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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唐再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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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51节
      李曜还以为他刚才是福至心灵,哪知道他根本就是榆木脑袋,压根没往别处想,就是最简单的一个道理:他是跟郎君吃饭的,郎君到哪他到哪,郎君出战,他就出战,郎君坐镇中军,他就在中军卫护郎君。
      对于憨娃儿来说,只有这一条,才叫原则。
      李曜忽然心中苦笑:“哥要是曹操,你倒是很有典韦、许褚的风范,可惜你家郎君才疏不说,志也不怎么大,只怕是要委屈你了。不如今后找个机会把你推荐给李克用,他倒是喜欢你这种又直爽又能打的厮杀汉子,说不定到时候倒是很有机会成就一代名……呃,一代猛将之名。”
      哪知道就在此时,猛将忽然道:“郎君,是不是快要开饭了,俺昨日打的那头狍子他们不会少俺的份儿吧?俺说好要二十斤的!”
      李曜一手扶住额头,一腔豪情全给这夯货憋了回去,仿佛一个喷嚏正要打出来的时候,忽然被人打岔,硬生生给憋没了一样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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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密林之中,三百匹精选而出的战马,通通摘去銮铃,四蹄包裹,戴上嚼子。
      没有人骑在马上,所有骑兵通通下马,站在战马一侧,各骑之间距离也拉得比较开,稀疏地分散布置。
      李存孝面色漠然,远远地看着前方谷口官道,忽然目光一凝,继而冷笑道:“孙揆偌大名头,想不到却全然是个草包。”
      李曜才刚隐隐看见谷口官道出现一片黑压压的人头攒动,不知李存孝此言何意,下意识问道:“二兄为何这般说?”
      李存孝伸手一指:“你瞧那是什么?”
      “孙揆的军队呗。”李曜答道。
      李存孝嘿然一笑:“不错,正是孙揆的军队,而且是其全军,看起来线报不假,这支军队当是三千人左右无疑。”
      李曜仍不明白他的意思,但却不好意思再问,只好嗯了一声,藏拙了。
      李存孝却不打算隐瞒他什么,也没想过卖关子,而是继续道:“正阳,某说孙揆草包,是因为这样一支三千人的大军来潞州这等正在交战的地区,他却连斥候都没有派出,这等人如何做得一方节帅?这种人纯粹就是来给咱们兄弟送鱼袋来了。”
      李曜这才恍然,原来李存孝说的是这个。
      不过这话的确不假,他们一大早就在此处设伏,但一直到现在为止,一个敌军探马斥候都没看见,第一次看见军队过来,居然就是孙揆的全军。
      李存孝不再说话,而是一手挽住战马的脖子,往地上一侧,那战马立即随他一同卧倒。后面的黑鸦军士兵见了,也仿佛早就说好的一般,同时一手挽住战马的脖子,招呼战马卧倒。
      李曜原先不知道军马还有这等本事,他是战前听李嗣昭交代的,见状也忙不迭有样学样,跟着照办。身边的憨娃儿倒是不必说,他是马夫之子,伺弄马匹在行得很,李存孝一动手,他是第一个跟着做的,早已侧身躺下。
      李曜现在的这匹马,是李存孝送的,雄峻倒是雄峻,不过毛色并不起眼,通体土黄,名叫“浮尘”,估摸肯定没有隋唐演义里秦琼的黄骠马好看。不过好在这匹马李存孝驯养许久,早已通了灵性,李曜一手挽上它的脖子,才只是微微用力,它边顺从地侧倒下来,省却了李曜很多事,心里也放心了下来。
