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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十年代胡同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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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十年代胡同姑娘 第30节
      他十二岁就去饭店里跟大师傅当学徒,后来又跟着大师傅来了北城,退休前就是国营饭店的大师傅,厨艺自然十分了得。连带着方毅也被他培养出了一手好厨艺。
      他都夸盛景厨艺好,那盛景的厨艺可不一般。
      马桂英看盛景的目光越发不一般。
      “爷爷,您的话我可听见了啊。”方毅的声音从正屋那边传来,“您这是说我厨艺不如盛景好了?”
      方大爷走过去,笑骂了一句:“臭小子,难道你爷爷我说的不对?”
      “对对对,您老说的都对。”
      马桂英听着这爷儿俩贫嘴,万分羡慕:“方毅这工作可真是好。日上三竿了都没去上班;想去就去,不想去就不去。还照样拿工资。”
      “这可羡慕不来。”吴丽道。
      盛景家就两人,衣服少。而且为了不抢水笼头,她都是在家里用洗衣粉泡了搓过,来这里漂清的。因此很快就洗好了。
      她跟大家打了声招呼,提着盆回去,把衣服晾到了屋檐下。
      不一会儿,马桂英也把盆拿了起来:“我也洗好了,你们慢慢洗。”
      这时候从外面进来一个年轻人,推着自行车斜背着一个帆布书包,正是马桂英的二儿子陈常凯。
      看到儿子,马桂英眼睛一亮,把盆放下,迎上去问道:“我叫你买的东西,你买了没有?”
      “买了。”陈常凯拍拍身上的书包,“在这儿,你现在要吗?”
      “把自行车给我,你给盛大爷家送去。”
      陈常凯听到这话,脸色微红,迟疑了一下,还是把自行车给了马桂英,自己背着书包往北屋去。
      马桂英推着自行车站在那里看了一会儿,见陈常凯到了盛家,对厨房里的盛景说着什么,她才笑吟吟地对大家解释道:“前一阵盛大爷说想买点高度酒,我有个堂姐夫正好在酒厂上班,就托他买了两斤。新程上班离酒厂近,正好让他带回来。”
      说着她也不等其他人有什么反应,推着自行车回了自己家。
      夏老太看看北屋方向,又看看马桂英,忽然一拍大腿,问王大妈道:“盛景今年多少岁?”
      “啊?”王大妈愣了愣,“十六,快十七了。”
      夏老太对刘凤芹道:“你快洗,我有事跟你说。”说着急匆匆地先进了屋。
      盛家厨房里,盛景接过一瓶散装白酒,望着满脸通红,说话都结结巴巴的陈常凯,一阵无语。
      “那个……”陈常凯又在书包里掏了掏,掏出两颗大白兔奶糖,递了过来,“我们同事结婚,分了几颗糖,这大白兔奶糖最好吃,给你。”
      “不用,谢谢,你留给你侄子吃吧。”盛景拒绝,又问,“这白酒多少钱多少票?你告诉我,等我爷爷回来拿给你。”
      她从兰城回来时,盛河川给过她一迭子钱和票,她把生活所需的费用留了出来,其他的又还给老爷子了。见她坚持,盛河川又给了她十元钱和两斤粮票做零花,就把剩下的收了起来。盛景手里没有酒票。
      “也……也没多少,这酒是我送给盛大爷的。”陈常凯连忙摆手,见盛景愣是不收那两颗奶糖,只得讪讪地收回手,“那、那我回去了。”
      “好的,再见。”
      陈常凯一回到家,就被马桂英拉到一边,问他道:“怎么样?那盛景长得可以吧?”
      陈常凯红着脸支吾:“嗯,还行,就是黑瘦了点,头发黄黄的。”
      马桂英一看儿子这害羞的样子,就知道这是看上盛景了。
      她不以为意地道:“这有什么?她原来的日子过得不好,等养上一阵,就又白又胖了。五官的底子在那里,妈告诉你,这绝对是个漂亮姑娘。”
      陈常凯点点头。
      “往后你跑勤快点。她虽是个临时工,但盛大爷是个能耐人,临时工转正式工也只是早晚的事。盛家现在两间屋子,盛大爷退休了也有退休工资。你要是跟盛景结了婚,日子不知有多好过。”
      陈常凯又点点头。
      “你往盛家跑的时候避着点夏家那些人。”马桂英又叮嘱他,“夏老太要是知道了,肯定也会起这心思。他家住房紧张,早就盯着盛大爷那屋子了。她那孙子又没工作,娶了盛景,那就什么都不用愁了。”
      “夏中杰?”陈常凯一听这话皱起了眉头,鼻子里轻哼一声,“他没工作,盛家会看上他?”
