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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武侠]论锦衣卫指挥使的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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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
      我在另一个刺客身上见过这种剑,他就是用这种剑的。沈百终道。
      谁?
      中原一点红。
      黑衣人大张着嘴,目光一闪,划过一丝紧张去。
      中原一点红?陆小凤沉思道,这个人是不是就是中原一点红?他是不是偷了中原一点红的剑?
      陆小凤一边说,一边就要去看看这人有没有易容。
      他不是,中原一点红不会暗剑伤人,也要比他厉害很多。
      那么这是不是一个组织?很多刺客都有组织,都用同一种武器,也都练同一种武功。
      也许。
      我给你一个机会,你说出是谁叫你来的,这件事就当做没有发生过,我绝不会拦着你走。沈百终看向黑衣人,没有人会去追你,也没有人会去查你,你可以对你的雇主说任务失败,绝没有人会知道你做了什么,就连刚才那个在庭院里用暗器的人也不会知道。
      黑衣人就好像是一个死人一般,直挺挺地躺着,动也不动。
      陆小凤笑了,你可要想清楚,锦衣卫的诏狱并不是什么好地方,再硬的骨头也是不够用的。
      我也知道你不怕死,但有些时候,死亡也是一种解脱,诏狱里就多的是这样的人,他们就想死得很,只可惜并没有人会满足他们的愿望。
      你不一样,你还有选择的机会,这岂不是很难得?
      黑衣人挣扎再三,还是应了下来,点了点头。
      等到他的下巴被安回去后,这位刺客才吐出沙哑的声音,你们真的会放了我?
      即使不放你,你也没有别的选择。沈百终冷冷道,你最好相信我们。
      黑衣人咬牙道,好!我确实是一个有组织的刺客,叫我来杀你的人
      话还没说完,正说到关键的地方时,黑衣人的脸色突然变得苍白,又变得铁青,口中吐出许多白沫来,喘了几口气,就瞪着眼睛死了。
      这一切的变化都实在太快,两个人想救他也已迟了。
      是谁干的?
      毒药不是已被陆小凤取出来了么?
      要杀沈百终的人究竟是谁?
      气氛沉寂下来。
      窗外雨声依旧密集,密密麻麻地打在屋檐上,发出劈哩叭啦的响声,不时有闪电划过夜空,在屋里的墙壁上放出骤然煞白的光芒。
      陆小凤来回走了几步,已变得不再轻松,这毒发作的时机竟如此巧妙,这人竟如此狠辣,不管刺杀是否成功,竟都是要他死的。
      嗯。
      是谁要杀你?又是谁觉得自己可以杀得了你?
      沈百终摇摇头,我不知道。
      是不是公孙大娘?是不是那个从大漠里逃走的长孙红?是不是宫九?是不是神水宫的水母阴姬?又或者是霍天青天禽门下的门人?
      陆小凤想了很多,越想越觉得奇怪,越想越觉得可怕,他们实在已有了很多敌人,无论是谁都有可能突然出现在这雨夜之中。
      陆小凤不由得把手伸向了桌上的酒壶,每当他遇到想不通的事时,总是喜欢喝上一杯。
      等他一提起酒壶,才发现壶里是空的,又惊觉金九龄已走了很久没有回来,于是赶紧放下酒壶站了起来。
      你怎么了?
      金九龄没有回来。
      沈百终拿起桌上的绣春刀,他去了哪里?
      后厨。
      金九龄是去后厨催泸州大曲。
      陆小凤刚掀开后厨的布帘子,抬脚要进去的一瞬间,就被沈百终提着衣领拉回去,他拽走了陆小凤,自己先进去了。
      陆小凤只有笑笑,做第二个进去的人,朋友的好意,尤其是好朋友的好意,他是怎么也拒绝不了的。
      后厨里摞着许多箱土豆,放着好几捆白菜,墙上也挂着串起来的玉米和辣椒,最里面的地方,高高低低放了许多坛酒,做生意的人最精明,酒是卖得最好的,自然就是屯得最多的。
      这样的地方,本该有很难闻的油烟气,现在却充满了酒香,就是泸州大曲的酒香。
      小二躺在地上,身上沾满了酒液,他的手里还抱着那一坛子酒,人却已经死了,死在一把剑下,脖子处的鲜血混合着泸州大曲一起流下,蜿蜿蜒蜒地流进了放着土豆的箱子底下。
      刺客到底有几个?
      沈百终的脸色变得很不好看,他的人在大厅,小二却在后厨死了,这对任何一个锦衣卫来说,都是天大的耻辱与挑衅。
      但是他现在还没有空去收敛小二的尸身。
      沈百终四处查看一番,打开了墙角一个老旧的柜子。
      金九龄?陆小凤失声道,你怎么了?