      难怪说一匹好马是将领在战场上的第二条命,古人诚不欺我。
      这边三百骑兵埋伏妥当,那边孙揆的大军也渐渐近了。这支军队的情况一目了然,前、中、后三军层次分明,前军和中军穿着华丽,兵丁随意持械,甚至还有许多把长枪绑在背上的,走起路来也是晃晃悠悠,仿佛出游。
      后军一千人的穿着装扮明显不如前军和中军,但手中兵器却都是好好拿着,李曜最近目力渐佳,隐隐看见这批后军的士兵脸上似乎都有刺青。
      他心中一动:“这莫非是朱温的汴军?史书上说朱温给了张浚两千兵马,表示自己服从朝廷指挥,莫非张浚又转了一千人给孙揆,送他来上任?话说朱温给士兵脸上刺青以避免士兵逃跑的事情,史书虽然有记载,可自己读书不精,却不记得是从哪年开始的了,这么看来,好像现在已经有了。”
      看到这一千汴军,李曜的信心顿时少了两三分,他记得史书里对这次出征的神策军评价极低,因此一直觉得以李存孝之神勇,三百对三千,又是打伏击,想必问题不大。自己也很无耻地打算趁机分润一点功劳,这才豪气万分的来了。
      哪知道人家不止是神策军,还有一千汴军。汴军虽然也很有可能不如河东军精锐,尤其是不如眼下这支河东精锐中的精锐义儿黑鸦军,但是只要汴军有稳住阵脚的能力,这次伏击……可就不是那么十拿九稳了。
      要知道他们的人数毕竟只有孙揆的十分之一,只要孙揆稍有能耐,坐镇中军不乱,转败为胜反而将来犯之敌全歼也不是没有希望……当然,全歼的可能性的确低了点,毕竟都是精骑。然而孙军只要稳住阵脚,一阵一阵的箭雨不断覆盖过来,就算李存孝再怎么神勇无匹,也只有落个杨再兴一般的下场了。
      李曜感觉自己手心出了点汗,下意识看了看李存孝,却见他面色如常,目光中甚至还有一阵跃跃欲试的神色,似乎恨不得立刻就冲将出去,杀个痛快才好!
      再看了一眼憨娃儿,他却也毫无畏惧之意,一手挽住战马的脖子,一手拿着他的铁棍,眼睛正朝孙揆中军打转。这副神色李曜曾经看见过,这夯货打猎,搜寻和选择猎物之时,就是这副模样。
      李曜暗骂自己没用,上次对阵冯霸的时候也没担心这担心那,为何今天就这么不济事了?他想了想,心道:“该不会是有李存孝在身边,我有心理压力吧?妈的,这有什么好压力的,人家是五代第一猛将,是人都干不过他,老子算哪根葱,难道还想跟他比比谁更厉害一点么?真是不怕丑……”
      这么一想,果然平静了不少。
      李存孝瞥了他一眼,嘴角露出一丝微笑,不过李曜正盯着孙揆的中军,对李存孝这个动作却没看见。
      孙揆中军那个象征这代天子出征的旌旗终于出现了!李曜定睛看去,只见一名半老儒者坐在一辆四匹马拉着的马车之中,车上顶着一顶漂亮的华盖,身着宽袖博带的儒服,正风度翩翩地扇着扇子。
      他身边的亲兵衣着华贵,精神……也还算抖擞,只是被烈日当头晒了这许久,多少有些发蔫。
      此处乃是长子西崖,一从官道近了谷口,两侧山高林深,道路狭窄。大军无法以大队伍通行,只好拉长许多,最宽处也只能并排走四五匹马。孙揆的大军立即被拉到五六里长。
      李存孝忽然一眯眼,大手一挥,三百人里藏在最深处的两名炮手立刻打出号炮。这号炮名字听来不错,其实在李曜看来完全是小儿科,比后世的鞭炮强不到哪去。逢年过节、丧嫁喜事之时放的那种响雷炮比这个威力大多了。
      但是,在这本来空幽狭窄的山谷里忽然三声炮响,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被人伏击了!
      孙揆坐在车上,还没怎么反应过来,下意识问:“这是……什么声音?”
      旁边的军官到底比他有见识,喊道:“有埋伏!全军戒备!”
      孙揆这才大吃一惊:“有埋伏?什么人?人在哪?”
      刚问出这句话,那头李存孝早已率领众人上马,让他们把口中衔枚吐了,高喊着冲了下来!
