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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唐再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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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3节
      原先他打造自己现在这把佩剑的时候,主要是为了试验新的炼铁方法,至于其他的讲究,那都没顾得上。现在却不同,现在他学了钟离权的青龙剑法,对于剑有了自己的一些看法,所以需要再打造一把新剑,以使得自己的剑法与这把剑更相适应。甚至更关键的是,他始终对钟离权所说的“金火天杀之相”有些担心,现在忍不住想试着给自己弄一副盔甲,虽然并不见得有用,但放在身边,也算是个心理安慰。
      李曜对古代炼钢炼铁的了解除了他祖父的那本册子之外,主要便是宋应星的《天工开物》,这本书的“五金”篇里曾描述过一种效率较高的冶铁炉,它的特点是冶铁炉和搅拌炉一体化,用耐火材料作为沟渠连通,当铁水流出冶铁炉以后,直接流向敞口的搅拌炉,工人就可以立即搅拌制造熟铁了,这种连续作业有助于节省燃料。
      此外,西夏和它的同族曾锻造一种被汉族人称为“瘊子甲”的冷锻甲,形制不详,反正不会是锁子甲。它的特点是锻打时不加热,直接锻造,直到减厚三分之二。在甲片末端留一小部分不锻,以方便工人判断锻打减厚程度(瘊子甲的名称来源于此,因为光滑甲片上这一小部分突起类似于皮肤上的疣)。作为后世之人,他当然明白这种盔甲不是钢甲,而是冷变形产生加工硬化的熟铁甲。它的好处是硬度增加,对抗当时的熟铁箭镞很有好处。沈括说用强弩试验射击(大概是张弦力量216公斤的宋朝一等弩),75米之外无法穿透,即使偶然命中空隙处,箭镞铁翼也都卷曲了。它的坏处有两个:一是同样因为加工硬化,造成韧性下降(没有证据或文献表明这种甲锻后要经过退火);二是耗费工时太多。因为室温下锻打对体力要求比加热锻打要高得多,而且锻成后钻孔比一般的熟铁盔甲难得多。
      自从学会青龙剑法,李曜对近战的把握大了不少,现在比较担心的是远战,所以对于抗箭矢的能力,他就相当关心。这种冷变形的熟铁甲对箭镞防御力已经很好,其实它的硬度至多不过hv两百出头。不难想象如果用神臂弓之类中国弓弩射击硬度可达hv500以上,韧性100j/cm2以上,而且利用了弧形硬壳结构的欧洲板甲会有什么结果。
      据《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百三十二记载1041年北宋田况《上兵策十四事》中第十二事就是希望普及“纯钢甲”,不过这种“冷砧”锻出来的,显然只是冷锻熟铁甲——真正能普及的钢甲都是大面积甲板,鱼鳞钢甲耗费工时很多、成本很高,而且非常耗费精力,无法普及——其实关键是李曜知道自己现在没那个本钱——他还提出仓库中存放的赵匡胤时代的盔甲系绳已经断开,但甲片质量上乘,恳请重新穿贯,编成三五万套发给边防军,可惜连这个要求都没有得到满足。
      岳珂《愧郯录》卷十三《冷端甲》条也说冷锻甲的性能良好,而且从前已经有装备,然而在他那个时代已经停产很久了。这也许会令人感到奇怪,宋朝比西夏富得多,为什么西夏可以普及冷锻甲,宋朝却不能呢?田况一针见血的指出:“由彼专而精,我漫而略故也。”不过他还没有说完全。一个由阴谋家建立的王朝,由一群文弱的猥琐男统治,这些猥琐男肆无忌惮的歧视军人和技术工人,几乎是明目张胆的把他们——国家的矛和盾——踩在脚下肆意践踏。为了一小撮文弱书生的统治,不惜把整个国家变成软弱无力的、跟他们一样的糊涂虫。而独裁者为了维护自己的统治,同样的支持乃至亲自鼓动这种歧视。这样的国家要有好装备和好军队,比用麻绳穿针眼还难。