      金九龄靠在柜子里,手脚不自然地扭曲,脸色煞白,嘴角也带着鲜血,呼吸已十分微弱,似乎下一秒就要变成一个死的前捕快。
      他显然是被人折断四肢硬塞进去的。
      陆小凤气得要跳起来,气得双手颤抖,连忙把金九龄抱了出来放在地上,你别担心!我这就去找大夫!沈百终就在这里陪你!绝不会有人能再害到你!
      金九龄却笑了,笑得很惨,很苍白,你不用白费力气,你仔细看我的手。
      你的手?你的手怎么
      陆小凤怔住了。
      金九龄的手已变成了铁青色,这颜色还在不断蔓延,陆小凤怔住的功夫,竟已到了脖子处。
      沈百终取出一瓶药来,喝。
      霍香是为数不多的名医,这里的名医指得是,他真的配得上自己的名声,绝没有半分虚名,甚至有不少超出。
      可霍香的药竟丝毫没有作用。
      金九龄的气息还是越来越微弱,哪怕两个人都给他渡了内力,哪怕陆小凤已用全天下最好的指头给他点了穴道,金九龄也没有半分好转。
      这,我这就去找张简斋!我听说这几日他就在这里行医!你等等我,你
      金九龄道,你不用去!你听我说,陆小凤,沈大人,那个人,用的是
      沈百终突然用掌心抵住了金九龄的胸口,把内力源源不断地输了过去,护住了他的心脉,你不用告诉我们,这根本不重要,我要的是你活下去!
      这样的内力简直已顶得上几十个一流高手加在一起的内力,如果这样还救不回人来,金九龄必死无疑。
      沈大人,指挥使大人,其实我,我与红鞋子。金九龄的眼中竟流出泪来,我知道自己做错了事,现在无论讲什么都已经晚了,但红鞋子与神水宫,还有太平王世子
      就是他们要杀你?陆小凤怒道。
      没错,是宫九,宫九
      陆小凤还想再问,却再也没人可问了。
      金九龄已死在了这家客栈的后厨,就死在土豆萝卜中间,死在两个全力救他的人中间,死在这漆黑的夜里,死在这雨里。
      他死得时候,眼里全部是恐惧与不甘。
      一声惊雷打了下来,惊飞雨中休息的乌鸦。
      陆小凤长长地叹了口气,没有再说话。
      第37章 三位老板
      夜已深。
      没有月光。
      陆小凤躺在床上,好好地盖着被子,这一家客栈虽看起来破旧,地方也偏僻,实则是很有名的一家客栈。
      这里的饭、酒还有服务,都是一流的。
      被褥也是一流的。
      但是陆小凤躺在如此柔软的被褥上,却还是睡不着,翻来覆去如同烙饼一般,就这么烙了一两个时辰。
      雨未曾停下。
      雨点砸在屋顶上,就好像砸在陆小凤心里一般,他的心也像雨点一样乱。
      这些日子发生的事实在太多太乱,他先是卷进了金鹏王朝的事去,后又跟着沈百终去了大漠找楚留香,再然后就又是追查独孤九剑剑谱的案子,这期间张三又被红鞋子追杀,到了现在金九龄竟死于非命
      这些事情每一件都凶险万分,每一件都牵扯着无数人的生命,每一件都比他以前遇到的最凶险的事还要再险恶十倍,你叫他怎么能睡得着?
      陆小凤叹了口气,披上衣服坐了起来,屋内一片黑暗,他只觉得未来的一段日子恐怕也会如这屋子一样黑,到底是谁在针对他们呢?