      “代北李存孝在此!孙揆何在,还不前来受死!”李存孝手中钢槊横甩,两名慌慌张张的神策军早已被直接打飞了开去。李存孝不欲浪费冲击力,是以没有用刺,而是直接以大力将人打飞。
      被钢槊横砸打飞,自然没有活路,两人只是发出半声惨叫,便以魂归黄泉。
      他身边不远处的憨娃儿干这种事竟然比李存孝还熟稔,一根铁棍挥舞,金刚棍法只使一招“扫地金波”,一边夹-紧马腹狂冲,一边铁棍乱扫。
      将“扫地金波”在马上施展开来的憨娃儿就像一台收割机,或者绞肉机,大棒过处,脑浆、鲜血、残肢断臂乱飞一地。
      后面的神策军一看这般修罗炼狱似的场景,吓得差点没尿了裤子,只恨爹娘少生了两条腿。还记得什么结阵抵挡,记得什么后阵弓弩覆盖,早把身上的重物有多远扔多远,慌不择路地乱跑了起来,只要能跑出这炼狱,别的什么哪里还顾得着!
      骑兵分作两股,早已将孙揆大军截断,横冲直撞地乱砍乱杀起来。
      李曜手里提着一挺点钢枪,仗着马快枪快,对方又没有人敢于交锋,也捅死了三四名神策军士兵。如果是平时,他一个现代社会长大的人,杀了人肯定心慌,但此时却没那闲工夫!紧紧咬牙,用力夹住马腹,催马跟上李存孝和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从自己身边杀到自己身前去了的憨娃儿。时不时朝乱跑跑到他面前的神策军士兵捅上一枪。
      孙揆在车上坐不住,早已吓得站了起来,看见两支骑兵如此神勇,当下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是好,只知道大声喊道:“诸军无须惊慌,打退来敌!”
      只是,他自己虽然表现得颇有气节,没有尿裤子也没有逃跑,可这指挥能力实在太不靠谱,根本没有人听他的话,就算身边的将佐,也顾不得他了,抽刀在手,全力往后跑。
      后军那些汴军最是倒霉,本来就因为衣着不够光鲜,孙揆不让他们走在前头,现在看见前军遭遇埋伏,他们倒是很快行动,立即就要结阵御敌。哪知道前军一触即溃,都没看见交战,居然就“杀”到他们眼前来了。
      汴军正一愣,不知该怎么办才好,前面那些神策军一个个凶神恶煞地吼道:“直娘贼,还不滚开!”、“再拦路,洒家饶不了你!”、“死开死开,好狗不挡道!”……
      这支汴军被歧视了一路,刚才见他们败退,还只是一愣,此时又被骂了一番,顿时火大,不知道是谁大吼一声:“死狗奴,仗便打不得,跑路也敢骂人!某岂能饶你!”
      一声惨叫响起,居然是一名神策军士兵被那汴军一枪捅了个窟窿!
      这一下,场面顿时完全混乱。
      第070章 阵俘孙揆
      李曜身前有憨娃儿大杀四方横扫千军,只捞到几只漏网之鱼,但这也给他纵观全局创造了机会。
      孙揆前军和中军的迅速崩溃,算得上是意料之中,李曜最关心的是后军那一千汴军,会不会成功结阵,在下一步对自己这三百人的骑兵造成重大威胁。
      骑兵、偷袭,最关键的两点就是出人意料地出现在战场,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击溃敌军,使敌军来不及做出合理调整就瞬间陷入崩溃。可是如果反之,对方撑过了第一波攻势,那么接下来,就是一场苦战了。这,当然不是李曜和李存孝愿意看见的。
      李存孝的战阵经验果然丰富,他杀的人未必比憨娃儿多,虽然势不可挡,却不是憨娃儿那种一路横扫,只要出现在他视野里活着的敌军,就都要杀死的打法。李存孝只杀当面之敌,对当面之敌毫不留手,出手就夺人命,但他却根本不管身边之敌,而是犹如一把尖刀利刃,直插进敌方心脏。
      十五步!
      孙揆已然近在眼前,李存孝大喝一声:“代北李存孝在此!孙揆还不受死!”
      新任潞帅孙揆,虽然性格刚烈忠直,但他毕竟是一介书生,又是名门出身,哪里见过这等血肉横飞的场面?眼见得这锐不可当的李存孝杀至眼前,再也顾不得身份仪范,跳下马车就要逃走,哪知道宽袍大袖虽然好看,却颇不方便,竟然被车轮上的木棱勾住,摔了老大一个跟头。爬起来后顾不得节帅威严,用力撕断大袖,甩手就跑。
      李存孝狂笑一声,一边杀开拦路的孙揆亲兵,一边大声调侃:“孙圣圭公,哪里走?到了潞州,竟不去见过某家大王,成何体统?”