      而在明朝《武备志》里,曾描述过当时的“复合盔甲”。明军的头盔每顶用熟铁五六斤,加钢一斤。如何制造不详,估计是将钢片锻焊到铁皮上,明朝时期中国已经成功仿制西亚整体式头盔,实施这种焊接术是完全可能的。茅元仪进一步指出,当时的护臂一只用熟铁十二三斤,加钢一斤锻合。
      至于这里头所用到的焊接技术,说老实话到底“包钢”、“嵌钢”“夹钢”、“贴钢”到底是什么,李曜实在搞不清楚。何堂坤曾有过介绍,但语焉不详。至于“花纹钢至迟发明于汉代”的说法,不过是不值一驳的呓语。他从网上的只言片语估计,“夹钢”、“贴钢”应该是一种锻打技术或焊接技巧,而不是焊接原则。例如张小泉剪刀就采用了“贴钢”,这显然不会是钢包铁的意思。至于钢包铁的焊接原则在中国是否曾得到运用,从古书中可以看到宋应星等曾说过百炼钢应包裹铁芯,这种焊接法不算复杂,因此被中国人掌握是完全可能的,但宋应星也说得很明白,这是极品刀剑才能“享受”的待遇。并且《天工开物》卷十《锤锻》已经说得很清楚,当时制造兵器和农工具,基本上都是铁体钢刃。沈括、戚继光口中的好刀剑也都是铁体钢刃。直到后世,中国依然有“好钢要用在刀刃上”的说法,这也表明了铁体钢刃一直是中国刀具的基本焊接原则(欧洲古代焊接原则是民用刀具铁包钢,军用刀具钢包铁,因此欧洲就没有这种俗语)。至于中国到底有没有出现过钢包铁,乃至类似于日本本三枚的焊接技术,李曜就更搞不清楚了,毕竟他也不是专业人士,了不起是个“半专业人士的非正式传人”。不过有一点李曜是怀疑的,就是缺乏皮部的刀剑主要的问题是易于弯曲,而不是宋应星所说易于折断。
      盔甲暂时考虑冷锻,新剑则还须仔细思量。
      青龙剑法有几招特别刁钻古怪,因此李曜甚至考虑过软剑,但很快他便放弃了这个设想,因为软剑实在不理想。其实中国古代一直有一种奇怪的弹簧钢情结。这种情结最早似乎可以追述到沈括,他说:“钱塘有闻人绍者,常宝一剑。以十大钉陷柱中,挥剑一削,十钉皆截,隐如秤衡,而剑镴无纤迹。用力屈之如钩,纵之铿然有声,復直如弦。关中种谔亦畜一剑,可以屈置盒中,纵之復直。张景阳《七命》论剑曰:‘若其灵宝,则舒屈无方。’盖自古有此一类,非常铁能为也。”也许这种情结还可以一直向前追述到西晋。不过站在儒家书生的角度考虑,他们对各种技术一窍不通,又没有上过战场,受过军训,没有军事知识,对刀剑质量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只是对一些看上去很特别、有趣的现象感兴趣。所以弹性好的刀剑自然就会得到重视。
      其实,弹簧钢跟好刀剑,是根本不能兼容的。首先,弹簧钢的要求是屈服强度、抗拉强度、弹性极限、疲劳极限应极高,而塑性和韧性要求相对不高。而刀剑最重要的两项指标恰恰是硬度和韧性,所以从根本设计目的上说,弹簧钢就不宜作为刀剑。其次,弹簧钢对钢材的要求,磷、硫都必须少于0.004%,古代钢材,尤其是中国钢材,很难达到这个标准。再次,也是很重要的一点,弹簧钢含碳量范围(仅指碳素钢,不过古代也只有碳素钢)为0.6%-0.9%之间,至低不得过0.2%,并要求最好是单体结构。而古代刀剑要求芯部含碳量0.2%以下,并且都是焊接锻合结构。再次,碳素钢淬透性小(临界直径6-8毫米),抗松弛性能不够好。最后,弹簧钢制造方法有四:一是钢丝或钢带索氏体化后进行冷变形强化;二是钢丝或钢带淬火+回火;三是钢丝或钢带冷变形后退火;四是冷热轧钢。古代显然不会有第一、四种加工方法,回火中国人不会,那么唯一的办法就是冷变形后退火。这样的弹簧钢硬度不超过hb325,对宋时刀剑来说这样的硬度完全是不能令人满意的。如果只对钢进行淬火,这样的刀剑是很容易折断的。