      柳枝拂过纸窗,廊下的红灯笼摇晃几下,滴出一串水去,滴落在沈百终的茶杯里。
      一只蜗牛正绕着木栏杆向外爬,留下一行透明的痕迹。
      沈百终当然知道陆小凤没有睡。
      陆小凤也知道沈百终没有睡。
      他们一个在楼上,一个在楼下,都没有出声,却比谁也更清楚对方在做什么,这已是多年培养出的默契。
      沈百终和陆小凤不一样。
      他对别人的情绪似乎总不是很敏感,对自己的也一样,他虽很擅长照顾别人,也很会体谅别人,但还是有些呆。
      遇到这种事情,他向来是没什么特别反应的。
      因为这是针对他的阴谋,并不是针对他的下属、朋友和皇帝的阴谋。
      沈百终从不在乎自己会遇到什么。
      夜风吹过青砖中生出的野草,吹过木叶和鲜花。
      沈百终的衣服在风中猎猎飞舞,等他踩住楼梯上的第一节 台阶时,却停了下来。
      细碎的声音悄悄响起,沈百终脚下的木板好像是冬天河上的浮冰一般不堪重负,只要有人踩上去就会立刻碎裂,把人抛到冰冷刺骨的冷水中去。
      绣春刀抵到了木板上去,刀尖抵上去的一瞬间,沈百终就翻身而起,如同棉絮一般,轻飘飘地落在了扶手上。
      木板轰然碎裂,被绣春刀所发出的刀气卷为粉末,尽数落在了突然出现的坑洞里。
      这坑洞突然出现,无论是谁也不会想到在楼梯下面竟会藏着一个大洞,从外面看下去,底下布满了刀尖向上的毒刃,银光闪烁,如同寒星,显然是品质极高的精铁所制。
      人要是掉下去,不说变成刺猬流血而死,至少也会被这毒给害死。
      沈百终却连看都没有多看这巧妙的机关,只是抬头看了看楼上,察觉出陆小凤没有动静后,才松了口气,跳下去清理了所有的毒刃,重又悄悄地取来一块木板来垫在了楼梯上。
      从触动机关再到修好这楼梯,沈百终没有发出半点声音来,那块木板掉落本该发出声响,却也被沈百终很好地解决了。
      他并不想让陆小凤太过于担心自己。
      后半夜的时候,两个人总算是都睡下了,他们已在路上奔波了好几天,又淋了许久的雨,只有睡一觉才是最好的法子。
      不管你要去做什么难事,都最好要睡一觉。
      第二天天亮时,雨已停住,陆小凤和沈百终几乎是同一时间起了床,也几乎是同一时间在大厅见着了对方。
      客栈的老板已知道昨晚发生了什么,这样的事他已见过很多,所以没有半分惊讶,也没有半分恐惧,只是叫厨子去为他们炒几个菜来,顺便把后厨的血与酒擦上一擦。
      你难道不骂骂我们?陆小凤忍不住道。
      骂什么?
      骂我们是混蛋,是王八蛋,若不是我们,你的店小二根本就不会死。
      掌柜慢慢地拨着算盘,悠然道,我为什么要骂你们?又不是你们杀了他。
      没有小二,厨子把粥和小菜送到了桌上。
      看着冒着热气的白粥,陆小凤心里更不是滋味,可我们
      掌柜打个哈切,靠在了椅背上,我在这里开店已有二十年了,什么事情没有见过,莫说是店小二,就连我家的厨师,也是隔几个月就要换的。
      换厨师的原因自然是因为厨师已是个死人,死人是不能做菜的。
      你也用不着替他难过,难道我给的钱还不够多么?掌柜道,这里住的都是些江湖人,工资已是别家的五倍,他来这里之前,就该想好自己的结局。
      陆小凤不说话了。
      沈百终已在吃菜。
      他们不说话,掌柜却是要说的,你们两个人也算奇怪,我这里招待过这么多江湖人,你们是第一个要给店小二买棺材的,也是第一个替我修了楼梯的,江湖仇杀我知道的也不少,在我看来,你们已是很有担当的好人。
      修楼梯?陆小凤怔住了,什么楼梯?
      沈百终立刻抬头,桌下的手握紧了刀柄,面上却还是没有什么表情,是我修的,昨日坏了。
      陆小凤点点头,没有多想,吃过饭我们就去买棺材。
      好。
      掌柜的,我们这位朋友的尸身先放在这里,等我们找到了棺材,再来接他,劳烦你等等了。
      好说。掌柜笑道,我这里可是放惯了尸体的,莫说你要我等一等,只要银子足够,你就算是放在这里等个七八十天,就算是要我给他磕头立碑,都没有问题。
      这倒真是个会做生意的老板。
      遇上这样的店,真不知是江湖人的福分,还是这江湖里的悲哀。
      棺材店外种着一大片的茉莉花。
      棺材店里是新鲜木刨花的气味。
      这两样东西都不算难闻,特别是前者,茉莉花的香气一向是陆小凤认为的最香最好闻的东西,但是这些气味放在棺材铺里,却让人难受得很,简直让人想要捂上鼻子去撞墙。
      棺材铺的老板和客栈的老板很不一样,客栈的老板看起来很富态,很市侩,棺材铺的老板却看起来像个死人,似乎下一秒就能被装进自己的棺材里拉出去埋了。
      他的身体很瘦,人也很长,就像是一根枯竹竿,这样的人管着棺材铺,就更让人难受。
      我们要两口棺材。陆小凤道,要最好的那一种,马上就要,越快越好。
      听到有生意上门,老板的眼睛立刻亮了起来,搓搓手从柜台后走了出来,道,客人也许要再等等,我们这里最近有许多订单,暂时凑不出什么好木头来做棺材。
      要等到什么时候?陆小凤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