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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月光是年代文假千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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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月光是年代文假千金 第11节
      姜家在村里算是中等家庭,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四间大瓦房,腾出一间给苏鸢住,其它三间分别住着姜父姜母,姜松和他妹妹。
      每间都挺宽敞的。
      姜母名叫叶琴,长得与叶洁七分相似,但气质不同,一个短发英气,一个长发贤惠。
      她看见苏鸢,满眼喜欢,“早听说你长得好,没想到真人比想象中还俊俏。”
      因她和叶洁长得像,苏鸢倍感亲切,除了礼貌寒暄,还拿出事先准备好的礼物分给每个人。
      是肥皂,在这里属于稀罕货。
      体谅她一路奔波很辛苦,叶琴把她安顿好后,没再打扰。
      东北农村睡的是火炕,摸起来硬硬的。苏鸢把行李中的棉被拿出来,平铺在炕上当褥子,再铺一层草编凉席,然后坐上去感受。
      软硬适中,刚刚好。
      炕边还摆放着一个炕桌,是用来吃饭和学习的。
      她见行李都整理得差不多了,便从挎包里掏出信纸和钢笔,给远在京市的李朝阳写信。
      卖风扇的钱,属于傅墨白那份,她没带走,放在文燕那里。
      想着以后可能不会再见,她希望李朝阳能帮忙把钱交给傅墨白。
      等写完信再抬头,刚好叶琴端着几块西瓜敲门进来了。
      对方瞧见炕上的信,打趣道:“怎么?在给对象写信呢?”
      “?”
      苏鸢愣怔几秒,想起在马车上的谎话,不禁嘀咕这姜松忒大嘴巴了。
      “不是对象,给朋友写的。”
      说着,她折好信装入挎包里,给西瓜腾地方。
      叶琴走近,放下瓜盆,不小心碰掉桌上的钢笔,落到地面的瞬间,吓了她一跳,“哎呀,都怪我不小心!你快看看坏了没?”
      苏鸢动作迅速,立即弯腰捡起钢笔,只见笔尖劈开了,不能再用。她的心揪痛一下,却不能表现出来。
      叶琴也看见它坏了,特别不好意思,“鸢鸢,真对不起!这钢笔多少钱?我赔给你。”
      “不用,我改天拿去修一修就能好。”
      苏鸢盖上笔帽,把它小心翼翼地收好,心情依然很难过。它是几年前,傅爷爷送给她的礼物,如今老人不在了,这是唯一的念想。
      与此同时,在遥远的南方军区。
      傅墨白穿着一身绿色军装,肩宽腿长,站在那里像雪山上的松柏树,散发着生人勿近的气质。
      他紧抿薄唇,凛冽的双眸目视前方,第一次有耐心听孙小虎的喋喋不休。
      电话那端:“墨白哥,你听没听我说啊?鸢姐那小身板怎么能去东北吃苦呢?不如你想办法把她调回来吧?”
      “我尊重她的决定。”
      孙小虎一噎,没想到他会置之不理,再忆起苏鸢那份赤诚的爱,气愤之余挂断了电话。
      一个小时后,傅墨白出现在领导办公室,提交自己的申请报告。
      对方接过申请书,足足看了三遍才不可置信地开口:“你想去龙江省?为什么?”
      按原计划,他这次立功回来是要调任西南军区镀金的,等过几年就能回京高升。
      现在计划被打乱了,对方拍案而起,“想想你爷爷生前的嘱咐,别做一时冲动的事。快把报告拿走,我不同意!”
      面对这份怒气,傅墨白依旧淡定如常,他把扔在桌上的申请书重新递回去,目光坚定道:“不是一时冲动,是经过深思熟虑的结果,请领导批准。”
      “非去不可?”
      “对,非去不可。”
      “你呀你,以后有你后悔的时候!”
      对方恨铁不成钢,却拗不过他,最终在申请书上签了字。
      *
      对于农民来说,夏天是个繁忙的季节,白云村主要种植苞米,无论男女老少都要去田间干活挣工分。
      顶着炎炎烈日,苏鸢负责拔草,这算是农活儿里最轻松的工作。
      除了她以外,还有一个新来的知青叫沈晴,就蹲在她不远处拔草。
      比起动作熟练的老知青,他们像只刚学会觅食的麻雀,懵懂又笨拙。
      苏鸢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继续埋头苦干。这时,沈晴悄悄凑过来,小声问:“苏同志,你累不累呀?我发现这些草怎么拔都拔不完,手都薅红了。”
      说着,还抬起双手轻轻吹了吹,细皮嫩肉的掌心又脏又红。
      苏鸢停下手里的动作,转过头,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圆圆的脸,红扑扑,像颗蜜桃。
      想着大家都是新来的,要互相帮助,她掏出一块新手绢递给对方,说:“擦擦手吧,歇一会儿再干。”
      沈晴开心接过,又有点不好意思,承诺以后归还一条新手绢。
      “没关系,这个送你,我那里还有。”
      眼见快到中午,苏鸢也随地而坐,两人一边喝水一边聊天。
      沈晴来自哈市,今年十九岁,父母皆是工人,因为兄弟姐妹多,实在没办法才下乡。
      如果有机会,她还是想回城。
      “你呢,以后有啥打算?我听说你对象是当兵的,是真的吗?”