      所以在古代条件下,好刀剑根本不可能也没必要具有高弹性。日本、欧洲、西亚、印度工匠也都没有对他们的刀剑提出过高的弹性指标。古今中外没有一个真正有制刀剑经验的工匠、或者具有军事经验的军人,会要求自己的刀剑能弯曲90度以上,欧洲剑的要求至多是弯曲二十度。当然现代单体刀剑通过调质,有可能达到弹簧钢的要求,但这是没有意义的。一把甩来甩去的弹簧钢剑只会把使用者割伤。
      那么沈括的说法是怎么回事呢?很简单,人家对他耍了些障眼法,砍钉的时候用真正的宝剑,给他把玩的时候用的是另一把弹性较好的剑。顺便说一下,砍断大钉并不难。钉子基本上都是本体含碳量低,尖端含碳量高,钉头硬度不过hv一百几十。用淬火后的剑砍之,如果力气够大,确实可以做到一次砍断十根大钉。当然这也是理论说法,毕竟人的力气是有限的。估计表演砍钉的时候,钉子也做过手脚。
      不过弹簧钢的软剑似乎对中国人很有吸引力,80年代龙泉剑厂也有板有眼的“复原”了古代弹簧钢剑。而李曜之所以会想起做一把软剑来,却是因为很小的时候看过郑少秋的《戏说乾隆》,里头的乾隆皇帝就有这么一把藏在腰带里的软剑,曾经让他觉得很是威风而潇洒。
      除了软剑的这个误区之外,还有一个误区则是全世界的通病:割羽毛情结。大概这种说法从某地发源,因为很有感染力,所以不胫而走。据说一根羽毛(或头发)被风吹向刀剑,在刃上就碰断了。
      李曜曾经很相信这种说法,因此有句成语就叫“吹毛断发”。但自打他自己亲自管理铁坊并开始实验之后,他才发现这种说法实在无聊,而且作为现代人,只需要一个简单的方法就能够证明其虚妄。现代科技远比古代发达,可有谁听说过现代哪一把刀具可以做到这样吗?这种谣言的出现,是因为古人搞不清硬度的概念,便以为越锋利的刀硬度就越高,或者相反,硬度越高的刀就越锋利。因此他们“合理的”想象出了一种锋利到不用用力就可以割断东西的刀剑。实际上锋利只跟刃口厚薄有关,而跟硬度无关。hv300的剃刀片,显然比hv700而未开刃的乌兹钢刀锋利得多。其实真正懂刀剑的古人也不会犯这种错误。欧洲日本的制刀剑工匠,检测产品的方法很多,却从来不会拿根羽毛或头发来试验。
      因此李曜现在给自己造新剑,对于锋利与否,要求并不甚大,对弹性如何,要求也不大,唯有一点……必须要硬!
      第045章 李暄定毒
      下午李曜读了会儿书,闲来无事,竟然还有兴致写了首小诗:“半掩寒门半掩窗,一卷经书一卷香。洞庭烟波分外翠,天涯何处是潇湘?”说洞庭潇湘,是因为他前世本是湖南人,穿越之后却到了代州,一南一北相隔万里,闲暇之余,多少就会有些惆怅。[此诗原创,请勿转载]
      或许是前世个性使然,或许是穿越者莫名的自信,他并没有把今天的冲突当多大回事,了不起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怕他何来?
      赵颖儿依旧在一旁做那红袖添香之事,她见李曜午间受了偌大委屈,下午竟然还能如此淡然自若,心里又是惊奇又是叹服,暗道:“郎君心胸,当如天海!只是为何突然提到了洞庭潇湘呢,莫非郎君喜欢那儿?”
      李曜写完,赵颖儿见他的字写得越发挥洒自如,不禁问道:“郎君今日这墨宝,实有右军神韵,这幅字可要裱上?”