      “要是他找到了工作呢?”马桂英道,“这事不能掉以轻心。”
      “好的,妈,我知道了。”陈常凯郑重点头。
      这时候,夏家也在进行着一场谈话。
      “您的意思是,让中杰娶盛景?”刘凤芹诧异地问夏老太。
      “对。”夏老太道,“盛老头那两间屋子多大啊,四十多平米,等盛老头儿过世,这些屋子不都是他们小两口的?还有,如果中杰娶了盛景,就算咱们不去求,盛老头儿也肯定要给中杰找份工作,而且还得是正式工。”
      刘凤芹犹豫道:“可如果要占那边屋子,中杰结婚后得住到那边去吧?那不成了倒插门了吗?以后还得给盛大爷养老。奶,中杰可是您长孙,您舍得让他去倒插门?”
      作者有话说:
      我看别人都是大长章,我以后也是两章做一章发了哈。
      第44章
      ◎二合一◎
      “什么倒插门?只是住在那里而已, 生的孩子自然得跟咱夏家姓。至于养老,那盛老头退休不是有退休工资吗?他工资还挺高。他就吃那点饭, 能花多少钱?剩下的都是咱家的。住他的房子, 花他的钱,养咱夏家的孩子,多划算!”
      “那盛景瘦瘦小小的, 也不知道好不好生养。”刘凤芹又嘟哝了一声。
      夏中杰是她的长子,对于未来的长媳,她总要挑一挑。
      “还小呢, 长长就好了。”夏老太见儿媳妇还一副不乐意的样子, 瞪了她一眼,“这么好的亲事,你有什么不满意的?我告诉你, 那马桂英已经让她儿子上门去跟盛景搭讪了。就是你想娶也不一定轮得到你。”
      想起刚才马桂英和陈常凯的样子, 刘凤芹想要拿拿乔挑剔一番的心思瞬间没有了,当即道:“行,我跟中杰说说。”
      又安慰夏老太:“别怕。虽说陈家小子有工作,但也是个临时工,就跟盛景说的,不定什么时候就被辞退了。咱家中杰长得好,嘴又甜, 那陈常凯笨口拙舌的,盛家是眼瞎了才会看上他。”
      癞痢头儿子自家的好。反正在刘凤芹眼里,她儿子皇帝的女儿都娶得。
      盛景回到家里,熬了白米粥, 把萝卜和白菜切成细丝放进去, 再将猪肉剁成肉糜, 加盐、酱油、油和胡椒粉,再用水把肉糜调成糊状,等粥熬得差不多了,再把肉糜糊缓缓倒进锅里,一边倒一边顺着一个方向搅动,等肉糜变色,再加入葱花、滴几滴香油就可以起锅了。
      这样做出来的肉粥,肉不会结成团,肉质也不会老。有米香、肉香,又加入了清甜的萝卜和白菜,这粥口感清甜爽滑,鲜香扑鼻,盛河川大为惊艳,连吃几顿都不厌。
      原书中,盛河川三年后患胃癌去世。昨晚盛景问过盛河川,发现盛河川确实有胃病。
      他一个单身汉过日子,又不擅厨艺,上班中途那餐有食堂,倒能正常吃饭,早晚在家就随意糊弄,不饿干脆不吃。
      他还喜欢喝酒,又喜欢喝浓浓的绿茶。这都是极伤胃的。
      现在盛景来了,自然要好好给他调养身体。当然,她自己也要调养。
      盛河川的工资以前就很高,到了工厂后也没变,每月有一百三十五块二毛,各种票据也不少。他原先一个人过日子,虽不很节省,却也没有太多花钱的地方,存下了不少钱。
      盛河川需要养胃,盛景自己也要调养身体,所以盛景也没节省,每天清早就去排队买上二两肉煮粥;傍晚下班后就或是肉或是猪肝或是骨头,都用来熬粥。
      粥是最养人的,且经济实惠。这年头物资匮乏,想要再吃点营养的东西都不行。而且这样吃还得用盛河川存下来的钱和票——容易过期的票,他用不着都换了期限长的来保存。现在要用了,也可以拿去跟人换肉票。
      否则一个月的肉票,这样吃能支撑一周就不错了。
      这顿晚饭,除了一人一大碗肉糜萝卜白菜粥,她还做了白面馒头,拳头大小,她一个,盛河川两个。
      饭刚做好,盛河川就回来了,乐呵呵地朝厨房里探进一个头来,问道:“做什么好吃的?”