      “??”
      苏鸢一下怔住,是万万没想到,绯闻的传播速度会如此之快,只不过才一天时间,估计整个村都知道她有对象了。
      “对,是真的。”
      谎话说多了会毫无负担,她没作片刻犹豫。
      沈晴信以为真,“有对象真好!我也想找个当兵的,不仅能保家卫国,还能保护我。不如…让你对象帮我介绍一个怎么样?就算在外省也关系。”
      “……”
      苏鸢轻轻眨眼,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圆谎?她没对象,以前认识的兵哥哥也都断了联系,实在找不到合适人选。
      只能谎称和对象冷战中,等以后关系有所缓和再介绍。
      女孩子都向往爱情,沈晴很好奇她对象长什么样?是怎么谈恋爱的?又因为什么生气吵架?
      问题一个接着一个,令苏鸢难以招架。她母胎单身十八年,哪里知道这么多问题?
      刚想转移话题,就听耳边传来姜松的声音,“苏同志,我妈叫你回家吃饭,还有,我大姨来了,正等着你呢。”
      听到叶洁的名字,苏鸢连忙收拾工具,然后跟沈晴告别,往姜家走。
      疲惫感也在此刻一扫而空,七八分钟的路程愣是缩短成五分钟。
      今天叶洁会来白云村,是因为昨天苏爱民在临走前,无意间透露了一个信息,是关于姑姑苏艳宁的。
      她小叔子也住在青山市,没准不用跑去哈市,就能了解到她的真实情况。
      第12章 被迫参加
      看到苏鸢进门,额头上冒着细密的汗珠,叶洁掏出手绢,一脸心疼地为她擦汗,“这么热的天,蹲在苞米地里干活,真是辛苦你了。”
      “不辛苦,这才第一天。”苏鸢冲她傻笑,心底暖洋洋的。
      过去十八年里,她从未和张兰娟如此亲近过,新奇又眷恋。
      擦完汗,叶洁又拿来一个蒲扇边为她扇风,边把人带回房间。
      接下来要说的话,暂时不能让姜家人知道。
      二十分钟后,苏鸢对事情的来龙去脉了解大概。她没想到姑姑的小叔子就在青山市,真是意外之喜。
      “那人在机械厂或汽车制造厂工作,应该不难打听。至于哈市那边,苏建国肯定得派人盯一阵,咱们先别管它。”
      “嗯,好!”
      正事聊完了,叶洁拿下插在衣服口袋里的钢笔,递给她,“我听二妹说,你钢笔坏了,这支先拿去用吧。”
      钢笔是英雄牌的,还很新,能看出主人对它的珍视。
      苏鸢忙摆手拒绝,打算哪天去镇上重新买一支。
      叶洁直接把钢笔塞进她的兜里,说:“不用跟我客气,这笔是别人送的,像我这种粗人,平时根本用不上。如果你不收,我可生气了!”
      怕她又要拒绝,叶洁推着她去厨房吃饭,并小声问:“我听说你有对象了?是谁啊?京市大院的?”
      “……”
      苏鸢简直欲哭无泪,忽然有些后悔不该撒谎,再这样下去,她都会以为自己真有对象了。
      姜家的午饭是高粱米饭配蘸酱菜,蘸酱菜有黄瓜、小葱,都是自家菜园子种的。
      美味又简单。
      吃过饭,叶洁还要返回西河县,送她走后,苏鸢找到叶琴,交给她5元钱,“姨,这是我的伙食费,给您。”
      知青入住村民家每月都要交钱,她今天问过老知青,才知道该交多少?
      “不用,你干妈给我钱了,把这儿当成自己家,你想住多久都行。”
      “……”
      苏鸢怔了怔,眼眸微涩,心也跟着酸酸胀胀。
      午休过后,还要回地里继续干农活。路上碰到沈晴,两人又聊了起来。
      沈晴住在姜家隔壁的王家,住宿条件远不如姜家。
      “真羡慕你,能住那么好的房子,不像我们,还要跟别人挤一张火炕,一点隐私都没有。”
      在白云村,会接收知青入住的人家,几乎都是生活条件不太好的,需要那五元伙食费补贴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