      右军者,王右军是也,便是大名鼎鼎的王羲之。李曜过去练字,练过许多,最得其心者,仍是王羲之,因而平时多行书,从王羲之遗风,其字平和自然,笔势委婉含蓄,遒美健秀,乍看有飘逸出尘之意,仔细观之,又觉内中刚劲,犹如人中君子,外呈谦和,内以刚正。
      不过李曜的字,再若细看,与王右军又略有不同,其飘逸有所不如,而其中却有一种铁划银钩的傲气。这却是二人性格不同所然了,王羲之一代书圣,所处时代又好玄学,是以其字自有一种出尘之意。而李曜天生傲骨,过去因工作关系,多有压抑,却反使那股傲气都从字中溢出,尤其如今穿越之后,又有心理优势,一笔字写来,便更多了三分桀骜不羁之意。
      字如其人,这一点赵颖儿也是相信的,因此她总觉得自家郎君自从那日“死而复生”,个性就忽然变得刚强起来。这一点他自己或许不觉,而她作为郎君身边之人,却是感触日深。譬如这首诗本有些惆怅之感,其字原当郁郁,然而偏偏郎君写来,这字虽看似清秀飘逸,但那行笔之际,落转起回之间,却常常笔锋如刀,锐气尽显,其中竟有一种说不出的傲然。
      赵颖儿对李曜的这种改变,有些担心,怕他个性越强,越容易与李晡冲突,难免出事。可是同时,她又有些欣喜,毕竟她这个年纪的少女,总也不喜欢身边的男子对人总是唯唯诺诺,毫无气概。这种矛盾,甚至让她有些不知所措,无所适从。
      李曜却对赵颖儿的心思想得不深,他是真正把赵颖儿当妹妹看待的,十三岁的小女孩子,哪怕在这个时代的人看来,足可以嫁人了,可李曜又如何能一下子改变多年的观点?以他的感觉来说,就算不像后世的二十岁起才准结婚,至少也得十八岁吧……
      所以李曜听了赵颖儿这话,只是呵呵一笑:“裱起来做什么,某每日练字,若是觉得不错的就都裱起来挂上,没一个月,某这房中就挂不下了。可若要送人,某既无名声,又非书法大成,拿出去徒惹人笑,却是何苦由来?权且收起来便是。”
      赵颖儿不服道:“郎君如何又这般自谦来了?奴家在东家门中两载有余,也着实见过不少名家之作,却也只有今日在赵三娘子处见到的那幅孙过庭墨宝可与郎君一比,依奴家思想,若是郎君不考进士科,却去考明字科,只怕就连状元郎也大有所望呢!”
      李曜笑着摆手:“没边了,没边了,再这般吹捧下去,你家郎君就要‘熏熏然不觉自醉’了。某这一笔字啊,乍看似从王右军之风,然则煞气过重,锋锐太甚,失了王右军飘逸倜傥之精髓,已然落了下乘,哪里当得这般称赞?”
      赵颖儿摇头道:“我大唐当年开边万里,兵雄天下,十八部族何等强敌,太宗与李卫公不也弹指即破么?这等煞气锋锐,若只论临摹习仿右军真迹,固然算不得佳作,然则只须自成一体,便是上佳之选,尤其是国朝尚武,这等笔法却是最为天下人所欣赏的。”
      李曜听了,不禁也有些自得,心道:“这小姑娘自己的字怎么样不知道,但这眼光嘛……倒是不差!哥小时候‘受尽非人虐待’才练出这么一笔字,你当容易么?光是为了练到提笔不颤,手膀子就肿了多少回啊!”
      正要吹嘘几句,忽然听见外间传来竹儿的声音:“五郎君可在么?”
      李曜刚转过头,赵颖儿已经抢着回答:“是竹儿姐姐么?郎君在呢!”然后便起身小跑到门边,穿鞋迎了出去。
      那边竹儿却道:“五郎君,阿娘来见。”
      李曜一怔,他本以为杨氏听到今天发生的事情之后会让人请他进后宅询问商量,哪知道竟然亲自来了。当下不敢怠慢,连忙出来迎接。
      杨氏见了李曜,面色平静,只是淡淡地对竹儿和赵颖儿道:“你们且在外间相侯,不得靠近。”
      李曜心中一奇,但想来杨氏这么做必然有她的道理,也不好多说,只是默默进房。
      杨氏进了房中,随意坐了,又叫李曜也坐下,这才问道:“午间之事,吾儿如何看的?”
      李曜哂然一笑:“无非是三兄看不惯儿,想了个自认为妙计的法子来陷害儿,不料其计未成,反而丢了偌大脸面,如此而已。”
      杨氏点点头:“你也觉得赵三娘子并非本有那等心思?”
