之别,你也知道,我刚回到唐家, 但你恐怕不知道, 唐娅绑架了我的养父母,连警察都找不到他们在哪里。我必须变得强大,有和唐娅斡旋的能力,救出自己的爸妈!”
      原本想要指责她的董俊洋,此时声音都在颤抖:“你能救醒小菀?”
      任乔斟酌着措辞,双眼直视董俊洋,没有丝毫闪躲,传达自己的诚恳:“在这个世上,有很多科学层面暂时无法解释的能量。你应该知道无极?我是无极的一员。十天,只要给我十天的时间,我还你一个活蹦乱跳的妹妹!”
      董俊洋确实听说过无极,虽然只是一个松散联盟,在道上却很有分量,里面有不少能人异士。远超现在科技水平的力量……他能否相信任乔的话?
      “可是《问道》的拍摄马上就要重新启动,我只是一个副总,根本无法推迟。你让我给你时间,我又该问谁去要时间?”
      听出他话里的松动,任乔连忙说:“这个我自己来搞定,你只要在临时股东会上,支持我就好。”
      董俊洋叹一口气:“十天不够,根据公司规定,临时召开股东大会,必须提前十五天通知各位股东。”
      这就是答应的意思了,任乔满脑子都是喜悦,激动地从原地跳起,抱着秦奕然转了一个圈:“耶!有机会了!”
      秦奕然先是吃惊,没想到任乔力气这么大,轻轻松松就能举起他。意识到他被任乔抱在怀里举高高,他英俊的面容一片通红:“快放我下来。”这幅秀色可餐的模样,冲淡了他身上那种清雅矜贵、不食人间烟火的谪仙气质,变得软萌可欺,让人看了就恨不得蹂躏一番。
      任乔放下他道歉:“对不起,我太激动了,师兄谢谢你!如果不是你带我来,我不会得到这个机会。”
      董俊洋泼她冷水:“八字还没一撇呢,你瞎激动什么?”
      任乔把手指放在太阳穴上,向着斜上方一挥:“这就去办!”
      那种神采飞扬的模样,不管是素和,还是夙夜魔君,都是从未有过的,看得秦奕然一呆。她已经跑出去了,秦奕然情不自禁地迈开步子,想要追上她的身影,却被董俊洋叫住。
      “奕然,我以前和你说过,你要是不想红了,你就谈恋爱。你和其他人谈恋爱,被狗仔队抓到,最多只是不红。唐姝又不一样,追求她的代价是你付不起的。别忘了她的身份,唐天阳一句话,就能让你一无所有。”
      “俊洋哥,你说什么呢……”秦奕然脸上的酡红飞速地褪去,“我只是觉得,像她这么有天分的演员,嫁人息影什么的太可惜了,没有其他意思。”
      董俊洋警告道:“没有最好,如果你有,我不介意帮你扼杀掉!”
      正是中午,艳阳高照,成排的大雁在空中飞过,清风送来飘洒的银杏叶,铺在地上,一路金黄。任乔踩着叶子,脚步轻快,在细碎的咔吱声中,和方然打电话,语气雀跃:“然然,有没有兴趣干一票大的?”
      方然在医院陪床,照看赵锦年,都快无聊死了,接到任乔的电话,立马满血复活:“当然,搞事啊,越大越好!”
      她捂住手机,对赵锦年说:“我帮你找个护工,你已经醒了,接下来可以应付了吧?”赵锦年点头后,她溜的比兔子还快。
      赵锦年看着她的背影,摇头失笑。方然这个人,你和她不熟悉的时候,很容易被她高冷的表情骗到,觉得她不好相处。一旦熟了,就会发现她其实十分跳脱,在好朋友面前还有几分人来疯的味道,像个大小孩。他想,她的家庭一定很幸福,才能让她始终保持着这份童心吧。
      方然这边安排好以后,任乔驱车前往纪无为家中,登门拜访。纪无为住的地方冷冷清清,他正在剪片,房间里黑漆漆的。见到任乔来,他很开心,笑着问她:“喝点什么?”
      “都可以。”
      纪无为打开冰箱,本来想拿饮料,然而里面空荡荡的,只有半个吃剩的披萨。他的表情有些尴尬,稍显局促地说:“最近太忙,没顾上这些,我帮你烧点热水吧。”
      厨房的灶台那边干干净净,买来的大米袋子没有拆封,成桶的食用油也是,这根本就不是最近太忙,而是从来没有做过饭啊!任乔建议:“纪叔叔,不如我们出去买点菜,我给您露一手?”
      这一声纪叔叔,叫的纪无为心都软了,什么都由着她。两人开车前往周围的大型超市,任乔按照在剧组里见的纪无为的口味,拿了西蓝花、胡萝卜、土豆等食材。
      她做饭很快,简单的素菜,被她翻出来一桌花样。胡萝卜雕花,土豆有清炒土豆丝和油焖土豆两种,西蓝花色泽青翠,香味扑鼻,全部清清爽爽,一点也不油腻。这还要得益于唐娅的魔鬼训练,硬菜她一时还拿不出手,家常小菜已经有模有样了。
      “土豆丝炒的真好,不油也不面,刚好是我最喜欢吃的口感!胡萝卜又脆又甜,这是怎么做的?我在外面吃,总感觉他们的胡萝卜软软的。”
      “先过热水焯一遍,锁住里面的水分就好。”
      纪无为吃着吃着,就开始掉眼泪,他摘下眼镜,一面用手擦拭泪水,一面大口大口地吃菜。
      “纪叔叔,您怎么了?”