      盛景笑道:“粥和馒头。做好了,马上开饭。”
      盛河川一听是吃粥,顿时笑眯了眼,赶紧舀水洗手。
      盛河川小时候家境也不错,至少能吃饱穿暖。后来当了十几年的兵,生活习惯上粗糙许多。饭前洗手这习惯,也是盛景来后说了他两次才改的。
      那时盛河川还嘟哝,说盛景不像是在农村长大的。盛景没理他,也不解释。
      谁说农村人就不能讲究卫生了?
      盛景把粥盛出来放到托盘上,又去拿蒸笼里的馒头。盛河川洗了手,拿了碗筷,爷儿俩回到盛河川那间堂屋兼卧室,坐下来吃饭。
      盛河川也不嫌烫,呼啦一声喝了一口粥,连连点头:“好吃,这粥我是白吃不厌。”
      喜欢就好。盛景原还担心盛河川口味重,喜欢吃重盐重辣刺激的食物。那些对他的身体都不好。
      他能喜欢喝粥,那是再好不过了。
      她道:“等星期天休息,您去看看医生,检查检查您的胃。这些年饥一顿饱一顿的,我都担心您的胃有什么大问题。”
      这话盛景已说过一次,现在又旧话重提,盛河川本来想继续拒绝的。但孙女的关心让他很受用,他不想拒绝孙女的这份好意。
      但他还是道:“现在医院里好医术的医生都遭了罪,剩下的实在没什么本事。尤其是那些工农兵大学毕业出来的,不治死人就算不错了。”
      “那您认不认识医术不错的老中医?调养身体,还是得中医最好。”盛景道。
      盛河川道:“这个倒有。前面胡同住着个宋老头儿,以前是中医院的国手,因为留过洋可遭了不少罪,寒了心又年纪大了,他现在不大给人看病。我跟他有几分交情,可以去让他帮拿个脉。”
      “那不如一会儿去?”盛景道,“吃过饭就去吧。”
      “成。”盛河川点头。
      盛景给他拿了个馒头,又起身去了厨房,把那瓶白酒拿进了堂屋,放到盛河川面前。
      “这是马婶儿的二儿子拿来的,说是您托他买的。我问他多少钱多少票,他说要送给你。”
      盛河川的眉头皱了起来:“我什么时候托他买白酒了?”
      “没有吗?”盛景疑惑道。
      盛河川心念一动:“你把当时的情况说说。”
      盛景又不是真的十六岁从乡下来的姑娘。她前世什么没见过?陈常凯是个什么想法,她一眼就看出来了。
      当时她就挺无语。她才十六岁,是个未成年。陈常凯之前也没跟她说过话。忽然存了这样的心思,简直莫名其妙。
      不过这年头十六七岁结婚的也有,生了孩子等岁数到了再去打结婚证的多的是。有些干脆就不打。反正事实婚姻大家承认,日子就这么过下去了。
      陈常凯来跟她套近乎,估计不是看上她,而是看上盛河川的家产,想要吃绝户呢。
      她跟盛河川描述了一遍当时的情形。因为不知道盛河川在她婚姻这事上是个什么想法,她在说话时就有意无意往那方面引。
      果然,盛河川听完看了盛景一眼:“他不会是想打你的主意吧?”
      “有可能。”盛景大大方方地点头道,“我也感觉他有那意思。”
      “那你是怎么想的?”盛河川问道。
      盛景正要趁此机会把话跟盛河川说清楚:“爷爷,我还小呢。再说,五年内我不打算考虑结婚的事。”
      盛河川算了算:“你今年十六岁,五年后也才二十一岁,确实不着急。”
      他又赞许道:“你这样想就对了,不要急着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