      李曜笑了一笑,点头道:“自然不是本意,她若是早有此心,怎么会这般突然地就冒冒失失来勾搭于儿,总得先用其他的法子来试探儿的心意,这才能做计划不是?莫非她就那般愚蠢,什么准备也无,忽然就做出这等举动?自然是李晡授意无疑。不过,李晡只知道在这方面害儿乃是一步狠棋,却没有考虑到细节,谋划安排,无不粗鄙,这样的人,永远不成大气候。”
      杨氏微微有些意外,她思索了很久才有这般想法,想不到李曜却早已看清事情本质,知道李晡才是这件事最终的幕后推手。不过她却问道:“既然你已经知晓其中关节,那么你可能猜到三郎会如何处置赵氏?”
      李曜呵呵一笑:“无非是高高举起,轻轻落下……儿料李晡对赵氏必然力保。,不会给予重罚。”
      杨氏看了他许久,这才叹道:“吾儿果然聪慧过人……既然如此,那你再猜猜,他既然不愿重罚赵氏,接下来又会怎么做呢?”
      李曜微一沉吟,道:“有三个可能,一是与耶耶硬抗,仗着耶耶对他这嫡子的关爱,不把儿这边的反应当回事。不过耶耶此番已然着恼,三兄若仍然如此,只怕要惹耶耶发怒,这般做法,无非让耶耶对他更生怨怼,非是可取之法。”
      杨氏微笑道:“那第二呢?”
      李曜道:“第二么,就是安抚赵氏之后,亲自跑去找耶耶求饶,只须放低姿态,一哭二闹之下,耶耶不胜其烦,又不愿让他这嫡子过于难看,多半……便会就此答应过去吧。”
      杨氏笑意更浓,问道:“那最后一点却是什么?”
      李曜呵呵一笑:“这最后一条么,本是妙着,不过儿料那人使不出来。”
      杨氏却摇摇头,依旧坚持道:“你但可说来,天下事本无成数,你怎知他便一定施展不来?”
      李曜微微好奇,不过仍道:“这第三么,就是暂时放下姿态,与儿和解。只要儿这边不追究赵氏之事,三兄又不傻,自然不会将此丑闻传将出去,如此一来,耶耶也必然满意。实乃两全其美之法。不过儿料三兄必然放不下面皮来做此事。”
      杨氏怔怔看了李曜许久,忽然感慨道:“吾儿如今料事如神,为娘的也算放了心了。不过今日之事,只怕要出你意料之外了。”
      李曜微微皱眉:“怎么说?”
      杨氏道:“方才你耶耶来找为娘,说大郎已经说服三郎,三郎欲与你和解,只是一时放不下面皮……你耶耶便说,几日后是三郎悬弧之庆,你可宴请三郎,届时大郎必为你二人说和,从此之后,家事清楚,兄弟无猜,便是大喜了。”
      李曜听了,默然皱起眉头,想了想,缓缓问道:“此事果然是耶耶与阿娘说的?”
      “自然。”杨氏奇道:“怎么,有何不妥么?”
      李曜轻轻摇头,忽然又问:“那一日,耶耶来不来?”
      杨氏笑道:“你兄弟说和,他怎好出现?自然是不来的了。”
      李曜便露出笑容:“阿娘说得是……儿明白了,此事儿会照办的,阿娘放心。”
      杨氏欣慰道:“儿啊,三郎既然愿意和解,终归是好事,他虽然过去对你不善,但只要改过,终归还是兄弟,你也莫要对旧事念念不忘了,冤家宜解不宜结,何况是兄弟之间?家和万事兴,知道吗?”
      李曜笑道:“阿娘放心,儿本无与之相争之心,自然不会计较。”
      杨氏便笑着起身:“那好,那为娘就不久呆了,这便去回复你耶耶,让他不必在操心此事了。”
      李曜起身相送,道:“阿娘慢走。”
      杨氏摆摆手,李曜便也站住停下。只是,在杨氏离开他视线的一霎,他的脸上却露出了一丝前所未有的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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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暄与李晡这对兄弟,此时又在一起,两个坐在房间的一角,中间有一张小案,上面放着几样东西。
      李晡面色紧张地看着李暄,指了指那案上的物什,问:“怎样,这几样东西,哪个最合适?”
      李暄用折扇轻轻拨了拨案上的几样东西,呵呵一笑:“想不到三郎你买这些东西居然能这么迅捷……啧啧,断肠草、砒霜、鹤顶红、牵机药、鸠毒、水银、金块……三郎啊,你说这水银和金块你准备了干什么?难道五郎在席间能喂你我兄弟吃下这两样东西不成?”