      “我只是想到,如果你妈能看到这一幕,该有多欣慰。还记得你小时候,因为你奶奶拦着,她见你一面很难,每次都要兴奋大半天,和我描述你多么可爱,她不爱叫你唐姝,喜欢叫你的小名乐乐。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等我们家乐乐长大了……”
      他的眼泪越来越汹涌,最后干脆趴在桌子上嚎啕大哭。一位年过半百的知名导演,此时却哭得像是个无助的孩子。
      情绪是会传染的,任乔也有些哽咽:“纪叔叔,你不考虑一下结婚吗?有个人一起过日子,总比孤零零的要好。我妈已经死了,人死不能复生,你再这样空守着,只是磋磨自己。”
      “我做不到,你如果了解你母亲,就会明白这种感觉。人这一生,会遇到很多的人。有的人浅薄不堪,有的人世俗难耐,也有人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但你母亲,她和所有人都不一样,如同彩虹般绚烂。只要见过她,就会觉得其他人都是过眼云烟。”
      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
      从纪无为家中离开的时候,任乔已经得到他的保证,会为她争取十五天时间。只要《问道》不开拍,展宏注入星灿的资金不动,任乔就还有翻盘的机会。
      天色已晚,夜幕漆黑如墨。想到纪无为痛苦的模样,任乔有些憎恶自己。她故意把话题引到水瑶身上,那个从没见过的女人,她用着人家女儿的身体,还要再拿这些换取纪无为的支持。
      这是唐娅教她的第一课,利用别人的软肋,世人都知道纪无为的软肋是水瑶。她想她这次用的很好,否则纪无为也不会连原因都不问,就满口答应——哪怕这是赌上了他作为导演的名誉,和有可能赔偿的巨额违约金。
      但她这辈子都不想再用第二次了……她不想成为唐娅那样的人,她也成为不了。她的心太软,看到自己亲手造成别人的痛苦,这种滋味对她来说一点也不好受。唐娅或许享受那种感觉吧,大概心硬如铁也是一种个人能力。
      任乔失落地回到酒店,一打开门,谢承铭就扑在她身上。他体表温度很高,把头放在她的下巴上,来回蹭着,喉咙里发出呜呜的声音,像个小火炉,驱散了她心中的阴寒。
      “阿承今天乖不乖?有没有好好修炼?”任乔单手抱起他,揉着他的脑袋,走向套间的厨房,为他做奶粥。
      小米粥打底,混了牛奶、肉类碎末,煮的黄橙橙、香喷喷,分成两份,一个装在大盆子里,另一个是小碗,一人一份开吃。
      谢承铭哧溜哧溜地喝着,舌头好似长着眼睛,精确地挑出所有肉末,剩下一盆小米粥,然后不满地看向任乔。他的头发和他的眼睛一样,都像钢锥,一个怎么揉都不顺,另一个动不动就飕飕地射来。
      这幅凶狠的表情能吓到别人,任乔没怕过他:“你是个人,吃东西要注意营养均衡,不能只吃肉。你不想当人,也行呀,听说狼都是住在狼洞里的,我给你刨个洞,今晚你别上床睡了。”
      谢承铭学习语言的进度很慢,这样的长句他听来十分吃力。任乔便给他做动作表示,先指指床,又摇摇头,用双手比了个叉。他最爱抱着任乔,白天搭在她身上,晚上也会偷偷溜到她的床上。
      一听说不许他上床,谢承铭比什么都急,端起大盆子,一下子喝干了。他吞咽的动作太猛,一不小心被呛到,任乔帮他拍打背部顺气,笑得花枝乱颤。
      房间里没有开灯,谢承铭和狼习性很像,厌恶强光。任乔修炼古武,夜视能力很好,他不喜欢开灯,便由着他。月华如水,透过酒店的落地窗,照在任乔的脸上,好似为她打上一层光晕,美得如梦似幻。
      她的笑容,就像是在月色下绽放的昙花,刹那光华,比他见过的任何一次满月都要美。谢承铭忽然生出一种强烈的饥饿感,喝再多的肉粥都无法填满。要怎么做才能满足这种渴望,他不知道,他的心只告诉他,和眼前的这个人有关。
      他愿意守护在她身边,慢慢去寻找那个答案。
      第二天,是去周家赴宴的日子,一大早上凌清就派人来接任乔。礼服是她提前请知名设计师,为她们量身定做好的,要忙活的事情还有很多,先做个浑身spa,保持肌肤最良好的状态,再是化妆、做发型……
      几十个人围着任乔和唐娅打转,凌清则是战场上的大将,有条不紊地调度她们。最后大功告成,任乔却提出:“我要换一双鞋,鞋跟再高五公分,相同款式的再拿一双平跟。”
      造型师面面相觑,高跟鞋并非越高越好,如果真是那样,还穿什么高跟鞋啊,直接踩个高跷得了。任乔脚上这双鞋,是他们根据今天的礼服款式、任乔的身高腿型、整体比例,选出的最适合她的鞋跟高度。为什么突然要换,还多拿一双平底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