      孙揆顾不得跟李存孝斗嘴皮子,没头没脑只是往后跑。
      李曜飞快的估计了一下李存孝的冲击速度,估计他擒住孙揆问题不大,当下喊了憨娃儿一声:“憨娃儿,随我杀散后面的汴军!”
      憨娃儿耳目极为灵便,又最听李曜的招呼,当下“扫地金波”化作“夜叉探海”,挡在他正面的三名神策军队正被他以大力直接崩碎胸前的护心镜,几乎同时口喷鲜血,倒地而亡。
      憨娃儿则一夹马腹,随着已经冲出去的李曜杀奔孙揆后军,
      李曜这一次往后军杀去,属于临时变更之前的计划,除了憨娃儿之外,就只有他身边二三十个得了李存孝吩咐的兵丁紧紧跟随。
      李曜这一路倒是杀得尽兴!由于少了兵力,憨娃儿一根长棍也没法把同样坐在马上冲锋的李曜遮盖得严严实实,反倒让李曜颇能尽力发挥。
      李曜对长兵器的使用并不是十分熟悉,手里虽然拿着点钢枪。但他所学武学,也就是比憨娃儿略多一点,知道一点灵宝毕法的养气法子,多练了一套青龙剑法。真正长兵器的手段,就跟憨娃儿差不多。因而他出枪的招式有些古怪,来来回回就是将“白猿出洞”、“猛虎过涧”和“夜叉探海”颠来倒去反反复复施展。但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些神策军实在太不经打,就凭他这几下子,在这短短时间里居然打出了“枪下无一合之将”的战绩。
      其实李曜真的是长兵器外行,从唐末到南宋初年,这段时间其实是从马槊到大枪发展的关键转折点。而马槊、矛和宋时的大枪,是有非常大的差异的。古人说十八般兵器,其实发展到后来(指现代武术时代),真正在能赢人的就只有刀枪剑棍,其他都是拿来玩儿的,当不得真。老舍先生在《断魂枪》里讲“月棍、年刀、一辈子的枪”,枪是军器里最博大精深的、最难学的。只要是个人,拿根棒子他就知道到处乱敲,但给他根枪就不知道怎么办了。
      李曜毕竟是“后来人”,给自己挑选长兵器的时候一下子就挑了长枪,其实他不是不羡慕吕布那方天画戟天下无敌,不过他也知道画戟那玩意比马槊还难学,不是他这种半吊子能够“速成”的,至于枪嘛,反正来来回回就把金刚棍法里突刺前扎的三招拿来用就行了。他自己还颇为自己的聪明有些沾沾自喜。
      其实他这个武术外行不知道,后世流传的内家枪法,虽然许多人喜欢托名在三国名将赵云名下,唤做“赵子龙十三枪”,也有直接叫“十三枪”,或者根据门派叫成“太极十三枪”等的。
      但是,“十三”只是个虚数,枪法其实就三个基本动作:拦、拿、扎。其他的动作都可以从这三个动作中演化出来。
      而赵子龙的时代实在太久远,当时赵子龙的“枪法”真要考究起来,属于“矛法”的可信度应该更高一点。而枪法归宗岳飞,则是有根据的。岳武穆曾专门纂文形容过那时的“河南大枪”(注:岳王笔下那时的枪和现在的构造用法已经区别不大了)。
      内家枪法成形于宋代,在宋以前,比如唐代虽也有罗成这样的名枪,但真正流行的还是马槊,如单雄信、尉迟恭,包括眼下的天下第一猛将李存孝,最擅长的都是马槊,李存孝也只是步战跟人比武才拿枪使使,那是因为马槊太长,步战施展不开。