      李晡干咳一声:“这个……某不是一时急切,但凡有毒的,都拿来研究一下么?”
      李暄微微摇头,道:“这几样毒药,你可深知其性?”
      “某又不是郎中,自然不知。”李晡立刻果断摇头。
      李暄就哼了一声:“你既然不知,便拿出来准备用吗?你可要知道,这次是你我兄弟吃,不是给五郎去吃,你我兄弟又不是自杀,这药如何吃法,吃多少,什么时候吃,那都是有讲究的,一个不好,咱们就先把自己药死了,那算什么事?你说,不知道这些物什的品性,如何能用?”
      李晡奇道:“莫非大兄知道?”
      李暄哈哈一笑:“某走北地数载,难道这点见识也无么?三郎,今日某便细细与你说道说道……先说这断肠草……”
      要说在中国的历史上,无论是“赐自尽”还是“毒杀亲夫”,从来就不缺和毒药有关的传说,再加上武侠小说的渲染,似乎古代人的生活里仿佛剧毒横行,只要把那无色无味无影无踪的毒药朝别人杯中轻轻一弹,一切搞定……
      不过,那些传说中的毒药也分两种:靠谱的和不靠谱的,其中靠谱毒药多由天然植物或矿物所制。李曜穿越回唐朝之前的一段时间,一位广东省人大代表在吃猫肉火锅时被镇干部使用“断肠草”毒杀身亡,让断肠草这种武侠的最爱真实走入了现代人的视线。断肠草,在靠谱毒药榜上当然要名列前茅。
      断肠草其实不断肠。断肠草,实际上是一组植物的统称,其中最有名的应属马钱科钩吻属的钩吻。钩吻全株植物都有毒,特别是嫩芽、嫩叶,只需吃几个(片)就足以致死。不过这断肠草并非真的会绞断你的肠子,其中所含的钩吻素会抑制受害者的神经中枢,令中毒者四肢无力、语言含糊、视野重影、上吐下泻、腹疼难忍,最终在中毒4-7小时后死于呼吸麻痹。最可怕的是,在整个过程中,中毒者的意识始终是清醒的,甚至在呼吸停止后,心跳都还能持续一小段时间。战国时韩非子据说就是服钩吻自尽,估计死状极惨。
      断肠草的一种:钩吻。在怀疑是钩吻中毒的案件中,可以从受害者的胃内容物、呕吐物、现场可疑物等处取材,并对其中的生物碱进行检验,以确定中毒原因。
      虽然断肠草在江湖上十分知名,但要说它是古代靠谱毒药榜首的话,砒霜肯定不干。砒霜学名三氧化二砷,白色无味,仅需口服60-200毫克即可致死。而且在古代,它廉价易得,急性中毒后又没法抢救,因而被广泛使用,可以说是跨越了阶层、地域与时空的“经典毒药”。
      《水浒》中的武大郎、现实中的光绪皇帝都死于砒霜。更重要的是,古代对它并无有效的检测方法,所谓“银针试毒”并不可靠;直到1806年,才由德国科学家瓦伦丁?罗丝实现了对人体组织中的砒霜的检测。此外,砒霜在水中的溶解度不好,反而会沉积下来,因此用它在酒水中下毒是有难度的,估计古代多是混在饭菜等半固体食物中下毒。
      李暄在给李晡解说时,也提到了这一点,因而砒霜直接被放弃使用。
      再就是马钱子,也可以称之为牵机药。南唐后主李煜,因一首《虞美人》被赐死,而所用毒物“牵机药”令他死后身体严重变形:“前头足相就,如牵机状”,从症状看,这“牵机药”很可能就是马钱子。马钱子又名番木鳖,是马钱科植物马钱,或云南马钱的种子。它的毒性也很剧烈,致死量只需约10克(2钱)。马钱子中的士的宁以及马钱子碱是极强的中枢兴奋剂,大剂量摄入会引起强烈的脊髓冲动。中毒后人体会出现全身强直性痉挛,还会有双目凝视、牙关紧闭等症状,面部带着一种诡异的狞笑——直至死亡。(注:除上述几种外,毛茛科乌头属的植物,以及鸦片都曾作为毒药出现在历史中。例如,甲午战争中的丁汝昌提督、围剿太平军失利的钦差大臣和春,都是用“烧酒吞阿片”的方式自戕殉国的。)
      断肠草与砒霜虽狠,但并非小说中的最强毒药。要说杀人于无形中的两大剧毒,非鹤顶红与鸩鸟的羽毛莫属。不过,这些所谓的“毒药”却并非像它们传说的那样致命。
      在古代人朴素的世界观中,艳丽的东西都不太安全,而丹顶鹤头上那一抹鲜红,很可能成为了人们恐惧的根源。实际上,成年的丹顶鹤在体内激素的作用下成了“秃顶”,头顶的鲜红不过是皮肤的特殊颜色而已,类似于公鸡的鸡冠,并无特殊的毒性。
      那么,这种传说又从何而来呢?一种解释是,中国的语言文化中有种独特的“避讳”现象,将一些不好的词汇替代为较委婉的说法,比如把“去世”说成“驾鹤西归”,把“厕所”称为“五谷轮回之所”。而“鹤顶红”很可能就是红信石的代称,这是一味中药,是由砷华、雄黄、毒砂等含砷矿物煅烧加工得到的含有砒霜的混合物,因为含有硫的杂质而呈红色,俗称“红砒”,其毒性要比纯净的砒霜小,更不可能有“鹤顶红”那么神奇的效毒性。
      砒霜都被抛弃了,这所谓的鹤顶红还不如砒霜,自然不是李暄会考虑的。
      成语“饮鸩止渴”指喝毒酒解渴,比喻用错误的办法解决问题。而这鸩酒,则是用一种叫做“鸩”的鸟的羽毛,在杯口轻轻拂一下,酒的色香味丝毫未变,喝下去的人却从此一醉不醒。这听起来十分神奇,但实际上“鸩”仅仅存在于上古传说中:“鸩大如雕,紫绿色,长颈赤喙,食蝮蛇之头”(注:出自《山海经》),也就是说这种大鸟以捕食毒蛇为生,周身羽毛都有剧毒,特别是长脖子下那一圈赤色羽毛。但后世史书中,似乎再也没有抓到过“鸩”的记载,又是如何取得它的羽毛的呢?
      不过羽毛有毒的鸟的确存在,就是生活在新几内亚的黑头林鵙鹟。它的肌肉和内脏中都含有蟾毒素,但以皮肤和羽毛中最高。不过目前还并不清楚蟾毒素是如何进入鸟类体内的,一些研究推测,它可能跟当地的某种甲虫和植物有关。
      那鸩鸟有没有可能把蛇毒也积累在体内了呢?不太可能,蟾毒素是一种稳定的小分子毒素,但绝大多数蛇类的毒液其实都是多肽和蛋白质——经过鸟类的消化吸收后,蛇毒和其他蛋白质已经没什么区别了,别说羽毛,就是鸟肉里也不会有残留毒性的。更何况,正如电视剧《神探狄仁杰》里的狄公所说,“蛇毒是血毒”,只有进入人的血液才会发作,口服有啥用呢?
      另外就是两个小说中常见的毒药——水银和金块,也是徒有虚名。口服液态汞后,由于金属汞并不溶于水,没有可溶性,所以它几乎不能被人体吸收,也不能因此而产生毒性;只有在大量吞服的情况下,由于内脏承受不了水银的重力而撕扯、脱垂,脏器形成机械性损伤才会致命(但可溶性汞化合物,如氯化汞、硝酸汞等有强烈毒性)。
      金块的道理与之类似,虽因小说《红楼梦》中有“二姐吞金”一出而广为人之,但金本身是无毒的,少量的金块也并不足以造成内脏的损伤。1901年八国联军占领北京后,军机大臣赵舒翘被赐自尽,他的夫人含泪端出一小碗金锞子(碎金块),两人一起用酒送服完毕,却迟迟不见任何反应,后来是在钦差岑春煊的催逼下,用烧酒浸纸后糊上口鼻,他方才死亡。后世也有抢-劫金项链、耳环的嫌疑人被抓捕时将脏物吞进肚里以消灭证物的案例,不过结果都是数日后从大便中排出金器而已。
      李暄将这些毒物都解释了一番,李晡才恍然大悟:“若非大兄博才,某岂不自误!既然如此,大兄你说,我二人该用何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