      马槊在根本上其实就是矛,矛和枪形状完全相同,但用法根本不是一回事。矛、槊用的是硬木,譬如椆木,而枪最多的是用有弹性的白蜡杆。众看官万勿小看这点细微之别,用有弹性的白蜡杆是个革命性的进步,内家功夫从此正式形成。大枪的神勇全靠内家功夫做底,不然就是一根死木头,一无是处。这就好像内家拳不只太极,形意、八卦和太极是同时发展的。譬如形意拳,一直是以岳武穆王为宗,很可能也是出于这个理由。
      岳王很明确地提出“河南大枪”的好处,但在同时代和后来的武林并未引起重视。以《水浒传》为例,使枪的也只有豹子头、玉麒麟、史文恭等少数几个好汉。不过,内家功法和大枪在岳王的时代虽未广传,但已经发展的很完善了。岳王在其枪谱中这样评讲当时的战斗,大意是:“两马交锋,双方都害怕,拿着矛端都端不平,直往地上戳。这并非只因铁矛太重,换个轻点的硬木的矛照样举不动,而且木制矛重心偏前,打起来恐后悔莫及。一但换用有弹力的白蜡杆,用内力驱动,这枪就活了。枪头只在敌人的胸口、面门处乱钻,挡都挡不出去,越挡越倒霉。”
      岳家军的骑兵,朱仙镇八百破十万,不是光勇敢就成的。可恨岳王为昏君、奸党所害,精兵丧尽,好在军中受岳飞点拨之人不少,总有一二人把内功和枪法都传了下来。
      矛、槊用的是硬木,没有弹性,缓冲不得对方的冲力。两矛相交,力量全传到了手上,如果角度不合适,当场兵器就要脱手,这是个杠杆原理,众看官去推推弹簧门就知道了。国外的弹簧门很重,一根长杆子作机关,为的是方便两手搬东西时用屁股一撞门就开。推门如果推的是把手那边,小孩都推的开,如果搞错了,推门轴那边,可就难了。硬木做的马槊,对方打在矛尖的力,因杠杆作用到手上时大了几十倍,那里还握的住,所以使马槊的一定要直对前方,万不可斜,一斜就会被冲脱手。
      西方的骑士比武,拿根电线杆互相捅,说实话那货也太长了,简直天真得可爱。那么长的杠杆,除非完全对直了,只要横向稍有距离,两马一冲,捅在别人身上,对方没什么事,反弹力非把手臂搞骨折不可。西方人的对应办法就是把电线杆后面加粗,象个撞门锤一样,依靠木头本身的冲量,对撞时松开手,以免伤了自己。英国人开车走左边,就是遵照当年的骑士决斗传统。骑士都是右手持矛,对撞中必须完全垂直才能收效,所以都走左边。(注:不知众看官是否注意到,现在拍的电影,骑士决斗却都走的右边,这是为了安全。用龟壳般的硬铠甲把全身罩住,两马走右边对冲,“电线杆”横着过来,腰轻轻一顶,杆就断,人一点事都没有。就这么点差别,古代的生死相斗就变成了老少咸宜的好娱乐。只要马走右边,人人都能当亚瑟王,赢得美人归。)
      李曜此时是没碰上强敌,否则他这套办法未必管用。他把枪当棍使,咋一看好像也没什么问题,但他却没想,钟离权教憨娃儿这套棍法的时候,是有目的性的,因为憨娃儿适合这套棍法。
      这套棍法可以刚中带柔,但交锋之际用得最多的,还是刚!尤其是憨娃儿如今用的乃是一根铁棍,这种武器只适合他用!
      两马相交,都使硬兵器,硬碰硬,谁重谁占便宜,谁力大谁取胜。《水浒》霹雳火秦明使狼牙棒,急先锋索超使开山斧,都是这个思路。几十斤的狼牙棒、开山斧借着马力,横扫过来,万不可硬架。硬架的话,铁矛都要打弯,两臂就得骨折,而他那边挥棒时,手是空握着的,一点事都没有。对付这种敌手,只以武器来论,那就是大锤最有用。锤比棒重,挥动起来只要有点速度,冲量就超过棒了,但是历史上真正使锤的武将,有没有就难说了。
      只是要使重兵器,还要将这重兵器在短时间里运起来毫无阻滞,不是天生神力一般办不到。这种神力还不止是臂膀上的力量,光臂膀上的力太小是没用的,只有靠腰,腰力到手,才运得动重兵器。内家功夫讲巧力,四两拨千斤,但真要拼力气,照样不含糊,一切全因腰壮气足。
      腰气壮,神色便会不同:面像温良,却不怒自威。古画里的大将,庙里的天神,全都腰大十围,从来没有画成健美先生的。为何?并非古人不懂画肌肉,庙里给四大天王扛腿的小鬼就是肌肉男,又凶又丑。西方没有内功之说,画师只知肌肉,以肉多为美,雕塑中的男性肌肉全都团团鼓起,肌肉鼓起干什么,打铁也用不着全身紧张啊,只可惜西方画师没见过精神的内壮。大将帐上高坐,全身放松,体态似美人臃懒,但气聚神凝,甲士三千环列,雷霆万钧之势一触及发,那才是真的神勇。俗话说“关公不睁眼,睁眼要杀人”,此之谓也。古画里的百战百胜大将军,写其神,不显其形,宽大衣袍,寥寥几笔,却能尽现智信仁勇。
      李曜帮憨娃儿“领悟”了金刚棍法的突破之法,却没弄明白自己不能跟憨娃儿这样比。憨娃儿那金刚棍法的突破,其中道理说来也简单:重兵器挥动起来,只要打上了,谁都够喝一壶的,但要是打不上可就惨了。重兵器动量太大,回手慢,给敌人以可趁之机。《资治通鉴》中曾记载尉迟恭凡三夺单雄信的马槊。单雄信使得一手好马槊,打的李渊永不释怀,一定要杀单大哥,李世绩以生家性命相保都救不下来。单大哥的马槊想必一定是势大力沉的,一但没打上、回不了手,就被尉迟恭冲进空门,夺槊而擒。不仅是马槊、狼牙棒,一切的硬兵器,打不上就现了空门,刀棍莫不如此。
      李曜正是因为弄懂了这一点,知道重兵器尤其容易陷入“亢龙有悔”的境地,一旦出手不中,再回收就迟了,是以必须留有余地。其实这就已经带上了一点内家法门的意思。(注:这里说内家,并不是武侠小说里的什么内力,只是用力的方式变巧了,说到底也就是刚中带柔。)
      硬兵器,一是震手,二是有空门。但白蜡杆的大枪就不一样,白蜡杆有弹性,用枪头硬架斧、棒,枪一弯,有那么个小小的缓冲,手上就不震了,敌人兵器的劲道也给卸了。白蜡杆存得住能量,弯了会反弹,只要枪把一转,枪头就绷出去了,打个正着,这里面的功劳有一半是敌人自己的。内家功夫的奥妙就在于此,攻防一家,防就是攻,攻也是防,一个动作干两件事。
      现在李曜将长枪当棍使,由于没有碰到劲敌,倒也杀得颇有威势,只是他此时并不知道今后却要为此付出代价,此乃后事,暂且不提。
      憨娃儿的一手金刚棍法施展开来,一干神策军三棒两棍就被打得胆寒了,纷纷溃散。李曜大喜,带着身边的二三十人朝孙揆后军猛冲。
      后军这时也已经乱了,但其实却不是李曜的功劳,他们被孙揆败退的中军冲得阵势散乱。再经李曜和憨娃儿率领的这支精锐的黑鸦骑一顿砍杀,也自抵挡不住,行将崩溃。
      领军的两位小校见势不妙,再乱下去自家军队也要跟前军和中军一样莫名其妙的就败下阵来,当下呼喝一声,带着身边亲信,跃马朝李曜和憨娃儿杀来。
      他们这两人可不同于以长安流氓混混组成的神策军,那也是跟随朱温在多次战阵中历练出来的人,一眼就看出李曜和憨娃儿的尖刀作用,知道只要杀了这两人,他们这后军就还有稳住的希望。
      李曜刚一招“猛虎过涧”将一名神策军士兵捅了个当胸透,忽然看见敌军中杀出一名军官,身披鸟锤甲,手持丈八长矛,冲着自己咽喉就是飞快地一刺击来。当下大吃一惊,他这一招刚刚捅穿一人,还未来得及收枪,如何好挡?